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的基层权责下放“甩锅”“一放了之”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的基层权责下放“甩锅”“一放了之”问题的调研报告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X年X月X日至X日,X到X、X、X等地开展调研。主要围绕基层权责下放“甩锅”“一放了之”的问题,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权责下放情况
  2023年X月,按照《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X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向乡级赋权下放事项X项,向乡级延伸受理环节事项X项。
  (二)权责下放形式
  一是委托乡镇(街道)办理事项,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委托书,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药经营许可、生鲜乳收购站许可等X个事项进行下放;
  二是派出机构办理下放事项,乡镇(街道)的公安、税务等部门是县级政府部门的派出机构,代表公安、税务局等部门在乡镇(街道)行使职权,负责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核发居民身份证、核发居住证等X个事项。
  三是延伸受理下放事项,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动态调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X个部门共向乡级延伸受理环节事项X个。
  (三)承接运行情况
  按照《省乡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年版),乡级共办理X主项(X办理项),其中,法定乡级办结X主项(X办理项),法定乡级受理初审X主项(X办理项),向乡级赋权X主项(X办理项),向乡级延伸受理环节X主项(X办理项)。
  按照《省村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3年版),村级共办理X主项(X办理项),其中,法定村级受理办结X主项(X办理项),向村级延伸受理环节X主项(X办理项)。
  截止2024年X月,市各乡镇(街道)下放事项共办理X件,延伸受理事项共办理X件。
  二、存在问题
  (一)存在权责主体不一致
  部分市直部门对乡镇(街道)权责需求调研评估、权责下放不到位,事项下放后,缺乏后续跟进政策,权责下放不符合乡镇(街道)实际,导致权责不一致的情况。例如,市政务服务局下放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事项审批行使部门是各乡镇(街道),但营业执照的证照公章是市政务服务局的公章,责任承担部门仍是市政务服务局。
  (二)乡镇(街道)承接运行不通畅
  一是各乡镇(街道)人员力量薄弱,各项业务缺乏专职人员办理,工作人员面对更复杂、更专业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业务不熟练,办事效率低;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承担赋予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等行政执法任务。二是各乡镇(街道)硬件条件不足,随着权责下放事项增多,经费没有随事划转、随人划转,大部分乡镇自身财力不足,相关配套的工作经费不能到位,部分综合服务中心办公设备不够充足,不能满足当前的工作需求。三是各乡镇(街道)制度建设落后,基层对承接的事项以及具体运行规则、工作流程等内容还没有作出制度性、规范性的安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被动性。
  (三)基层执法监管效能有待提升
  一方面是受法律法规因素制约,一些与群众密切相关又方便基层监管的事项,难以下放,导致基层审监互动不强;另一方面是权责下放后,各乡镇(街道)在审批规范、程序步骤、裁量基准、档案案卷等内容的标准参差不齐,导致后续监管难度大。例如,乡镇办理营业执照时,填写的营业地址不够精确,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检查时无法找到营业场所,导致监管难度大。
  三、改进建议
(一)坚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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