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其健康成长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国家的长远发展。公安局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工作中肩负着重大责任。为深入了解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探索有效的预防治理措施,公安局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管齐下,筑牢预防防线
(一)完善机制,压实法治宣传责任
制定并实施《公安局“护苗”法治宣传行动方案》,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规划,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各警种、各部门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与教育、司法、团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教育部门制定《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明确学校在法治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确保法治教育课时落实。
(二)多措并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警力配备精准化。按照“一校一警”的原则,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配备法治副校长X名,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安全培训等活动,每学期不少于X次。通过与学校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
2.宣传资料实用化。结合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和实际需求,精心编写《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手册》《远离犯罪,健康成长——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等宣传资料,内容涵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诈骗、防欺凌、防性侵等方面的知识和案例。共印发宣传资料X万余份,发放到全市各学校和社区,供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学习使用。
3.宣传阵地多元化。在学校、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如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长廊、模拟法庭等。利用这些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如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庭审等,增强未成年人的参与感和体验感。同时,积极筹备建立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专业、系统的法治教育和实践体验。
4.专门教育专业化。与教育、民政等部门合作,建立专门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和矫治。制定专门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教师和心理辅导人员,采用个性化的教育方式,帮助这些未成年人改正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目前,专门学校已接收并成功矫治转化X名未成年人。
(三)强化监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社区矫正精细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年龄、心理特点等情况,制定“一人一案”的矫正方案,确保矫正措施精准有效。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走访、谈话和心理测评,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目前,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X人,均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2.安置帮教人性化。建立健全矫正期满、刑满释放青少年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成立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从生活、学习、就业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重新融入社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作,为有就业意愿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服务,帮助X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就业。
3.权益维护高效化。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快速响应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报警、求助案件,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快速反馈。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从快、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服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X年,共破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X起,抓获犯罪嫌疑人X名。
二、正视挑战,找准改进方向
(一)法治宣传效果不佳
1.宣传方式单一。目前的法治宣传主要以讲座、发放资料等传统方式为主,形式较为单一,缺乏趣味性和互动性,难以吸引未成年人的注意力和参与热情。部分法治宣传内容脱离未成年人的实际生活,针对性不强,导致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2.教育重视不足。一些学校仍然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和法治教育的现象,法治教育课程设置不够合理,课时不足,师资力量薄弱。部分教师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系统的法治知识培训,难以胜任法治教育教学工作。
3.保障支持欠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和人员支持,宣传设备和设施陈旧落后,无法满足现代法治宣传的需求。普法志愿者队伍不稳定,缺乏有效的培训和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二)权益保障存在短板
1.就学就业受限。部分学校和用人单位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存在歧视现象,拒绝接收他们入学或就业,导致这些未成年人失去了接受教育和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增加了他们再次犯罪的风险。
2.法律援助滞后。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法律援助律师介入时间较晚,往往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才介入,无法全程为未成年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和辩护。同时,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律师缺乏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经验和能力,影响了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果。
(三)社会防治体系不完善
1.重点场所监管不力。网吧、游戏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是未成年人容易涉足的地方,但目前对这些场所的监管还存在漏洞。部分场所经营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接触不良信息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机会。
2.重点人群关注不够。一些家庭不健全、父母监管缺失的“问题少年”以及辍学、失学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容易受到不良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和街道对这些重点人群的关注和帮扶不够,缺乏有效的干预措施。
3.家庭监护缺失。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家庭存在监护缺失、教育方式不当等问题。一些父母忙于工作,忽视了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一些父母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动辄打骂孩子,导致孩子产生逆反心理;还有一些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父母离异等问题,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了创伤,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四)协同联动不够紧密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协同作战。然而,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还不够顺畅,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存在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的现象。例如,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还不够紧密,影响了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三、精准施策,提升治理效能
(一)创新宣传模式,增强宣传实效
1.利用新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创建“公安护苗”等新媒体账号,发布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短视频、动漫、漫画等内容,以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开展线上法治知识竞赛、直播讲座等活动,吸引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提高宣传效果。
2.打造特色宣传品牌。结合本地实际,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品牌,如“法治小卫士”“平安校园行”等。通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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