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总结前期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是小事,而是关乎全局的大事。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群众角度、发展维度深刻领会其内涵,切实增强开展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集中整治工作就是我们践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党中央高度重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在整治过程中,必须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严肃性,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检验,任何试图规避、应付整治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三是把集中整治工作与当前全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治成效保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体现政治担当。当前我县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繁重,集中整治工作能为中心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我们要以政治担当推动两者相互促进。四是通过集中整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让党员干部在整治工作中接受政治历练,增强政治意识,确保全县上下形成统一的意志和行动。
(二)这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
党的执政根基在人民,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坚实基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是赢得民心、巩固根基的关键之举。一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只有坚决整治,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群众对身边的腐败问题感受最直接、最痛恨,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就会让群众对党的信任大打折扣,我们必须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二是通过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对党的感情,让群众感受到党始终与他们站在一起。要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和痛点,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拉近党和群众的距离。三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起推动我县发展的强大力量,为党的执政筑牢群众基础。只有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才能汇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为我县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群众支撑。四是不断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让党的优良作风在基层落地生根,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要将整治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党始终得到群众的衷心拥护。
(三)这是回应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
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群众反映强烈,我们必须积极回应,把这项工作打造成民心工程。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期望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让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反映问题,我们要认真对待每一条诉求,作为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二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集中优势兵力进行攻坚,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群众感受到整治工作的成果。三是及时向群众反馈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成为整治工作的参与者、评判者和受益者。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向群众通报整治工作的进展,让群众了解工作动态,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四是通过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要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在整治工作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四)这是推动县域发展的重要保障
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是县域发展的重要前提。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能够为我县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一是清除发展中的障碍,打破利益藩篱,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腐败和不正之风会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只有坚决整治,才能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县域发展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通过整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权力滥用和不作为的现象,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干部在干净的环境中工作,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为县域发展贡献力量。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能让干部安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的才能,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四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县域发展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整治工作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聚焦关键领域,精准把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涉及领域广、表现形式多,我们必须精准发力,聚焦关键,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以“零容忍”态度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生领域的“微腐败”,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重拳出击,零容忍对待。一是严查教育领域乱收费、违规招生、师德失范等问题,保障教育公平公正。要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在招生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等现象;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等师德失范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二是整治医疗领域收受红包、回扣、过度医疗等行为,让群众看病放心、就医舒心。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严厉查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行为。同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止过度医疗,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三是关注养老领域虚报冒领养老金、克扣老人生活待遇等现象,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对养老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检查,核实养老金发放情况,严厉打击虚报冒领行为。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确保老人的生活待遇得到保障。四是打击住房领域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挪用住房公积金等问题,维护群众的住房权益。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程序,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的监督,防止挪用、挤占等行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
(二)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基层作风“顽瘴痼疾”
基层作风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一些顽瘴痼疾由来已久,必须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坚决纠治。一是整治基层干部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问责。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坚决杜绝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做法,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让基层干部能够集中精力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三是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规范基层干部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行为,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管理,防止公车私用、私驾等现象。对违反廉洁纪律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四是治理基层“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三)以“全方位”视角严查惠民政策落实“中梗阻”
惠民政策是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中梗阻”现象,影响了政策的效果,必须全方位严查。一是检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严查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优亲厚友等问题,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监督社保政策执行情况,查处违规发放社保待遇、骗取社保资金等行为,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让社保政策真正惠及民生。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机制,防止社保资金流失。三是核查农业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打击虚报种植面积、套取农业补贴等行为,维护农业补贴政策的严肃性,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对农业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农户手中。四是督查就业创业政策实施情况,整治在就业培训、岗位安置等方面的违规行为,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加强对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服务到位,让有需要的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
(四)以“强震慑”力度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其“保护伞”更是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必须以强震慑力度坚决打击,维护社会安宁。一是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健全线索排查机制,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和核查。二是严肃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通风报信、干预案件办理等行为,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纯洁政法队伍。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教育管理,对与黑恶势力勾结的干警,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三是打击黑恶势力在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四是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监管,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确保基层政权稳定,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严格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及时处理。
三、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集中整治工作的各方职责
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一)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当好“领头雁”
党委(党组)是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好领头雁的作用,带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做好整治工作。一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集中整治工作,把整治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整治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要定期对分管领域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党委(党组)要定期研究集中整治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通过案例分析、廉政讲座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纪委监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当好“监督员”
纪委监委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当好监督员,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要针对民生领域、基层作风、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要与政法、审计、财政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共同开展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线索,让群众成为监督的重要力量。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及时进行核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县直部门要履行主管责任,当好“执行者”
县直部门是各项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履行好主管责任,当好执行者,确保本系统本行业的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指导下属单位开展整治工作。要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定期组织对下属单位的检查指导,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三是针对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排查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建立健全本系统本行业的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从制度上预防和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要结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履行直接责任,当好“实践者”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是与群众联系最密切的基层组织,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履行好直接责任,当好实践者,把整治工作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一是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统筹协调本辖区的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村(社区)开展整治工作。要加强对村(社区)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整治工作覆盖到每个角落。二是村(社区)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工作,带头自查自纠,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其自觉遵守纪律规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要定期开展走访调研,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的声音,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四是建立健全基层监督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监督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让其能够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
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一)创新监督方式,织密监督网络
要打破传统监督方式的局限,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织密监督网络,让腐败和不正之风无处遁形。一是开展专项督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督查,确保问题查深查透。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期限。二是进行随机抽查,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防止弄虚作假、掩盖问题。随机抽查要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各单位始终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三是运用大数据监督,整合各部门的数据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排查问题线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让数据成为监督的“千里眼”“顺风耳”。四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加大对群众举报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举报的方式和途径,同时保护好举报人的隐私。
(二)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
监督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提高监督实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一是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其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整改问题。领导干部的言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通过加强对他们的监督,推动整个干部队伍作风的转变。二是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这些岗位和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要对这些岗位和环节的权力运行进行规范,建立健全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三是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动问题及时解决,让群众感受到监督的力量和整治的成效。要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及时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四是加强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对整治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推动整治工作按计划推进。要建立整治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对落后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的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强化问责,严肃追究责任,形成有力震慑。一是对监督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二是对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通过问责,倒逼各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要通过通报曝光,让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四是建立监督问责台账,对问责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责到位、整改到位,防止问责流于形式。要对问责的问题进行定期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出现问责后问题依然存在的情况。
(四)加强监督反馈,完善监督机制
监督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要加强监督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一是建立监督反馈机制,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限期整改。要与被监督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督促其重新整改。二是对被监督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是否得到解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回头看”要定期进行,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形成闭环管理。三是总结监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应用,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鼓励监督人员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更多有效的监督方法和模式。四是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纪律意识,确保监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要定期组织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其监督能力和水平。
五、严肃执纪问责,保持集中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
执纪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坚持有案必查,做到“零容忍”
对于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姑息迁就,形成强大震慑。一是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建立问题线索核查机制,明确核查责任和时限,确保线索得到及时处理。二是对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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