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2025年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2025年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及全省建筑垃圾治理暨集中整治工作培训会精神,总结我市近年来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重点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的代表。刚才,市住建局、*区政府、*县住建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作汇报发言,分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介绍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和下一步打算,讲得都很实在、很具体,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看似是一项具体的城市管理事务,实则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战略性的工作。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全局角度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推进建筑垃圾治理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强调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筑垃圾作为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弃物之一,其产生量巨大、成分复杂,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还会造成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据统计,我市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已超过1000万吨,且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公路改扩建等重大项目的推进,建筑垃圾产生量仍以每年8%~10%的速度递增。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仅为65%左右,资源化利用率不足30%,远低于全国先进城市70%以上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大量未经处理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城郊结合部、河道两侧、闲置地块等区域,形成了众多“垃圾山”,不仅破坏了城市景观,还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例如,去年环保部门在对区镇进行巡查时发现,一处非法建筑垃圾堆存点占地面积达到50余亩,堆存垃圾超过10万立方米,由于长期雨水冲刷,垃圾渗滤液渗入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导致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地下水水质下降,对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因此,加强建筑垃圾治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是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们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
    二是推进建筑垃圾治理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建筑垃圾治理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成效直接反映了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当前,我市在建筑垃圾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建筑工地出土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置围挡和冲洗设施,导致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部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无证运输、超载超速、沿途抛洒滴漏现象屡禁不止,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还对道路造成损坏,每年仅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载导致的道路维修费用就超过2000万元;一些非法消纳场点屡打不绝,成为城市管理的“顽疾”,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人居环境。据市城管执法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接到关于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方面的投诉举报达320余起,占城市管理类投诉总量的18%,市民对此反映强烈。通过加强建筑垃圾治理,规范从产生、运输、消纳到资源化利用的全流程管理,能够有效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提升城市的整洁度和美观度,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是推进建筑垃圾治理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建筑垃圾并非“废物”,而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随着技术的进步,建筑垃圾经过分拣、破碎、筛分等工艺处理后,可以制成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等多种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道路基层、市政工程、房屋建设等领域。据测算,1吨建筑垃圾经资源化利用后,可生产0.8吨再生骨料,减少天然砂石开采0.6吨,节约土地0.1平方米,减少碳排放0.3吨。如果我市每年产生的1000万吨建筑垃圾能够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可创造直接经济效益约8亿元,带动相关产业链产值超过20亿元,同时还能减少大量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目前,我市已有*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年处理能力约200万吨,年产值约1.5亿元,提供就业岗位500余个。但与我市巨大的建筑垃圾产生量相比,资源化利用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壮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不仅能够变废为宝,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还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全面总结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准确把握当前治理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将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先后出台了《*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在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运输监管、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客观总结、正确看待。
    (一)取得的初步成效。一是源头管控力度不断加大。市住建局加强了对建筑工地的监管,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设置封闭式围挡,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和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并建立建筑垃圾产生、清运台账。推行建筑工地“绿色施工”标准,鼓励施工企业采用模块化、装配式建筑技术,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据统计,目前全市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绿色施工达标率已达到85%,较2020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区在项目建设中,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筑垃圾产生量较传统施工方式减少了60%以上,成为我市源头减量的示范项目。二是运输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建立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联合执法机制,对运输车辆实行“一车一证一码”管理,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和密闭装置,并接入全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平台。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无证运输、超载超速、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180余起,罚款金额达120万元,有效遏制了违法运输现象。*县创新推出了建筑垃圾运输“红黄绿”三色管理制度,根据运输企业的守法情况、车辆整洁度等进行评级,对红色等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和限制运营,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消纳处置能力有所提升。全市共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12座,总占地面积约800亩,设计总消纳能力约1500万吨。目前,已有8座消纳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年消纳能力达800万吨,基本满足了当前我市建筑垃圾的消纳需求。*市在消纳场建设中,采用了分层碾压、覆膜防渗等技术,并在周边种植了防护林带,有效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是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培育,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目前,全市已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线15条,年处理能力约200万吨,再生产品包括再生骨料、再生透水砖、再生混凝土砌块等,广泛应用于*路改造、*公园建设等市政工程中。区与大学合作,研发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高性能混凝土技术,使再生骨料的利用率提高了30%,产品性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技术支撑。五是监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并发挥作用。借鉴襄阳市的先进经验,我市投资500余万元建设了建筑垃圾监管服务系统,实现了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资源化利用全流程的信息化监管。通过平台可以实时监控建筑工地出土情况、运输车辆行驶轨迹、消纳场作业情况等,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精准度。今年上半年,通过平台发现并处理各类违规行为50余起,平台的作用逐步显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源头减量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建筑工地对绿色施工标准执行不力,仍然存在粗放施工、过度开挖等现象,导致建筑垃圾产生量居高不下。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减量的意识和措施。据调查,我市仍有30%左右的建筑工地未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制度,混合堆放现象严重,增加了后续处理的难度和成本。二是运输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虽然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建筑垃圾运输具有流动性强、隐蔽性高等特点,违法运输行为仍时有发生。部分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安装不规范或人为关闭,导致监管平台无法实时监控;一些运输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铤而走险,夜间偷运、乱倒现象依然存在。今年上半年,市城管执法局接到的关于建筑垃圾乱倒的投诉举报就有80余起,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和偏远路段。三是消纳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一方面,部分已建成的消纳场由于选址不当、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引发了群众投诉。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建筑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现有消纳场的容量将面临不足的问题,部分县(市、区)已出现消纳场地紧张的情况。此外,消纳场的运营管理也不够规范,一些消纳场未严格执行入场检查制度,导致部分有毒有害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中一同消纳。四是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技术装备水平不高,再生产品种类单一、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存在障碍,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再生产品的质量缺乏信任,仍倾向于使用天然建材。据统计,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30%,远低于先进地区60%以上的水平。同时,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条不完善,缺乏从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到再生产品生产、销售的完整体系。五是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不够顺畅。建筑垃圾治理涉及住建、城管、交通、环保、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虽然成立了领导小组,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存在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现象。一些政策措施在落实过程中由于部门之间的衔接不畅而难以有效执行,影响了治理工作的整体成效。例如,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审批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的许可事项,由于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审批流程繁琐、时间过长,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六是监管服务平台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系统虽然已经建成,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建筑工地和运输车辆的信息未及时录入平台,数据更新不及时;平台的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不够强大,无法为决策提供有效的支持;与省级平台的对接还不够顺畅,数据共享存在障碍等。
    三、聚焦关键环节与重点任务,全力推动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当前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和我市实际,下一步,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源头减量,从根本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源头减量是建筑垃圾治理的首要环节,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我们要将源头减量理念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一是严格执行绿色施工标准。市住建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将绿色施工标准纳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对未达到绿色施工标准的项目,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或不予通过竣工验收。要加大对绿色施工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施工企业采用模块化设计、装配式建筑、BIM技术等先进技术和工艺,减少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产生。例如,装配式建筑可以将大量的构件生产转移到工厂进行,施工现场仅进行组装,可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50%以上。要制定激励政策,对采用绿色施工技术并取得显著减量效果的项目和企业,在评优评先、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倾斜。力争到2026年底,全市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40%以上,绿色施工达标率达到95%以上。二是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和就地利用。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设置分类堆放场地,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堆放,鼓励对可就地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现场处理和回用。例如,对碎砖、混凝土块等可以进行现场破碎后作为路基填料或场地平整材料使用。市住建局要组织编写建筑垃圾就地利用技术指南,指导施工企业开展就地利用工作。要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定期对各建筑工地的垃圾分类和就地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须实现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和规范管理,就地利用率达到30%以上。三是加强对拆除工程的管理。拆除工程是建筑垃圾产生的重要来源之一,必须加强管理。市住建局要严格规范拆除工程的审批程序,对未制定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的拆除项目,不予批准实施。在拆除工程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对建筑物内的可回收物资进行全面回收利用,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鼓励采用静态爆破、机械拆除等环保型拆除方式,减少拆除过程中的粉尘和噪声污染。对大型拆除项目,要推行“拆除-回收-利用”一体化模式,由具备资质和能力的企业负责整体实施,提高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据测算,通过规范管理和回收利用,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减少20%~30%。
    (二)规范运输管理,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过程有序可控。运输环节是建筑垃圾治理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的全程监管,规范运输行为,确保运输过程有序可控。一是严格运输企业和车辆准入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要联合制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准入标准,对运输企业的资质、设备、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严格审查,对运输车辆的型号、密闭性能、GPS定位系统安装等提出明确要求。不符合准入标准的企业和车辆,一律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要建立运输企业和车辆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企业的守法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评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要限制其承接运输业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运输资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全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工作,淘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二是推广应用智能化监管手段。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将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部纳入平台监管范围,确保GPS定位系统正常运行、数据实时上传。平台要具备轨迹查询、超速报警、偏离路线报警、倾倒点异常报警等功能,实现对运输车辆的全程动态监控。市城管执法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的日常监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同时,要积极探索应用视频监控、电子围栏、智能车牌识别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例如,在重点路段和消纳场出入口安装智能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别运输车辆的身份和资质,对无资质或违规车辆进行自动报警。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市城管执法局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重点查处无证运输、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抛洒滴漏、乱倾乱倒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要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执法的威慑力。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下降50%以上,市民投诉量减少60%以上。四是规范运输路线和时间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要根据城市交通状况和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建筑垃圾运输的主要路线和禁行区域,并向社会公布。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同时,要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期和居民休息时间,减少对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在城市中心区域,要严格限制白天运输建筑垃圾,鼓励夜间运输,并要求运输车辆采取降噪措施。
(三)加强消纳处置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建筑垃圾末端处理能力。消纳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是建筑垃圾治理的最终环节,直接关系到治理工作的成效。我们要加大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一是科学规划建设消纳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住建、环保等部门,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科学编制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消纳场的位置和规模。要优先利用废弃矿坑、闲置洼地等场地建设消纳场,减少对耕地和生态敏感区域的占用。消纳场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配备完善的防渗、排水、除尘、降噪等环保设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要建立消纳场动态管理机制,对达到设计容量的消纳场及时进行封场处理,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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