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检查《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有效实施,2025年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X区和X县的学校、居民小区、行政办公区域、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重点区域,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随机暗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X、X、X三个县,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在准备阶段,认真研究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检查组成员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了检查重点和要求;在自查阶段,要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在实地检查阶段,检查组深入机关、学校、居民小区、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场所,详细了解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工作情况,与一线工作人员、居民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召开座谈会阶段,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专业人士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全面总结检查情况。
    二、《条例》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全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并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有力推动了《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宣传氛围日益浓厚。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垃圾分类专栏,普及分类知识;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过专题宣传讲座、培训会议等形式,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动画短视频和垃圾车播放垃圾分类知识音频等途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据统计,全市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9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7万份,社会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大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逐步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目前,中心城区441个居民小区(X区325个、X县116个)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屋(亭)设施全覆盖,城区公园、广场、公共场所、市政道路已规范设置分类垃圾桶;规范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提高垃圾收集效率;购置分类运输车辆,实现垃圾分类运输;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5.2亿元建成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和渗滤液提升改造项目等,提升了垃圾处理能力。目前,全市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6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70吨/日(X区150吨/日,X县20吨/日),X县餐厨垃圾处理厂也将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
    (四)分类成效初步显现。通过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作为试点的区域和单位垃圾分类成效明显。一些小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分类准确率逐步提高;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普遍开展垃圾分类,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据统计,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6%,餐厨垃圾分出量逐年增加,生活垃圾填埋量逐年减少,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五)执法监管初现成效。《条例》施行以来,中心城区查处随意抛撒、倾倒垃圾行为12起,处罚5.9万元,查处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及时清扫、收运生活垃圾行为8起,处罚2.8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虽然通过宣传教育,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有了较大提高,但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意识不强,存在随意丢弃垃圾、混投混放等现象。一些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了解不够深入,不知道如何正确分类,影响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此外,部分单位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视不够,未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分类工作流于形式。
    (二)分类投放准确率较低。在检查中发现,虽然设置了分类垃圾桶,但多数居民嫌麻烦,将不同类别的垃圾混装在一个垃圾袋中投放,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环卫部门在收运过程中,存在将垃圾混合在一起运输和处理、“前分后混”的问题。此外,部分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布局不够科学合理,标识不清晰,也影响了分类投放效果。
    (三)分类运输和处置能力不足。全市垃圾分类运输车辆配备不足,仅有24辆,其余运输设备老化,无法满足分类运输需求。加之一些运输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存在垃圾渗漏、遗撒等问题,影响了城市环境。在垃圾处置方面,虽然建成了一些垃圾处理设施,但处理能力仍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求,如:X区、X县旅游高峰期生活垃圾日产量达700余吨,已超出处置能力。有害垃圾处理能力亟需加强,对有害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
    (四)部门协同配合不够紧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沟通不畅、协调不够等问题。例如,在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管理维修等方面,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此外,城管执法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除X区外,其他县没有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特别是对个人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难以查处,以批评教育为主,执法效果有待提升。
    (五)资金投入保障不足。市、县(区)人民政府都没有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经检查发现各县(区)普遍存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保障困难,甚至出现大量欠款的问题。如:X区垃圾处理费欠款2000余万元;X县餐厨垃圾处理费欠款200余万元;X县垃圾处理费欠款400余万元;X县垃圾外运运费欠款约420万元,生活垃圾处理费欠款约305万元,餐厨垃圾转运处理费欠款约50万元,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维费用和应急处理费欠费约248万元,在线监测和自行监测费欠费约80万元,公厕运维费用欠费约30万元。同时,还存在环卫公司无力缴纳环卫工人社保的问题,制约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此外,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
    四、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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