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战部长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我县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成效与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抓实干,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回顾过往,成绩斐然增信心
过去几年,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上下共同奋斗的结果,让我们对做好今后的工作充满了信心。
(一)机制建设扎实推进
机制是工作开展的保障,我们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保驾护航。一是组织领导强化。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统战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年累计召开专题会议12次,协调解决问题30余个。二是责任分工明确。制定《XX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链条。同时,建立了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考核评价严格。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年底组织专门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宣传教育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多措并举,让民族团结的理念深入人心。一是阵地宣传常态化。充分利用县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村大舞台等阵地,通过开设专栏、播放公益广告、举办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全年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24期,播放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举办文艺演出60余场。二是主题活动多样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团结一家亲”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年开展知识竞赛10场、演讲比赛8场、征文活动6次,参与群众达5万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三是教育引导精准化。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教育,在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活动,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在机关单位开展民族政策专题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在企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全年开展专题培训30余场,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
(三)交往交流日益密切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是增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我们积极搭建平台,让各民族群众走得更近、心贴得更紧。一是文化交流频繁。举办“各民族文化展示周”活动,展示各民族的特色文化、传统技艺和民俗风情,促进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相互借鉴。活动期间,共展示各类文化作品300余件,举办民俗表演20余场,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参观体验。二是互助活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汉族干部群众与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在生产生活、就业创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全县共结成帮扶对子500余对,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0余个,进一步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感情。三是区域合作加强。与周边县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共同推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全年组织跨区域交流活动6次,签订合作协议3份,在文化旅游、经济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四)帮扶成效持续显现
我们始终把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帮扶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产业帮扶见实效。结合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拓宽增收渠道。全年投入产业帮扶资金500余万元,发展特色产业项目20余个,带动500余户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二是民生改善暖人心。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全年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50公里,解决了20个村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电力台区10个,有效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就业帮扶稳增收。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组织招聘会,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全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0期,培训少数民族群众1000余人次,举办招聘会10场,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帮助50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就业。
二、认清形势,明晰挑战明方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还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必须准确把握形势,明确工作方向。
(一)外部环境复杂多变
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给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是国际局势影响深远。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一些西方国家利用民族问题干涉我国内政,煽动民族分裂情绪,对我国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坚决抵制各种分裂势力的渗透和破坏。二是周边地区态势复杂。周边一些地区民族问题较为突出,不稳定因素较多,容易对我县产生负面影响。我们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区域的和谐稳定。三是网络舆情冲击加大。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舆情对民族团结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煽动民族仇恨,对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我们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内部问题不容忽视
我县自身在民族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一是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少数民族聚居区与其他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等还相对滞后,影响了民族团结的基础。二是民族文化传承面临挑战。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面临着失传的危险,民族语言、传统技艺等得不到有效传承和保护,不利于各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合。三是部分群众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些群众对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狭隘的民族观念,缺乏对其他民族的了解和尊重,容易引发民族矛盾和纠纷。
(三)工作短板亟待补齐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制约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时,方式方法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效果不够理想。二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部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民族工作力量不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需要。三是协同配合不够紧密。一些部门之间存在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的现象,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影响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整体成效。
(四)目标要求更加明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推动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筑牢思想根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二是促进共同发展。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维护和谐稳定。要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依法打击民族分裂活动,妥善处理民族矛盾和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强化思想引领,筑牢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根基。
(一)深化理论学习武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站位。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县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全年组织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6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实践。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把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全县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全年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干部300余人次,不断提高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动学习向基层延伸。组织宣讲团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宣讲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全年开展宣讲活动100余场,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让党的创新理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坚定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建党、建国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各族群众参观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全年组织主题教育活动50余场,参与群众1万余人次。二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在中小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升国旗、唱国歌、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在全社会开展“爱我中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爱国主义氛围,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和民族自豪感。三是弘扬时代精神。大力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互助的时代精神,引导各族群众见贤思齐、争当先进,凝聚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精神力量。
(三)弘扬核心价值理念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一是加强宣传阐释。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要求,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各族群众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全年举办专题讲座20场,知识竞赛10场,参与群众3万余人次。二是融入社会治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范等,引导各族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全年评选文明家庭100户、星级文明户500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推动实践养成。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引导各族群众在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年组织志愿服务活动200余次,参与志愿者5000余人次,开展公益活动50余场,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实践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四)增强文化认同自信
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认同和自信。一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力度,挖掘整理民间故事、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非遗保护名录。全年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20项,建立非遗保护名录10个,培养非遗传承人30名。二是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举办各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如民族歌舞展演、传统体育比赛等,让各族群众在交流中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全年举办民族文化交流活动30余场,参与群众2万余人次,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的融合发展。三是打造特色文化品牌。结合我县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如民族风情旅游区、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等,提升我县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全年打造特色文化品牌5个,带动文化产业收入增长15%。
四、促进交融,谱写团结新篇章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我们要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推动各民族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交往交流交融。
(一)丰富交往活动载体
开展形式多样的交往活动,让各族群众在活动中增进了解、加深感情。一是开展节庆联谊活动。利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特色节日,组织各族群众开展联谊活动,如共度佳节、文艺联欢等,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情感交流。全年开展节庆联谊活动40余场,参与群众1万余人次。二是组织文体交流活动。举办全县少数民族运动会、民族歌舞大赛等文体活动,吸引各族群众积极参与。通过文体活动,不仅锻炼了身体,还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友谊。全年举办文体交流活动20余场,参与群众5000余人次。三是开展青少年交流活动。组织各民族青少年开展夏令营、研学旅行等活动,让他们在共同学习、共同生活中增进了解、结下友谊。全年组织青少年交流活动10余场,参与青少年1000余人次,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培养后备力量。
(二)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搭建多元化的交流合作平台,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多交流合作的机会。一是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在全县范围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和场所,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如学校、企业、社区等,为各族群众开展交流学习活动提供场所。全年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5个,接待参观学习群众1万余人次。二是搭建经济合作平台。组织开展各民族企业交流合作活动,促进各民族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举办民族特色产品展销会,为各民族企业提供展示和销售产品的平台。全年举办民族企业交流合作活动10场,民族特色产品展销会5场,达成合作意向20余个,促进了各民族经济的共同发展。三是构建社区交流平台。在社区建立民族团结之家、邻里中心等交流平台,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社区内各民族群众的交往交流。全年在社区建立交流平台30个,开展社区交流活动50余场,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打造交融特色品牌
结合我县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以品牌效应带动整体工作提升。一是打造“民族团结一家亲”品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与少数民族群众结成对子,定期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县共结成“民族团结一家亲”对子2000余对,走访慰问群众5000余人次,解决实际困难1000余个,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二是培育“民族风情小镇”品牌。依托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资源优势,打造“民族风情小镇”,发展特色旅游、特色餐饮等产业,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全年打造“民族风情小镇”3个,接待游客50万人次,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三是创建“和谐民族村”品牌。在少数民族聚居村开展“和谐民族村”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开展评选表彰,激励各村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全年评选表彰“和谐民族村”10个,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了农村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开展。
(四)保障合法权益落实
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切实维护各族群众的平等权利,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保障平等权利。严格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各民族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平等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加强对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民族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处理涉及民族权益的纠纷和案件。设立民族工作热线电话和信访窗口,方便群众咨询和投诉。全年受理民族权益纠纷案件50余起,办结率达100%,维护了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全年开展法律服务活动2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为各族群众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夯实基础,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基层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前沿阵地,我们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和水平,筑牢民族团结的基层战斗堡垒。
(一)建强基层工作队伍
基层工作队伍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骨干力量,我们要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一是选优配强基层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干部担任乡镇(街道)统战委员、村(社区)民族工作专干。全年调整充实基层民族工作干部50余名,优化了基层工作队伍结构。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基层民族工作干部开展业务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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