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书记在全县信访工作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县委政法委书记在全县信访工作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各位同事、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信访工作现场推进会,既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总结经验、查找短板、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刚才,我们实地观摩了*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情况,听取了部分乡镇和部门的经验交流,感触很深、启发很大。近年来,全县信访战线同志们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政法委,向奋战在信访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更是检验干部作风的“经验交流”。当前,*县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也是矛盾问题的“凸显期”: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利益格局深刻变化,征地拆迁、劳资纠纷、房地产领域、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依然较多;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因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个别群众受“信访不信法”“大闹大解决”等错误观念影响,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既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紧抓不放”的执行力,全力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借此机会,我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谈三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坚持“人民至上”,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再提升
    信访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核心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我们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第一,要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群众通过信访反映问题,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如果我们对群众的诉求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仅会寒了群众的心,更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对待信访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
    第二,要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信访问题往往是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一个地方的信访量多少、矛盾类型分布,直接反映了当地社会治理水平。比如,近年来我县征地拆迁领域信访量居高不下,说明我们在政策制定、补偿安置、群众沟通等方面还存在短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反复出现,反映出个别执法司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释法说理不到位。我们必须从信访问题中查找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矛盾源头化解、风险源头防控。
    第三,要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干部作风的经验交流”。信访工作是检验干部宗旨意识、能力水平、担当精神的“考场”。同样一个信访问题,有的干部能耐心倾听、依法依规解决,群众满意;有的干部却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这其中的差距,根本在于是否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我们要通过信访工作,锤炼干部作风,让“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成为全县信访战线同志的行动自觉。
    二、聚焦“事要解决”,在攻坚克难上出实招、见实效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在于“事要解决”。我们要坚持“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信访积案化解,以“绣花功夫”做好初信初访办理,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第一,要全力攻坚信访积案,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当前,我县仍有部分信访积案因历史原因、政策变化等因素,长期未得到有效化解。这些积案就像“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发新的矛盾。我们要按照“一案一策、一人一专班”的要求,对剩余积案进行全面梳理,逐案分析症结、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时限。对诉求合理的,要依法依规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但生活困难的,要统筹民政、医保、教育等政策,开展帮扶救助;对缠访闹访、以访施压的,要坚决依法处理,树立“维权不能违法”的鲜明导向。同时,要建立积案化解“回头看”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第二,要抓实初信初访办理,做到“首接负责、源头化解”。初信初访是化解矛盾的“黄金期”。如果初信初访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就可能演变为重复访、越级访。我们要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对群众初次信访事项,接访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反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建立初信初访办理质量评估机制,对办理不及时、群众不满意的,要责令重新办理并通报批评。此外,要推广“接访下访”制度,县级领导要定期到联系乡镇接待群众来访,乡镇干部要主动下沉村(社区)排查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家门口”。
    第三,要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施策”。针对当前信访问题集中的领域,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矛盾多就攻坚哪里”。比如,在征地拆迁领域,要严格规范补偿标准、程序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确保“阳光拆迁”;在房地产领域,要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推动“保交楼”项目加快建设,妥善解决延期交房、办证难等问题;在涉法涉诉领域,要完善执法司法监督机制,加强释法说理,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同时,要建立重点领域信访问题预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提前介入干预,防止矛盾升级。
    第四,要创新化解方式方法,做到“情理法融合、多元化解”。信访问题往往涉及情感、利益、法律等多重因素,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或法律手段难以彻底解决。我们要坚持“情理法”融合,既要依法依规,又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比如,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可以发挥村(社区)干部、乡贤、调解员的作用,通过“面对面”沟通、“背靠背”调解,促成双方和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可以启动“联合接访、联合调处”机制,由信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形成化解合力。此外,要积极运用“互联网+信访”模式,开通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渠道,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三、强化“责任担当”,在机制保障上抓常态、促长效
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督考严格”的工作格局,推动信访工作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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