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建设工作总结

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建设工作总结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区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通过强化组织引领、创新治理机制、整合资源力量,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引领,筑牢乡村治理“桥头堡”
    (一)健全组织体系,夯实治理基础。完善的组织体系是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优化乡村党组织设置,构建了“区委—镇(街道)党(工)委—村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党员中心户”五级组织架构,将党组织触角延伸到乡村治理的每一个角落。在村级层面,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的原则,科学划分网格,每个网格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由村“两委”成员担任网格长,党员担任网格员,形成了“支部建在网格上、党员融入群众中”的治理格局。同时,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完善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各类组织协同配合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
    (二)选优配强头雁,激发队伍活力。村党组织书记是乡村治理的“领头雁”,其能力素质直接影响着乡村治理的成效。高度重视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实施“头雁工程”,通过“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打造了一支政治素质高、带富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在选拔上,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在培育上,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举办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实地观摩、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其政治理论水平和治理能力。在管理上,制定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评先评优挂钩,激励村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在使用上,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拓宽村党组织书记发展空间。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坚持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活动,根据党员年龄、特长和实际情况,设置政策宣传、矛盾调解、环境卫生监督等岗位,让党员在乡村治理中亮身份、作表率。建立健全党员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党员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创新治理机制,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一)建立“党建+网格”治理模式,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网格化管理是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水平的有效手段。将党建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建立了“党建+网格”治理模式。以网格为单位,整合网格内党员、志愿者、村民代表等力量,组建网格服务团队,开展政策宣传、信息收集、矛盾调解、环境整治等服务工作。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事件流转、协同处置等功能,提高治理效率。推行网格员考核评价机制,对网格员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激励网格员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党建+网格”治理模式,实现了“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乡村治理精细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村民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在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加强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程序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到实处。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乡村治理民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建立积分制管理制度,激发村民参与治理积极性。为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在部分村试点推行积分制管理制度。将村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移风易俗等行为进行量化积分,建立积分台账,定期对村民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村民可凭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生产资料等物资奖励,也可作为评选“文明家庭”“星级农户”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积分制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乡村治理事务转化为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让村民的付出得到实实在在的回报,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通过积分公示和荣誉评选,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了乡村文明新风尚的形成。
    三、整合资源力量,汇聚乡村治理“强合力”
    (一)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乡村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建立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民政、农业农村、司法、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乡村治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农业农村部门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司法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公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乡村稳定。通过部门协同配合,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拓展治理渠道。社会力量是乡村治理的重要补充。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拓展治理渠道。鼓励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等公益服务活动,为乡村发展提供支持。引导企业通过产业投资、就业扶持、消费帮扶等方式参与乡村治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组织志愿者开展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社会温暖。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企业和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激发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
(三)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升治理效能。数字技术为乡村治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建立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整合党建、政务、民生等服务资源,实现“一站式”服务。推广使用“雪亮工程”,在乡村主要路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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