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市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XX市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XX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的部署要求,对我市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旁观者,全是责任人;没有局外事,皆是分内责。全市上下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行动举措,坚决打赢这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持久战。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是区域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并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到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这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XX市作为XX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同样面临着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深刻挑战。一流的营商环境是吸引高端要素、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强磁场”。一个地区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只有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才能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使XX市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第二,优化营商环境是增进人民福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营商环境的“优”与“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与“死”,影响着就业的“增”与“减”,最终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催生更多的市场主体,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供更丰富的商品和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反之,如果市场壁垒重重、审批流程繁琐、执法行为不公,不仅会挫伤企业家的投资热情,更会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民心工程来抓,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
    第三,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招。营商环境是政府治理能力的一面镜子。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本质上是一场深刻的政府自我革命。它要求我们必须刀刃向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从“审批”向“监管”转变,从“被动”向“主动”转变。通过流程再造、数字赋能、制度创新,倒逼政府部门提升行政效能、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法治观念,这本身就是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和系统提升。
    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关乎生存与发展的“必答题”。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绝不能有任何的敷衍应付,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韧劲,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正视成绩与不足,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现实紧迫性
    自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立足职能职责,聚焦改革创新和服务优化,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方面,我们的工作亮点纷呈,成效初步显现。在政务服务效率上,我们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大力推行数字化转型。企业开办时间已从过去的数个工作日,成功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办结,最快可实现2小时领到执照和印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大幅压减,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平均审批时间已控制在40个工作日以内,相比过去效率提升超过50%。在要素获取便利度上,“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高压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17个工作日,低压小微企业接电更是缩短到12个工作日。在监管执法领域,我们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机制,对市场主体的干扰度持续降低。在企业诉求响应方面,我们整合线上线下渠道,构建了全天候、全覆盖的诉求响应体系,力求做到有诉必应、有问必答,群众和企业的投诉按期办结率稳定在96.5%以上,满意度持续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值得充分肯定。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一流标准相比,与企业群众的期盼相比,我市营商环境领域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就像是影响肌体健康的“顽瘴痼疾”,是制约我们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和“痛点”。此次专项整治就是要聚焦这些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治疗。根据前期的摸排调研和线索梳理,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问题。少数地方和部门存在承诺不兑现、协议不履行、政策不落实的情况,特别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因领导更替或部门调整而无法落地,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区域形象。?
    二是“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一些公职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在项目审批、资质审核、日常监管等环节,以各种名义向企业索要好处、收受礼品礼金,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这种行为虽然是少数,但影响极其恶劣。
    三是“乱罚款、乱收费”等趋利性执法问题。个别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指标,执法“一刀切”,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甚至将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挂钩,背离了执法为民的初衷,加重了企业负担。
    四是“推拖绕”等懒政怠政问题。部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流程指引不清,“一次性告知”落实不到位,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一些部门之间存在“中梗阻”,遇到跨部门事项便相互推诿,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严重影响办事效率。
    五是“黄牛黑中介”等市场秩序扰乱问题。在一些政务服务大厅周边、重点项目审批领域,依然存在不法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与个别内部人员勾结,提供“有偿服务”,扰乱了正常的办事秩序,也滋生了腐败空间。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的专项整治工作还远未到可以“鸣金收兵”的时候。每一个问题都是一面镜子,照出的是我们工作中的短板和作风上的差距。全市上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的态度,下大力气整治这些顽瘴痼疾,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期盼。
    三、聚焦重点靶向发力,坚决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实行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下一步,要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第一,在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上实现新突破。优良的政务服务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必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要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到2025年底,企业开办平均时间稳定在1天以内,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常态化、制度化渠道,确保出台的政策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真正惠及企业。
    第二,在规范执法、公正监管上实现新突破。公平公正是法治的核心要义,也是营商环境的基石。必须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要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审慎出台涉企限制性政策,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留足空间。要全面清理阻碍发展的法规文件,对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土政策”“土规定”要坚决予以废止或修订。
    第三,在恪守诚信、构建“亲”“清”关系上实现新突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政无信不威”。政府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要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坚决履行,决不允许“新官不理旧账”。要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清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积极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靠前服务,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亲”不逾距;企业家也要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搞经营,做到“清”不远疏。纪检监察机关要为政商交往划清“安全区”,明确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为敢于担当、真心服务的干部撑腰鼓劲。
第四,在执纪问责、形成震慑上实现新突破。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要靠服务和改革,更要靠纪律和规矩作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必须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优先处置、快查快办。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执法监管等过程中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件不仅要处理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选取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公开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强大震慑,释放出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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