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XX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前一阶段全市的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和系统性“复盘”,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目的是通过倒逼问题整改,层层压实责任,特别是结合当前“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的严峻形势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深刻认识当前安全整治形势的严峻性与复杂性
    自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的指引,我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的排查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超过1.4万栋,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900余栋房屋中,绝大部分已经完成整治销号,基本实现了“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的阶段性目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攻坚克难的结果。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基础还不牢固,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工作中还暴露出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有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祸。综合各方面反馈和近期督查情况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不”:
    第一,思想认识的“高压线”绷得不够紧。一些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负责同志存在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有的认为经过几轮排查整治,大的问题已经解决,可以“歇歇脚、松口气”;有的对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一阵风”思想,缺乏常抓不懈的韧劲;还有的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理解不深,没有真正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工作主动性、预见性不强。这种思想上的“温差”,是导致工作落实“落差”的根本原因。
    第二,排查整治的“全覆盖”做得不够实。前期的排查工作虽然声势浩大,但个别地方仍然存在盲区和死角。有的排查满足于“填表格、报数字”,对房屋结构安全、地质环境、消防设施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缺乏专业力量的深入研判,排查质量不高;有的对“住改非”、特别是利用自建房进行分租、开设“三合一”场所等新型业态的风险辨识能力不足,导致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有的对已经整治销号的房屋疏于动态监管,对“回潮”反弹的风险缺乏有效监控手段,存在“纸面销号”的现象。
    第三,责任链条的“闭环”扣得不够牢。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涉及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应急管理等多个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仍有待完善。存在“九龙治水”但合力不足的问题,例如,住建部门侧重于房屋结构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关注经营许可,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但在审批与监管环节,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审联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依然存在,导致出现“管审批的不管安全、管安全的不管审批”的脱节现象,责任边界模糊,监管合力未能完全形成。
    第四,长效机制的“防火墙”筑得不够固。安全整治不能仅仅依靠运动式的集中攻坚,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管机制。目前,我市在这方面还有明显短T板。比如,在源头管控上,对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的审批和监管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违法建设的发现和处置机制不够灵敏高效。在日常管理上,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很多业主缺乏基本的房屋安全知识,安全自查自纠的意识和能力严重不足。信息化、网格化的监管手段应用还不够普及,未能实现对每一栋经营性自建房的精准、动态、智慧化管理。
    这些问题,既有历史遗留的沉疴顽疾,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挑战。必须高度警惕,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一个一个加以解决,绝不能让任何一栋危房成为威胁群众安全的“定时炸弹”。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面提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的质量与成效
    当前,整治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转变思路,从“大水漫灌”式的普遍排查,转向“精准滴灌”式的靶向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任务清单,拿出更实举措,下足“绣花”功夫,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一,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打好存量隐患歼灭战。对前期排查出的所有C、D级危房和存在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全面开展“回头看”复核。要逐一核实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鉴定是否规范、后续监管是否跟上。对已采取“停用、封闭”措施的,要确保真正“人去楼空”,坚决防止人员回流;对已完成“除险加固”的,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复核验收,确保整改质量经得起检验;对需要“拆除”的,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按时清零。特别是对涉及学校、医院、养老院、大型商超、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要作为重中之重,提级管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督办,务必做到一户不漏、一处不落。
    第二,要以最严格的标准,打好增量风险遏制战。遏制增量是治本之策。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省里出台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尽快完善我市的配套管理办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把用地和规划许可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住建部门要严把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关,凡是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市场监管、文旅、卫健、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备案时,必须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前置条件,对无法提供房屋安全证明的,一律不予办理。要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新增的违法建设,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做到“露头就打、即查即拆”,坚决防止产生新的风险点。
第三,要以最严密的措施,打好汛期安全保卫战。今天是8月9日,正处“七下八上”主汛期的关键节点,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给自建房安全带来严峻考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必须把防汛工作与自建房安全整治紧密结合,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来抓。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临河、靠山、低洼地带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再排查、再评估。重点检查房屋地基是否稳固、周边有无滑坡、塌方风险,排水系统是否通畅,电力线路是否存在漏电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要立即设置警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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