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里组织召开这次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总结前一阶段我市专项行动的进展与成效,深刻剖析当前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并对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目的就是要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我市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根本性、系统性的变革与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法治动力。刚才,XX同志通报了全市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相关部门和县(区)也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XX同志从纪检监察的角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讲得都很好,我都同意。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价值,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成果与重要意义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闻令而动、同向发力,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管环境”这一核心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值得肯定的阶段性成效。这不仅是一次简单的业务整顿,更是一场关乎发展全局、触及治理深层的思想破冰与行动突围。
(一)执法理念实现深刻转变,服务意识深入人心
通过专项行动的持续推进,全市执法队伍中“管理即服务、执法即保障”的理念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过去那种“重处罚、轻引导”“重管理、轻服务”的惯性思维正在被逐步扭转。各执法单位开始更加注重从事前合规指导到事中审慎监管,再到事后教育回访的全链条服务。例如,全面推行的服务型执法模式,以预防在先的理念强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风险防范。许多部门创新推出了行政执法合规风险指引、涉企“综合查一次”等举措,努力当好企业健康发展的“护航员”而非“裁判员”,这种从执法者到服务者的角色转变,是本次行动带来的最宝贵的思想成果。
(二)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突出问题得到有力遏制
专项行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查封”等顽瘴痼疾,开展靶向治疗。根据国家层面的最新统计,2025年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同比下降超过30%,入企检查减少了48.3万次这充分说明了专项行动的宏观成效。聚焦到我市,涉企现场检查频次同样实现了显著下降,一些先进地区甚至同比下降超过60%。在问题整改方面,截至今年5月,全国范围内共收集相关问题线索6200余条,督促办结率超过84%,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我市在此项工作中也取得了不俗成绩,部分地区问题线索办结率超过91%,一批历史遗留的、企业敢怒不敢言的执法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这种“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净化了市场环境。
(三)执法效能获得显著提升,监管合力初步形成
专项行动大力推动了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执法机制建设。特别是“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工作模式的深化,有效解决了以往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的弊病。通过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整合执法力量,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地落实了“无事不扰企”的原则。同时,市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在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规范涉企收费监管等方面协同作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这种执法资源的优化整合与工作流程的再造,不仅提升了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也构建了更为科学、高效的现代监管体系。
(四)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市场信心有效提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每一项举措,最终都指向了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罚款金额的双双下降体现了执法的温度与审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常态化监督机制的建立,为企业吃下了“定心丸”。当企业家们能够安心经营、放手发展,不再为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而分心,不再为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而困扰时,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才能被充分激发。可以说,这次专项行动,不仅是一次执法领域的专项整治,更是一次优化我市整体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的关键战役。
二、直面问题,深挖根源,精准把握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的堵点难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根源性的问题尚未完全破解。对照省指导调研组即将到来的检查指导要求,对照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对照广大市场主体的热切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
(一)思想认识的“温差”依然存在
从全市层面看,虽然三令五申强调服务型执法,但“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部分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转到服务企业的轨道上来。有的对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一阵风”思想,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够;有的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刻内涵理解不透,依然习惯于“严管重罚”的简单化路径依赖,服务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甚至还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惰性心态,对企业提出的合规咨询、风险预警等服务性需求响应不及时、落实不到位。
(二)制度机制的“堵点”尚未完全疏通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目前,我市在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制度体系建设仍有待完善。一是执法标准统筹协调力度不足。不同部门之间、同一部门不同层级之间,对于同类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执法尺度还存在差异,容易导致“同案不同罚”,影响执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二是跨部门协同机制运转不够顺畅。“综合查一次”虽已推行,但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互认等方面还存在壁垒,数据烟囱、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距离真正实现高效协同还有差距。三是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的衔接不够科学。对于“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的适用情形、裁量基准、操作流程,缺乏更加细化、更具操作性的规定,导致基层执法人员“不敢用”“不会用”“不愿用”。
(三)能力作风的“短板”亟待加固
新形势下的涉企行政执法,对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市部分执法人员的能力短板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对新经济、新业态的认知和监管能力不足。面对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带来的新挑战,一些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监管手段还停留在传统阶段,难以做到精准、有效的监管。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在处理复杂行政争议时,习惯于行政命令,不善于运用行政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导致部分争议程序空转、未能实现案结事了。三是少数执法人员的作风问题依然存在。执法不文明、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仍时有发生,损害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监督协同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
有效的监督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市的执法监督体系虽然初步建立,但各类监督力量的协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法律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之间,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协作机制。监督信息共享不充分,监督成果运用不及时,导致监督力量分散,未能形成“监督一盘棋”的强大合力。特别是像“四不两直”这样突出实战实效的监督方式运用还不够普遍和深入,对一线执法行为的监督还存在盲区和死角,难以实现对问题的“靶向治疗”和“长效规范”。
三、精准发力,固本培元,全力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行稳致远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拿出更大的决心、更硬的措施、更实的作风,聚焦关键环节,实施精准打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聚焦“服务”核心,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实现新突破
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核心理念,将服务意识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一要深化“预防式”执法。变被动处罚为主动服务,大力推行行政合规指导,为企业提供“体检式”服务。市级各执法部门要牵头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的执法合规风险指引,向企业清晰告知法律红线和风险点,引导其自觉守法、合规经营。二要推广“说理式”执法。每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应当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要详细说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量基准,让当事人罚得明白、改得清楚、心里服气。三要完善“调解式”执法。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涉企争议中的“分流阀”作用,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以更低的成本、更快的速度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修复社会关系。
(二)聚焦“规范”基石,在提升执法公信力上展现新作为
执法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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