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发言材料汇编4篇

警示教育中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
区委组织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反面典型案例既是“清醒剂”,也是“活教材”,加强警示教育,要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以最直观、最直接的手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并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照镜子”“作比较”,让党员干部受到警醒,自觉架起“高压线”、常念“紧箍咒”,不断规范言谈举止,做到清正廉洁。
    以案示警“严规矩”,做规矩纪律“明白人”。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载体,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以案示警,目的在于通过鲜活的案例引用和呈现,实现用“案中人”“案中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在视听上受到冲击,在心灵上受到震撼,进一步达到警示、震慑的效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在以案示警的警示教育中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通过聆听案例解说、观看警示素材、集中解析案例等方式沉浸式代入、沉浸式警示、沉浸式反省,把违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当作“照身镜”,以案为鉴敲警钟,明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在以案示警中找准并守牢政治规矩的“方向标”,做规矩纪律“明白人”,进一步校准思想之标,绷紧纪律之弦,调正行为之舵,让知己、明纪成为一种思想习惯和政治自觉。
    以案为戒“正风气”,做遵规守纪“带头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而警示的目的就是引导党员干部要有所敬畏、有所戒惧、有所抵触,做到心存“戒尺”、言有所止、行有底线。古语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要善于以案为戒,在用心听案、看案、读案的基础上,对照《条例》逐条、逐项查找,搞清楚违纪人违反了“六大纪律”中的哪一项?哪一条?通过吃他人之堑,长自己之智,明所守之纪,进一步厘清作为党员干部的底线和界线,用好党纪这把“戒尺”,自觉架起守纪“高压线”,时刻自警,勤于自省,严守“八小时内外”的工作圈和生活圈,在以案为戒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遵规守纪“带头人”,共营风清气正政治环境。
    以案促改“净生态”,做廉洁从政“干净人”。抓实以案促改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反面典型案例的出现不仅是个人问题,同时也反映了制度建设存在的漏洞,要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找准最容易被忽视的关键环节,对标健全完善防腐体制机制,深化整改落实。党员干部个人既要服从组织的教育安排,也要常念“紧箍咒”、勤打“免疫针”,主动对照典型案例的违纪情况和违纪事实检视自身,反思自己在思想上、言行上是否有“危险因子”萌生,进而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自觉消除“顽瘴痼疾”,自觉清扫“思想尘埃”,及时纠正思想偏差,经常问廉于民,做到靠人格做人、靠官德做官、靠本事做事,让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看得见。

自觉做好“警示教育”这道“必答题”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考察时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警示教育是我们党保持廉洁队伍建设探索出来的重要经验,也是各地各级党组织必须做好的一道“必答题”。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必须要用好警示教育这一管党治党法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始终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提升警示教育感召力。以案为鉴是最生动的警示教育,“身边事”是最鲜活的案例、“身边案”是让人最深刻的警醒。当前,仍有少数干部在警示教育中抱着“看客”心态,把典型案例当成“故事”看,把自己当成“局外人”“旁观者”,无不反映了思想的松懈、学习的不深入。杜绝“看客”思维,必须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深度挖掘本地区、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例资源,用好身边反面典型“活教材”,深入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通过用“身边事”“案中人”点醒“梦中人”。要注重结合地域特色和历史传承,挖掘和盘活当地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中的廉洁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其中蕴含廉洁文化的历史文物、文化典故、贤人贤事等,发挥其启润心田、涵养正气的内化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尽职守、廉洁用权、为民造福,切实提升警示教育感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坚持用“新方子”医治“病根子”,防止警示教育同质化。实践证明,纪律教育绝不能搞“大呼隆”,必须要坚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量体裁衣”,选取地域相近、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党员干部,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要紧抓“关键少数”这个重点群体,对所在地区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通过廉政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阅看忏悔录等方式加强纪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认识滥权妄为、家风不正、“三圈”不净带来的严重危害,率先垂范、以身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引导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以同龄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通过开展模拟审讯、走进“铁窗高墙”等多种形式,让年轻干部近距离沉浸式体悟身边人、身边事越界脱轨付出的沉重代价。要注重分层分类实施、靶向精准“滴灌”,譬如针对基建工程和招投标、国资国企、金融系统等资源富集、资金密集且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以菜单化、分类式模式提供精准性指导。
    坚持把“前人踬”变成“后人戒”,推动警示教育机制化。实践证明,警示教育是一项系统复杂的长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要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主修课”,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突出制度建设这个保障,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机制,探索把警示教育列入党校必修课、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等,把警示教育融入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坚持抓在日常、融入经常,结合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尤其紧盯节假日、提拔交流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提醒谈话、通报典型案例,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当头一棒”,督促揽镜自照、反思警醒,时刻保持眼睛明亮、清醒头脑。要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聚焦党员干部短板弱项,紧扣人、事、权、钱等重点领域,将警示教育与干部学习研讨、解读培训、实践锻炼等统筹安排、一体推进,让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精准“把脉问诊”抓实警示教育
市委组织部
    当前,全党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各级党组织要精准“把脉问诊”,扎扎实实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摸清“表面症状”,聚焦重点要点以案说纪,让钢规铁纪“带电生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下简称“六项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核心部分,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要点。要聚焦“六项纪律”,精选能够突出行业系统地区特点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案例的全面性、代表性与时效性。要建立典型案例“资源库”,坚持以党员干部不学习《条例》而违纪违法为导向,重点选择身边因不学纪、不知纪、不明纪、不守纪而违纪违法案例,从而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条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要通过对案例的深度剖析、深层解读、深入拓展,加深党员干部对“六项纪律”特别是《条例》新增与修订部分的理解与把握,进一步填补党纪“空白”与知识“盲区”,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探寻“内部症结”,善用身边教材以案示警,让思想警钟“不绝于耳”。“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身边“活教材”能够有效增强警示教育的感召力与共情力,让党员干部自省自律、正己律己,从内心深处进行反省,触及灵魂深度“大扫除”,在反求诸己中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要综合运用违法违纪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好警示教育近距离、全景式“现场课”,教育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八小时外”都要一个样。要通过案中人“现身说法”让党员干部“如临其境”,通过典型案例解剖,找准症结、查实“病灶”,引导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清醒深刻认识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近在眼前。要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入手,教育党员干部认识到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常敲思想警钟、常存敬畏之心、常绷纪律之弦。
开出“治本良方”,紧盯核心关键以案促改,让防腐堤坝“稳如磐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切实做好警示教育的“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抓好制度建设,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紧盯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权力集中领域,抓实政策制定、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切实织密扎牢权力约束的“制度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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