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在心间
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一、违规饮酒问题常见情形
1.违规公款饮酒
2.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饮酒
3.酒驾醉驾
4.酒后误工旷工、扰民滋事、打架斗殴、失德失范
5.其他违规饮酒或饮酒后造成不良影响行为
二、酒驾醉驾的界定
酒驾和醉驾的认定标准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准:
酒驾标准
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且<80mg/100ml时,认定为酒驾。醉驾标准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时,认定为醉驾。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该标准用于判定是否构成酒驾或醉驾。三、常见的三大思想误区1.隔夜酒驾2.酒后挪车? ? ? ? ? ? ? ? ? ? ? ? ? ? ? ? ? ? ? ??3.乘坐酒驾车明知司机酒驾依然搭车,或者劝酒后纵容司机开车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还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四、违规饮酒的六个代价1.生命之殇饮酒后,酒精会对神经系统起到麻痹作用,导致其操控、反应比平时慢,这时候开车,直接影响司机的判断能力致使出现错误操作,安全隐患极大。长期和过度饮酒也会毁坏人的神经中枢,损害人的大脑;出现酒精脂肪肝、酒精性肝炎、肝硬化等疾病;还可能导致肠功能紊乱、胃出血、胃炎,增加患肝癌、胰腺癌食道癌等风险;长期饮酒还会出现酒精性心肌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发生。2.法律严惩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前途断送
违规饮酒,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败坏单位干事创业风气,极易引发舆论发酵,严重干扰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秩序。违规饮酒背后可能隐藏违规公款买酒、内部招待违规上酒、业务招待超标准用酒、设立并使用“小金库”买酒、违规报销吃喝费用等问题,是腐败问题滋生的温床,必须坚决铲除。依据问题性质、严重程度、造成影响的大小等不同情形,当事人将受到严厉的党纪政务处分,大好前程毁于一旦。
4.巨额损失
违规饮酒后,酒驾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同时相应车辆及财产等损失由酒驾者个人承担。造成人身死亡情形的,还将面临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巨额赔偿。酒后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不仅个人道德素养存在失德失范,或将承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因酒失财,得不偿失。
5.家庭遭难
违规饮酒后,不管是酒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是存在其他问题被党纪政务处分、经济处罚,其家人将承受巨大心理负担、经济负担,老人将面临缺少关爱、照顾,未成年子女容易产生心理阴影,甚至影响其参军入伍、报考公务员、申请入党等,一人违规饮酒,全家承担恶果。
6.单位蒙羞
违规饮酒后,当事人被发现、处理,对其所在单位影响严重。首先是极易引发网上炒作、议论,造成社会舆情,将单位置于舆论漩涡之中;其次,单位可能将被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直接影响单位的绩效;此外,违规饮酒的违纪违法事实情况将被当成反面教材,被时常当做案例警示教育他人,影响单位的形象。
五、典型案例警示
1.宜都市住建局房产市场监管股股长曾华强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2年8月26日,曾华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交通事故。为逃避处罚,曾华强联系其表弟赶至现场顶包。经检测,曾华强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同月29日,曾华强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其找人顶包的事实。同年12月22日,公安机关对其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两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6日,公安机关对其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5月10日,曾华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张掖市肃南县工商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索国斌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2年3月13日,索国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经检测,索国斌属醉酒驾车。2022年6月,索国斌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11月,索国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武威市凉州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干部王玉良醉酒驾驶两轮电动车问题
2022年5月5日,王玉良饮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王玉良属醉酒驾车。2023年4月,王玉良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3年6月,王玉良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由事业单位管理岗九级降为十级)处分。
4.黄冈师范学院原副院级退休干部陈年友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3年1月13日,陈年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陈年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38mg/100ml。2023年3月,检察机关对陈年友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7月,陈年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并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
六、结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只是一句宣传语,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模范遵守。上述四起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正风肃纪高压之下,依然心存侥幸,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危及社会公共安全,有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治、坚决予以惩治。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等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时刻绷紧纪法之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塑形象、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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