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发言:聚焦城市发展中心任务目标,全面提升政法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中心组发言:聚焦城市发展中心任务目标,全面提升政法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同志们:
    本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是在我国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新时代城市工作历史性成就,深刻阐明了做好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重点任务,科学回答了城市发展为了谁、依靠谁、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等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为我们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会议明确要求“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并将其作为七大重点任务之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城市安全的高度重视和深谋远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作为政法机关,我们必须将维护城市安全特别是公共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扛起守护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这要求我们紧密围绕会议部署的七项任务,紧密结合我市XX市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在服务保障优化城市体系、建设宜居宜业城市、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传承历史文脉、推动智慧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筑牢安全稳定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以法治之力护航城市体系优化
    (一)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法治化。会议提出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政法工作要主动融入这一进程,为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法治支撑。要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的隐形障碍。依法服务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在县域经济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维护好农民土地权益、房屋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保障其在城市安居乐业。依法妥善处理因区域协同、产业转移、人口流动等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涉众型矛盾,维护公平统一的市场秩序。加强对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法律服务和保障,预防化解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风险。推动建立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调查取证、矛盾联调、应急联动等方面形成合力,提升区域一体化治理水平。积极探索符合XX都市圈特点的公共安全协同治理模式,共同打击跨区域违法犯罪,织密安全网络
    (二)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城乡融合平安根基。城乡融合发展的深入推进,必然伴随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政法机关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硬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特别要关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社会管理和服务薄弱的重点区域,有效预防和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公共服务等领域产生的矛盾纠纷。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做实源头治理。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盗抢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化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帮扶救助措施,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推动平安乡村建设与平安城市建设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城乡治安防控整体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服务人口管理,助力市民化政策有序实施。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政法机关要积极配合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完善与市民化进程相适应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动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保障常住人口依法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三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审慎稳妥处理相关权属争议。加强劳动权益保护,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等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关注进城人口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立足政法职能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同时,完善反恐维稳、反奸防谍等工作机制,切实筑牢安全屏障,为人口有序流动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以法治之智赋能宜居韧性建设
    (一)筑牢安全底线,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会议将“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作为专章部署,明确了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房屋安全、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重点方向。政法机关必须坚决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要协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法治化,对相关立法、执法、司法环节提出法治保障需求。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依法查处建设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老旧管线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打击工程质量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严格监督落实城市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依法应对处置洪涝、地质、气象等灾害事故的能力。积极参与城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二)创新治理格局,增强城市风险应对韧性。提升城市韧性关键在于提升风险的预警预测、快速响应和有效恢复能力。政法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推动城市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织密织牢社会面“打防管控建”网络。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在风险预警、犯罪预防、交通治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提升智慧防控水平。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特别是对城市更新中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做到应评尽评,强化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健全城市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治保障机制。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深化,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将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增强市民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治理共同体
(三)保障民生福祉,守护宜居环境公平正义。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是民心所向。政法工作要着眼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会议提出的“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任务,提供精准法治服务保障。依法惩治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一房多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群众购房安全。依法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旧城更新、物业管理等领域的涉房矛盾纠纷,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监督支持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依法行政,保障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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