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学习研讨发言:深入贯彻程序规定,强化政法队伍纪律建设
同志们: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市委政法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市委政法委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重任,更需以严格的纪律和规范的程序,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通过对《规定》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其对于规范党组决策、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正风肃纪的重要意义,这也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下面,我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
一、深刻领会《规定》要义,筑牢纪律建设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规定》的修订与发布,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它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为党组开展党员处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深刻领会《规定》要义,是我们加强纪律建设、提升工作水平的基础。
(一)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担当。《规定》明确了党组在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意味着党组要将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党员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市委政法委党组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纪律监督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通过定期的党纪学习、廉政谈话等方式,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防微杜渐。另一方面,对于发现的违纪线索,要及时启动调查程序,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处理,确保违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二)规范处分工作程序,确保执纪公正严谨。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规定》对党员处分工作的各个环节,从立案审查调查到党纪处分决定的作出,都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市委政法委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这些程序,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立案环节,要严格审查线索来源,确保立案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在审查调查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处分决定阶段,要充分听取党员的陈述和申辩,保障其合法权益。只有通过规范的程序,才能保证处分决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使党员干部心服口服,也才能真正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纪律建设合力。党员处分工作涉及党组、派驻机构、派出机构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工作合力。《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在党员处分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为部门间的协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市委政法委党组应加强与派驻机构的沟通协调,支持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向其通报党员干部的有关情况,共同做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派出机构的审理工作,对于派出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落实,确保党纪处分决定的质量。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推动市委政法委纪律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对照《规定》找差距,补齐工作短板弱项
在学习《规定》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规定》要求,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纪律意识方面。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的学习不够深入,纪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一些同志对党的纪律规定一知半解,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自觉地违反了纪律要求。对此,我们要加强纪律教育,丰富教育形式,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案例分析、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纪律意识。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二)程序执行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程序执行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有的案件在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影响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有的在处分决定作出后,未能及时进行通报和宣布,导致工作滞后。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加强对程序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程序执行的跟踪问效机制,对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程序执行到位。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对程序规定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协作配合方面。部门之间在党员处分工作中的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工作衔接不及时的问题。例如,党组与派驻机构在案件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等方面,有时存在延迟或不完整的情况,影响了工作的协同推进。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要建立健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信息共享、工作协作的具体方式和流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交流,及时解决协作配合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协作不力导致工作失误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协作配合工作落到实处。
(四)制度建设方面。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一系列与纪律建设相关的制度,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规定》的实施,部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更新。一些制度存在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难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我们要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规定》精神和工作实际,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强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使党员干部熟悉制度内容,自觉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五)监督考核方面。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监督方式单一、考核指标不够科学的问题。目前,我们主要以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为主,监督的覆盖面和深度有限;考核指标侧重于工作业绩,对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考核不够全面。为加强监督考核,我们要创新监督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网络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同时,要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激励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积极履职尽责。
三、以《规定》为指引,提升工作质效水平
学习贯彻《规定》,关键在于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以《规定》为指引,推动市委政法委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建设,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市委政法委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政治轮训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政治素养,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决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执法司法公正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市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要建立健全执法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执法司法行为。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执法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不规范、不公正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案件的监督,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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