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的条件及流程(供参考)
一、成立党支部的条件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二、成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支部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详见《**区党建工作规范化操作手册》)
三、成立党总支的条件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四、成立党总支一般程序
党章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由于工作的需要或党员人数的增多,需要将党支部改建为党总支部时,必须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说明成立党总支的原因,并呈报拟设置支部和委员人数的方案等,经上级党委研究批准后,方可成立新的党组织,并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
五、成立党委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六、成立党委的工作流程
?1、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以单位或党组的名义)
1)由主要党员领导干部或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干部会议,研究本单位筹建党委的有关事宜(也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党委书记,主持党委的筹建工作);
2)拟定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预备人选名单,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成立党委的请示。内容包括:成立党委的理由(包括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情况),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时间;第一届委员会(包括纪委)成员及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筹备领导小组的预备人选名单。
2、划分基层党组织
1)对于新组建的单位,筹备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的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工作关系划分党支部、党小组;
2)指定支部临时召集人。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审批
1)召开筹备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拟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召开筹备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扩大至下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讨论筹备领导小组会议的决定,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下级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讨论,向筹备领导小组上报本级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
4)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1)起草筹备工作报告,拟定选举办法、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党员大会具体日期安排、会议议程以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2)召开筹备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通报筹备工作情况;讨论并修改筹备工作报告、选举办法;研究决定换届的日期、议程、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等有关事项;有关材料呈报上级党组织,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3)做好会务准备工作:确定会议地点,布置会议厅(室),包括主席台正中的悬挂党旗(可悬挂党徽,党徽两侧各插5面红旗),主席以上方会议名称横幅,主席台就座人员名签,音响设备(试听《国际歌》等有关歌曲),投标箱和记票板,对会议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如二次投票等)的处理预案,印制选票;
4)发出会议通知,(通知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会议)。
5、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可由筹备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1)清点并宣布到会人数,确认到达规定人数,会议有效;
2)宣布开会,全体起立,唱《国歌》;
3)致开幕词;
4)宣布会议议程;
5)筹备领导小组向大会报告筹备工作情况;
6)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委员会候选人的批复;?
7)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可采取候选人自我介绍等形式;
8)会中分组讨论(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讨论筹备工作报告、选举办法,提出修改意见;酝酿讨论候选人,讨论推荐监票人、计票人。????
9)委员会收集讨论情况,修改选举办法,确定候选人、监票人、记票人名单;
10)逐项宣读并通过(采用举手通过方式)选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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