卫生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专人负责在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采购人员药品保管及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采购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严格执行本医院“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1. 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2.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3.对与本药库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5.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6.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7.对首营医院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9.采购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0.质量负责人应会同采购员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11. 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四、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XX街道卫生院
2023年12月15日
药品采购流程图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选择:
㈠必须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
㈡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首营品种的选择:
㈠审查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质量标准的合法性;
㈡审查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
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批所需材料:
㈠盖有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㈡盖有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㈢盖有供货企业印章和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㈣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㈤法定的药品生产批件;
㈥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
㈦使用说明书批件;
㈧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㈨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㈩购入进口品种,按《进口药品管理办法》执行,首营企业需具备此项条件,首营品种需具备以上10个条件。
四、审批程序:
㈠根据获取的资料,填写《首营企业资格审核表》或《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由药剂科提出意见,报质管人员;
㈡质管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逐一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批。
XX街道卫生院
2023年12月15日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质量验收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验收员应根据合法票据,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四、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划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
五、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六、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单位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4、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医院、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5、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6、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7、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处理。
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1、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拒收并报质量负责人。
XX街道卫生院
2023年12月15日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
三、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四、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阴凉库温度≤20℃,冷库(指冰箱)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五、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
六、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七、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八、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九、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十、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十一、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质量负责人。
十二、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尘、防污染、防潮、防鼠、防虫、防霉变等工作。
XX街道卫生院
2023年12月15日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四、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五、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库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做好记录。每日上午8-9时、下午3-4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
六、根据库存药品流转情况,每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循环养护检查,陈列药品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重点养护品种(冷藏、近效期)每15天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七、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方法进行养护。
八、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建立仓储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对各类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十、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处理。
十一、定期汇总、分析养护工作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XX街道卫生院
2023年12月15日
药品有效期监控制度
【中、西调剂室药品效期监控制度】
1、中、西药调剂室药品效期监控实行药房主任负责制。
2、药库应接受调剂部门退回的距失效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药品。退回的药品的最小包装应完整无损。已经失效的药品不得退回药库。失效期在3个月内的药品由药库和供货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由调剂部门自行报废。
3、住院部药房和门诊药房应加强协作,及时沟通药品效期信息,以便减少损失。
4、对药品柜的药品效期实行分柜落实到人,每人负责监控一定数量的药品效期监控。
5、过期失效药品报废须按规定填写,每季向药库药品会计报告统计过期药品的损失情况。
6、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报损应做出相应处理。
7、药房主任每月应对药品效期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药库药品失效监控制度】
1、充分利用计算机的实时监控功能对药品失效期进行监控。
2、药库保管员每月20日前打印一份将在4个月内失效的药品并将此资料交药品采购员,采购员应及时通知供货商。
3、药库保管员每月20日前打印一份将在1个月内失效的药品清单并核准数量后交采购员,采购员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退药、报损或换新批号药品等处理措施,采购员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药剂科主任。药库内合格药品区不得存放过期失效药品。
4、采购员负责和供货商联系落实上述药品的处理办法(退药或换新批号或其它处理)联系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药库管理员退货、换货时应通知调剂部门,征询调剂部门是否退库,并做好记录,包括时间、药品名称及规格、被通知人。
6、对即将在一个月过期的药品,建立目录,从药库中撤出将在一个月内失效的药品,单独放一边,防止出现意外或发放过期药品。
7、对将在4个月内过期的药品插上“首先使用”的标签,标签统一使用红底白字以便辩认。
8、药品会计每季统计过期药品的损失情况。
9、对每笔数目重大的药品报废,应确认其原因。如有必要,进行评估并采取防止该药品再次报废。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报废应做出相应处理。
10、药库应接受调剂部门退回的距失效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药品。退回的药品的最小包装应完整无损。已经失效的药品不得退回中心药库。失效期在3个月内的药品由药库和供货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由调剂部门自行报废。
11、药剂科主任每月应对药品效期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滞销药品通报制度】
1、滞销药品在药库指入库后三个月未出库使用的药品,在调剂部门是指领用后三个月内未使用的药品(特殊的急救药品除外)。
2、药库保管员对滞销药品每月以表格形式向科主任报告一次,由科主任安排采购员,向供货商协商调换新批号或作退货处理。
3、调剂部门应及时考察分析药品销售情况,对药品效期管理实行分人分柜管理,对滞销药品应及时由负责人报告给库房并安排退库(除不能采购到位的急救药品外)。
4、调剂部门原则上不得突击大量领取某一药品。
5、各部门因管理不妥造成药品报废的,视报废金额和原因做出相关处理。
XX街道卫生院
2023年12月15日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管理,优化库存结构,保证客户要求,采购应根据药品库存情况有计划地采购药品,以免积压、缺货和过期失效。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购入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业务人员采购药品时,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提出是近三个月生产的批号,超过三个月的,经药剂科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购进。
二、效期药品内、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效期标识,质量验收员应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药品入库验收(通知)单》上签字入库。到库药品入库应检查效期并将效期录入电脑登记,库房及各调剂室应设有“近效期药品一览表”,将近期失效的药品按失效期的先后分别列与表中,使之一目了然。
三、发现有效期在半年内应及时上报药剂科,并联系各临床科室催销,在三个月内必须每月催销。对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上墙列入《近效期药品一览表》进行催销,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月报表》,分送药房人员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四、定期检查。按效期先后出库,做到近期先用。
五、近效期药品储存应相对集中储存保管,有明显标志。
六、药房调剂人员接到《近效期药品月报表》后,应及时采取各种措施,加快销售。
七、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加强督促,检查、确认效期药品催销正确性。
八、调剂室因配方需要将药品拆零调配的应保留外包装注明有效期。
九、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要及时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理,不得用于调配发药。
XX街道卫生院
2023年12月15日
XX街道卫生院文件
桃医办2023〔22〕号
XX街道卫生院关于公布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组织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麻醉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减轻患者病痛,特成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
组 长:滕建宾院长 负责麻醉药品整体工作 ,为麻、精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刘玲玲副院长 负责定期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职业道德教育的培训和考核.
组 员:吕梦圆 药库主任 负责麻醉药品计划审批、采购、验收、付款。
于海杰 医疗主任 负责定期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王晓萌 药房主任 专职管理麻、精药品;负责麻醉药品储存保管、调配、处方审核、处方保管、登记等。
孙 云 护士长 负责麻醉药品使用管理。
关于授予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权、调剂资格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培训合格且研究决定授予以下人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调剂权。
麻醉药品处方权;
于海杰
麻醉药品调剂权:
王晓萌
以上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授予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决定一律作废,以上人员退休、调离、私自离岗,麻醉药品处方权自动停止。
XX街道卫生院
2023年12月15日
XX街道卫生院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印发
XX街道卫生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我院麻醉药品管理,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定制度如下。
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为医院的专管机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
三、麻醉药品保管人员应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并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工作认真负责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
四、根据本院医疗需要按有关规定购进麻醉、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五、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六、储存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zuozhinan.com/234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