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综合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2025年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综合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综合改革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听取前一阶段我市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汇报,精准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连接城乡、惠及民生的重大战略工程,不仅是衡量我们城市发展温度和包容度的重要标尺,更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力的举措,推动这项事关长远发展的改革任务走深走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深刻认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任务来抓,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在户籍准入、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值得肯定的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6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至47.5%,累计已有超过*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安家、乐业安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攻坚克难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对标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挑战。一是“两个率”的差距依然明显。我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之间仍然存在近17个百分点的差距,这意味着还有相当规模的农业转移人口“身进城、根在村”,未能完全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市民待遇。二是公共服务的供给仍不均衡。“城市门槛”虽在降低,但“服务门槛”依然存在。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社会保险、住房安居等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还不强,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权益保障的机制尚不健全。部分进城落户的农民对于能否继续保留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心存顾虑,这种“不敢转、不愿转”的后顾之忧,成为制约他们彻底融入城市的深层次障碍。四是政策协同的效能还需加强。部分政策在落地执行中存在部门协同不够、信息壁垒未完全打破、“最后一公里”不畅通等问题,影响了改革的整体成效。这些问题,既是改革进程中的难点,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必须攻克的重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扩大内需、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战略基点,是优化人口结构、增强城市发展后劲的关键之举,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聚焦关键,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核心任务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精准施策。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下、无所忧”这一核心目标,系统推进户籍、土地、财政、社保等重点领域改革,促进他们在城镇安家落户、安居乐业。
    第一,聚焦“进得来”,在破除壁垒、畅通渠道上实现新突破。要让愿意来、想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能够便捷、顺畅地进入城市。核心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要全面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放宽放开除个别中心城区外的落户限制,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公安部门要牵头优化落户流程,精简证明材料,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跨省通办”等便民服务模式。要加快推动各部门间户籍、社保、房产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壁垒,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落户手续的便捷化、智能化。要坚决杜绝在落户政策之外附加任何不合理的条件,确保政策的阳光透明和执行的刚性有力。
    第二,聚焦“留得下”,在服务均等、强化保障上展现新作为。“留得下”的关键在于让农业转移人口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让他们在城市有归属感、有未来。一要保障“学有所教”。教育是最大的民生。要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大力推进公办学位供给,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平等地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实现“应入尽入”。教育部门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动态调整学位资源,同时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确保教育公平的底线。二要实现“病有所医”。要将所有常住人口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政策,确保参保缴费年限能够有效累计。卫健和医保部门要协同发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同时要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三要努力“住有所居”。住房问题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压舱石”。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住建部门要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筹集力度,在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供给。同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无差别地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降低申请门槛,简化申请程序,让他们在城市里能有一个温暖的家。四要确保“老有所养”。要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动灵活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人社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确保他们的养老保险能够“带得走、接得上”,为他们的长远生活提供稳定预期。
第三,聚焦“无所忧”,在深化改革、稳定预期上取得新成效。“无所忧”的核心是解除农业转移人口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敢落户”。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要处理好他们与农村的“连接”。一要依法保障农村产权权益。必须明确,农民进城落户,绝不意味着要放弃他们在农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快推进农村“三权”分置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允许他们通过出租、转让、入股等多种方式,盘活农村资产,增加财产性收入。要向社会释放明确信号:决不能把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前置条件,给他们吃下“定心丸”。二要强化就业创业支撑。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融入之基。人社部门要联合工会、工商联等单位,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订单式、靶向式、菜单式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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