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党课讲稿:赓续红色血脉,锻造法院铁军

“七一”党课讲稿:赓续红色血脉,锻造法院铁军
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在这个意义非凡的时刻,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缅怀党的丰功伟绩,对于我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推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历经风雨洗礼,从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胜利,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104年的光辉历史,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是一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是一部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历史。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神圣职责。在新的历史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下面,我围绕加强作风建设,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给大家上一堂党课,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一、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我们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加强作风建设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内容。只有加强作风建设,才能确保党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从而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加强作风建设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
    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出发点、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只有加强作风建设,才能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意识,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我们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有的干警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塞责;有的干警司法能力不足,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要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这些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三)加强作风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只有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才能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树倒根存,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我们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四)加强作风建设是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任务更加复杂严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优良的作风作保障。只有加强作风建设,才能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才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和瓶颈,提升法院工作的整体水平;才能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近年来,我们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不断增长,法院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审判工作难度加大;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多等。我们要通过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作为,积极攻坚克难,努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认真查摆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我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政治意识方面。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有的干警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不深不透,没有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导致政治站位不高,对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刻,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大局意识不够强。有的干警只关注自己手头的工作,缺乏对法院工作全局的思考和把握,不能自觉把审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不能很好地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有的干警对党中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缺乏深入学习研究,理解不够准确,执行不够到位,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导致一些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
    (二)司法为民方面。一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有的干警没有真正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深,对待群众诉求不够耐心细致,存在冷硬横推的现象,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二是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不到位。虽然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比如,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还不够完善,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便民举措的推广应用还存在一些障碍,给当事人诉讼带来不便。三是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有的干警在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导致一些案件当事人反复信访申诉,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司法作风方面。一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有的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存在粗枝大叶、马虎了事的现象;有的干警工作拖沓,效率低下,对一些紧急任务和重要工作,不能及时办理,影响了工作进度。二是审判作风不严谨。有的干警在庭审中,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不当,庭审驾驭能力不足,影响了庭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的干警在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文字错误、逻辑混乱、说理不充分等问题,影响了裁判文书的质量和公信力。三是纪律作风不严格。有的干警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有的干警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礼品、礼金,存在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四)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担当精神不足。有的干警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畏首畏尾,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存在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现象;有的干警在处理一些复杂敏感案件时,怕担风险,怕得罪人,不敢依法作出公正裁决,导致案件久拖不决。二是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干警习惯于按部就班,墨守成规,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和思考,缺乏创新思维和创新举措,不能适应新时代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有的干警对司法体制改革存在观望态度,缺乏积极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影响了改革的顺利推进。三是工作执行力不够。有的干警对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和院党组的工作要求,落实不够有力,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狠劲,导致一些工作部署停留在表面,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廉洁自律方面。一是廉洁意识不够强。有的干警对廉洁自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存在侥幸心理,容易受到各种诱惑。二是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虽然我们建立了一系列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廉洁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深入,防控措施不够具体有效,不能及时发现和防范廉洁风险。三是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掌握不够全面,监督管理存在盲区,一些干警在“八小时之外”放松自我约束,参与一些不健康的活动,甚至违纪违法,给法院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以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认真进行反思,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主观上看,主要是部分干警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党性修养不够,纪律观念松弛,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从客观上看,主要是法院内部管理不够严格,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加强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忠诚根基。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二是坚定政治信仰。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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