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铸魂强基固本,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

研讨发言:铸魂强基固本,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极端重要性,全面部署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大任务,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特别是总书记鲜明指出,“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保证”。这为我们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作为地方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我深感肩负责任之重大、使命之光荣,必须带头深学细悟、知行合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为XX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法治保障。
  一、深学细悟时代伟力,把握精神实质筑牢政治忠诚
  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这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系统回顾了党的组织路线的历史变迁与宝贵经验,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学习领会其精髓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一)深刻领悟核心要义,把稳政治航向之舵。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要抓好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保证。”这一论断从根本上指明了党的组织建设的“魂”之所系、“纲”之所在。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领悟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根本目的”,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政法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来坚守、最根本政治要求来落实、最重要政治纪律来执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和巨大优势,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等错误思潮的侵蚀影响,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紧密结合XX市情和政法工作实际,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具体实践中,不折不扣地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赤胆忠心。
  (二)系统把握科学内涵,夯实思想引领之基。思想统一是政治统一、行动统一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导,“要抓好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全党。”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内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政法工作政治性强、专业要求高、社会影响大,尤其需要强大的思想引领来统一意志、明确方向、指导实践。当前,重点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将其作为党委政法委中心组学习、政法干部政治轮训、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首修课”、“必修课”,推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通过持续深入的理论武装,引导全市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将党的科学理论转化为观察分析政法领域各种复杂现象、应对处置各类风险挑战的强大思想武器,不断提高运用党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解决政法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夫,聚焦XX市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思路、找答案,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复杂问题、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全面领会实践要求,贯通组织体系之链。党的力量来自组织。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指出,“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并明确要求抓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最初一公里)、地方党委(中间段)、基层党组织(最后一公里)的建设,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政法机关强化自身组织建设,提供了清晰路径。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政法委员会作为市域政法工作的领导核心,其自身的组织建设至关重要,必须自觉走在市直机关前列。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我市贯彻意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落实上的作用,完善请示报告、决策议事、协管协查干部等制度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政法系统得到有力执行。同时,要着力推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体系高效运转。推动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机关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模范机关。推动市县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切实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确保“最初一公里”政令畅通、高效运转。要强化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对本单位政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确保决策和执行符合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力量下倾,抓实抓牢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检察室等基层政法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组织覆盖不全、功能发挥不够、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等问题,使之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确保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策部署在“最后一公里”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聚力聚焦主责主业,构建坚强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深刻领会精神是前提,关键在于见诸行动。立足XX市政法工作实际,我们必须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与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职责紧密结合起来,以组织优势汇聚治理动能,以体系建设保障长治久安。
  (一)淬炼绝对忠诚政法铁军,锻造堪当重任的骨干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好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提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这为政法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政法队伍的素质能力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和谐稳定的保障。必须把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作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中之重。一是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关口。要始终将政治忠诚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政治素质考察要求,把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敢于斗争作为识别评价干部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在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政法领导干部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确保选用的干部忠诚可靠、清正廉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已在岗位的坚决调整。二是聚焦实战需求,提升综合履职能力。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意见》和省委、市委最新部署要求。围绕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等核心能力,构建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培训,加强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实战锻炼。特别是要针对反恐维稳、扫黑除恶、矛盾化解、网络安全、经济金融犯罪等重点领域和新业态、新领域风险,加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推动干部到吃劲岗位、艰苦环境、重大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三是强化严管厚爱,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从严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对政法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任职回避等制度,健全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同时,要关心关爱政法干警,健全依法履职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保障干警合法权益,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营造拴心留人、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
  (二)健全高效协同指挥体系,提升统揽全局的组织效能。构建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是确保政法工作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打通“最初一公里”、“中间段”、“最后一公里”的要求,对于构建平战结合、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大政法工作格局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这要求我们必须以更强烈的系统思维推进政法系统自身的组织体系完善与优化。一是强化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功能。要进一步优化党委政法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更好地发挥议事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完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维护稳定、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等协调小组的工作机制,强化其对跨部门重大复杂问题的统筹协调、督导推动能力。有效运用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方式,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执法司法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市委政法委与上级政法机关及市直有关部门(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信访、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构建灵敏高效应急指挥机制。立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责任,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实战要求的应急指挥体系。要完善我市在重大敏感案事件、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指挥层级、职责分工、响应流程和处置措施。优化常态化实战演练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协同联动、专业处置能力。特别是要建强用好市、县两级综治中心,整合力量资源,发挥其在收集信息、研判风险、分流处置、督导考核等方面的枢纽作用,打通部门壁垒,实现指令畅达、信息共享、协同高效。三是夯实联动共治基层基础平台。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关键在于激活基层末梢神经。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在XX的实践,推动社会治理触角向网格延伸、向楼栋(院落)延伸。做强做实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力量,发挥其统筹协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和基层平安综治力量的关键作用。大力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整合党建、综治、城管、应急、环保等多类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清单,配齐配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赋予信息报送、纠纷调解、服务代办、治安巡防、风险排查等职能,完善闭环运行机制,使其真正成为感知风险的第一触角、化解矛盾的第一阵地、守护安全的第一防线、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
  (三)激活改革赋能力量源泉,适应时代之变的发展要求。改革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调要“结合新的实际推进改革创新”,这同样应成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路径。面对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带来的风险挑战和现代科技革命带来的深刻变革,政法工作必须在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上勇于创新,不断提升组织体系对新形势、新任务的适应能力。一是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性改革。要在坚持中央统一部署改革框架下,结合XX实际,持续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着力破解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中存在的深层次难题,健全完善政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优化政法业务协同系统建设,推动数据有序共享,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探索更符合市域特点的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机制,提升司法效率。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同时,要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知识产权保护、破产审判、环境资源审判、涉外法律服务和涉企案件办理等方面进行更多制度机制创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拓展智慧政法场景化应用。要深刻把握数字时代发展趋势,将科技赋能作为提升政法组织体系现代化水平的核心驱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及我省、我市相关规划要求。加大政法机关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力度,提升执法办案智能化水平(如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社会风险精准识别预警水平、矛盾纠纷在线调解水平、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化均等化水平。深化“互联网+诉讼服务”、“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应用,拓展线上线下功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动案件信息、证据、文书高效流转,促进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三是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践。作为“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假设状态,用XX代替具体期次),我们要勇于先行先试。探索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新路径,推广“红色物业”、“院落自治”等有效模式。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化诉源治理。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涉诈重点人等群体的教育管理帮扶措施。探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参与平安建设的路径和保障机制。充分挖掘和弘扬本地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德治教化和价值引领作用,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通过制度性、长效性的创新举措,打造具有XX辨识度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四)织密监督制约制度网络,恪守权力运行的法治边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强调完善党内组织法规体系并严格抓好执行。政法机关掌握执法司法权,必须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是保障组织体系健康运行、权力不被滥用的“防火墙”。一是健全完善刚性制度规范。要依据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配套规定,结合省委要求和XX市政法工作实际,持续梳理、修订、完善党委政法委机关内部运行制度以及协调指导政法各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重点是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具体到事。完善党委政法委协管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查违纪违法问题、参与重大复杂案件协调督办等工作的制度流程。推动政法各单位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及执法司法关键环节的程序规则、裁量基准,确保权力运行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构建常态化立体化监督格局。要坚持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与党委政法委职能监督、政法单位内部监督的衔接贯通。探索建立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与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协同联动的机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主动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流程管控、动态预警,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的铁规发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坚决破除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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