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石,对于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自该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紧密围绕“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目标,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总体成效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居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全民参保基础更加牢固
我县始终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24年底,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主要险种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2485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累计参保人数达到61003人次,覆盖了绝大多数劳动年龄人口和城乡居民。特别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我县全面取消了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通过政策引导和精准服务,有效扩大了工伤和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障网越织越密、越扎越牢。
(二)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基金安全是社会保险制度的生命线。我县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2024年度,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基金收入稳步增长,支出结构合理,为各项社保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有力支撑。根据自治区对部分险种实行州级统筹管理的规定,我县在做好属地基金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基金归集、划拨和监管工作。同时,县财政持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投入,通过实施严格的预算绩效管理,确保了财政补助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有效提升了参保群众的保障水平。
(三)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民生福祉得到切实改善
我们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连续多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步提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充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有效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2024年,全县医保基金运行平稳高效,在保障参保人员住院、大病报销及医疗救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我县人民政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宣传引导,营造全民社保浓厚氛围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矩阵,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发布”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解读社保政策。同时,组织社保干部、业务骨干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和园区,依托农牧民夜校、周一升国旗仪式、巴扎日等时机,发放宣传折页、设置咨询台、开展专题讲座,将社保政策送到群众身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努力实现社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和用人单位从“要我参保”向“我要参保”转变。
(二)聚力扩面征缴与动态清零,筑牢应保尽保坚实基础
一是实施精准扩面。建立数据共享比对机制,与市场监管、税务、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定期交换信息,精准锁定未参保单位和人员。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点对点”动员符合条件的群众参保缴费,特别是对困难群体,建立了参保绿色通道,通过政府资助等方式,实现了动态清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二是强化征缴稽核。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管理制度,规范征缴流程,提升征缴效率。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和人数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落实扶持政策。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我县积极落实国家阶段性缓缴、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并对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就业岗位,实现了“稳企业”与“保民生”的双赢。
(三)优化经办管理与服务模式,提升群众办事便捷体验
一是推进数字化转型。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2024年,我县行政服务中心通过线上平台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超过16万件,极大压缩了群众办事时间,提升了服务效能。社保业务方面,参保登记、待遇申领、信息查询等高频事项已基本实现线上办理,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便捷服务。二是创新服务模式。借鉴其他部门“一窗通办”的成功经验,整合社保经办窗口,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和证明材料,努力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同时,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活动,将服务窗口前移至社区和企业,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是提升队伍素养。定期组织对全县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乡镇劳动保障站所人员和村级协理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其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操作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保经办队伍,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暖心的服务。经办机构也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考核指标,设定了不低于90%的目标,倒逼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四)加强基金风险智慧防控,筑牢基金安全“防火墙”
一是构建智能监控体系。我县充分运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结算数据进行全流程、全方位实时监控。系统能够自动识别和预警过度医疗、分解住院、虚假报销等疑似违规行为,实现了从事后稽核向事前提醒、事中监督的转变。二是强化闭环管理。对系统预警的疑似违规信息,经办机构遵循“规则机审、人工初审、机构申诉、人工复审、协议处理”的标准化流程进行核实处理,形成监管闭环。2024年1月至8月,通过智能监管系统,我县共核查处理定点医药机构疑似违规数据115条,追回医保基金3.2万元,有效震慑了欺诈骗保行为。三是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和稽核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排查,对重复发放待遇、资格认证不及时等高风险业务环节进行重点监控,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确保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都安全可控。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我县社会保险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虽然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但部分群众特别是偏远农牧区群众、老年群体对社保政策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对自身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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