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新《统计法》 奋力书写某某统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深学笃行新《统计法》奋力书写某某统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作为一名在统计战线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的“老兵”,这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后,我反复研读了法条原文,结合某某统计工作的点点滴滴,越学越觉得心里亮堂,越学越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这部新法不仅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更是我们破解统计难题、提升服务质效的“公开讲话”,字里行间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也饱含着对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的殷切期望。下面,结合某某统计工作实际,谈谈我的几点学习体会。
  一、深刻领会新法要义,把准统计工作“定盘星”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指示器”,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新修订的《统计法》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从法律层面构建了更为严密的数据质量保障体系。这让我想起刚参加统计工作时,老局长常说的一句话:“统计数据掺不得半点假,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千家万户的生计,都是党委政府决策的依据。”如今,新法用更刚性的条款诠释了这句话的分量。
  从某某实际看,作为云南第二大经济体,我们的统计工作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生态立市、文化兴市、和谐稳市”战略部署展开,既要为全省统计大局提供“某某数据”,更要为地方发展提供“统计智慧”。过去几年,我们在工业转型升级、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统计实践经验,但也面临着一些共性难题:比如部分基层单位统计基础薄弱,数据报送“估摸着来”;个别行业数据与实际发展态势存在偏差,影响决策参考;统计执法“软肩膀挑不起硬担子”,对造假行为震慑不足。新《统计法》的修订,恰恰针对这些痛点难点,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
  新法强化了“数据质量终身追责”机制,明确了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以及调查对象的法律责任,这让我们在开展工作时更有底气。记得去年在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数据核查时,发现某县一家建材企业存在虚报产值问题,当时碍于“人情面子”和地方发展压力,处理时有所顾虑。新法则旗帜鲜明地提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这为我们排除干扰、坚守原则提供了法律后盾。今后,不管是谁,只要触碰数据质量红线,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含糊。
  同时,新法突出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导向,要求统计工作更加注重反映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实践成效。这与某某当前的发展阶段高度契合。我们正在推进新能源电池、绿色硅材等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并行,统计指标体系必须与时俱进。比如,过去我们更多关注工业增加值总量,现在则要更加注重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占比等质量效益指标。新法鼓励统计改革创新,为我们构建更科学的统计监测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最让基层统计人感到振奋的。
  二、紧扣职能职责,筑牢数据质量“防火墙”
  统计部门的核心职能是“数说发展、服务决策”,而数据质量是履行好这一职能的前提。新《统计法》对统计机构的职责定位更加清晰,要求我们既要当好数据的“生产者”,更要当好数据质量的“守护者”。结合某某实际,我们必须从源头抓起,构建全流程、多层次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在源头数据采集上求“实”。基层是统计数据的“第一站”,源头数据不实,后续一切工作都是空中楼阁。某某有10个县(市、区),乡镇(街道)统计力量参差不齐,部分村(社区)统计员身兼数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近年来推行了“村级统计员职业化”试点,在陆良县、麒麟区选取20个村(社区),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稳定统计队伍,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新《统计法》强调“健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这让我们更加坚定了推进这项工作的决心。下一步,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市推广这一做法,实现每个村(社区)有1名专职或兼职统计员,持证上岗、定期考核,从源头上减少“数出多门、数据打架”的现象。
  企业是统计数据的重要来源,新法对企业的义务和权利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中小企业统计台账不健全,填报数据随意性大。去年开展的“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行动中,我们帮助200多家重点企业完善了统计台账,培训了3000多名企业统计人员。新法实施后,我们将把这项工作常态化,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企业统计信用档案,对诚信企业给予便利,对失信企业加强监管,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比如,对连续三年保持数据真实准确的企业,在享受惠企政策、项目申报时优先推荐;对存在数据造假行为的,纳入“黑名单”,联合惩戒,让企业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
  在数据审核评估上求“严”。某某作为工业大市,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占全省的15%左右,数据审核任务繁重。过去,我们主要依靠人工审核和经验判断,效率不高。这几年,我们投入力量建设了“某某统计数据智能审核平台”,将工业、投资、贸易等主要领域的200多项指标纳入系统,设置了3000多条审核规则,实现了数据异常自动预警。去年,通过平台发现并纠正数据错误1200多笔,核实率达到100%。
  新《统计法》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统计工作效能”,这更加坚定了我们推进统计数字化转型的方向。下一步,我们计划将平台功能扩展到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对接税务、电力、海关等部门的行政记录,构建“数据共享、交叉验证”机制。比如,通过比对企业用电量、税收数据与上报的产值数据,判断其匹配度,从技术层面筑牢防假防线。同时,我们正在试点“电子台账”,让企业数据从生产经营环节直接生成统计数据,减少人工干预,从流程上保障数据真实。
  在统计执法监督上求“硬”。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过去,基层统计执法存在“不敢罚、不愿罚”的问题,有的地方担心影响营商环境,对数据造假行为“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新《统计法》加大了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追责措施,这让我们执法更有底气。
  去年,我们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了“统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对3个县(区)的12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2起典型数据造假案例,不仅对企业进行了处罚,还追究了当地统计机构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在全市引起了不小震动。新法实施后,我们将建立“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的执法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全市性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靶向治疗”。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音”,让统计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三、聚焦某某发展实践,激活服务决策“动力源”
  统计工作的价值,最终要体现在服务发展、服务决策上。新《统计法》明确要求“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为我们找准工作定位、提升服务水平指明了方向。某某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统计工作必须紧跟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更精准、更及时、更有效的统计服务。
  在监测重点产业上出“力”。产业是某某发展的根基,我们始终把产业统计作为重中之重。近年来,全市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引进了一批重大项目,如何准确反映这些产业的发展态势,是统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过去,由于新兴产业统计标准不统一,数据口径不一致,给监测分析带来难度。新《统计法》鼓励“完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我们借此机会,联合发改、工信等部门制定了《某某市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方案》,增设了新能源电池产量、绿色铝精深加工产值等特色指标,每季度形成专题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研判产业发展趋势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服务传统产业升级方面,我们建立了“一业一策”统计监测机制。比如,针对煤炭产业转型,我们不仅监测产量、产值等传统指标,还重点跟踪洗选加工率、绿色开采技术应用等转型指标,去年形成的《某某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统计分析报告》,提出了“控制总量、提升质量、延伸链条”的建议,被纳入全市煤炭产业转型规划。新《统计法》实施后,我们将进一步优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既要“算清经济账”,更要“算好效益账”“生态账”,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全面数据支撑。
  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上见“效”。某某下辖的县(市、区)发展不平衡,有的县工业基础雄厚,有的县农业占比高,有的县依托旅游资源发展特色经济。我们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定位,建立了差异化的统计监测体系。比如,对麒麟区、沾益区等中心城区,重点监测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指标;对宣威市、陆良县等农业大县,侧重监测粮食产量、特色农产品加工等指标;对罗平县、师宗县,加强旅游收入、乡村振兴等指标的统计。
  去年,在编制“某某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时,我们充分考虑各县(市、区)的比较优势,设置了“特色产业发展指数”,避免“一刀切”评价,得到了各县区的认可。新《统计法》强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提醒我们,统计服务必须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下一步,我们计划开展“一县一业”统计监测,为每个县(市、区)量身定制统计分析产品,让数据更好地服务于区域差异化发展。
  在回应社会关切上显“情”。统计数据不仅要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也要满足社会公众需求。过去,我们的统计产品更多是“内部报告”,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解读不够通俗。新《统计法》要求“加强统计信息共享和公开”,这让我们更加重视统计数据的社会化服务。
  这几年,我们在“某某统计信息网”开设了“数据开放”专栏,每月发布主要经济指标解读,用图表、漫画等形式让数据“活起来”。去年,针对群众关心的“房价走势”“就业情况”,我们发布了《某某市居民住房消费统计分析》《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报告》等通俗读物,单篇阅读量超过10万次。我们还建立了“统计开放日”制度,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市民走进统计局,了解数据生产过程,增进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新《统计法》实施后,我们将进一步拓宽数据公开渠道,开通“某某统计”微信公众号视频解读栏目,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读经济数据,让统计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四、强化队伍建设,锻造统计工作“排头兵”
做好统计工作,关键在人。新《统计法》对统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要“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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