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房地产市场监管与风险防控工作专题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调度会,核心议题就是研究部署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与风险防控工作。这项任务,关系经济大盘稳定,关系千家万户安居,更关系社会大局和谐。当前,房地产市场正处于深度调整、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涌现,我们肩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风险防控不是“选择题”,而是关乎发展根基的“必答题”;市场稳定不是“软指标”,而是检验治理能力的“硬杠杠”。下面,我重点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精准研判形势,下好风险防范“先手棋”
(一)深刻把握宏观大势与行业周期
政策导向是根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精准把握国家层面在金融支持、因城施策、保交楼稳民生等方面释放的最新政策信号,确保我县工作方向不偏、步调一致。周期律动需冷静看待,深刻理解房地产市场从高速增长向平稳发展过渡的客观规律,摒弃“高周转、高杠杆”的旧思维,主动适应增速换挡、结构优化、模式转型的新常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区域分化成显著特征,密切关注全国、全省及周边市县市场分化加剧的态势,深入分析我县房地产市场在供需结构、价格水平、库存周期等方面呈现的独特性,避免“一刀切”,实施精细化、差异化应对策略。
(二)精准扫描县域市场潜在风险点
企业资金链风险是燃眉之急,全面摸排县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高杠杆企业)的融资渠道、债务结构、销售回款及现金流状况,建立“红、橙、黄”三级预警企业名单库,对存在重大资金断裂风险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重点监控。项目延期交付风险是民生痛点,系统梳理已出让地块、在建在售项目的工程进度、资金到位、预售资金监管及合同约定交付时间,锁定存在停工、缓建、逾期交付风险的“问题楼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化解路径。市场供需失衡风险是长远隐忧,科学评估我县人口流入流出趋势、产业发展潜力、居民购买力水平及存量住房结构(含保障性住房),警惕潜在的商品房库存积压或结构性短缺风险,为土地供应计划和城市规划调整提供精准依据。金融信贷关联风险是系统挑战,高度关注房地产领域风险向金融系统的传导,密切监测开发贷、按揭贷、建筑企业贷款及个人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的状况,评估银行机构资产质量承压情况,严防风险跨市场、跨领域蔓延。
(三)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前哨”功能
织密数据采集网络,整合住建(网签、预售许可、施工许可)、自然资源(土地出让、规划)、税务(契税、增值税)、金融监管(信贷投放)、统计(房地产投资、销售)等多部门数据,构建覆盖全链条、全周期的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数据库。健全动态预警模型,基于大数据分析,构建涵盖企业信用、项目进度、市场热度、金融风险等多维度的综合预警指标体系,设定科学阈值,实现风险的早期识别、自动提示和动态跟踪。落实定期会商机制,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住建、金融办、自然资源、法院、信访等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风险月度研判例会制度,互通信息,共商对策,形成“监测-预警-研判-处置”闭环。
二、筑牢监管堤坝,打好市场规范“组合拳”
(一)拧紧开发准入“安全阀”
抬高准入门槛,修订完善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项目准入标准,重点强化对企业实缴资本、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过往开发业绩及信用记录的审查,坚决将“空壳公司”、“皮包公司”挡在门外。强化资本金审查,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确保比例达标、来源合规、缴存到位。探索实施资本金第三方托管或银行保函制度,防止资金抽逃,保障项目启动资金安全。实施信用承诺惩戒,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承诺制,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档案。对严重失信、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依规在市场准入、土地竞买、资质升级、融资授信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扎牢交易过程“铁篱笆”
预售资金监管“全封闭”,升级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明确监管银行责任,实现监管账户开设、资金存入、使用审批、拨付核验全流程线上化、透明化。重点监管工程建设进度款,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开发企业挪用、抽逃。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审计。严打虚假宣传乱象,住建、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短视频、户外广告等渠道进行“学区房”、“投资升值”、“不限购”等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落实广告发布主体责任,加大处罚曝光力度。规范中介经纪行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备案管理和日常巡查,重点整治“ABC单”、捆绑收费、侵占挪用交易资金、协助签订“阴阳合同”、泄露客户信息等乱象。推广使用规范合同文本,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三)用好行政执法“利齿棒”
联动执法破壁垒,建立健全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案件协办,形成监管合力,破解“九龙治水”困局。聚焦重点严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如无证销售、一房多卖、合同欺诈、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违规使用预售资金等,依法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公开曝光强震慑,建立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定期发布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曝光被处罚的企业、项目和责任人名单,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和信用惩戒震慑。
三、聚焦问题化解,打赢项目攻坚“歼灭战”
(一)聚力攻坚“保交楼”首要任务
“一盘一策”精准纾困,对纳入风险台账的“问题楼盘”,逐一成立由县级领导包保、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组成的工作专班,深入解剖麻雀,找准症结(资金链断裂、涉法涉诉、股权纠纷、工程烂尾等),量身定制复工方案、资金筹措方案、纠纷化解方案。多方筹措“救命钱”,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保交楼”专项借款、纾困基金政策支持。探索设立县级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基金。协调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引导有实力的国企、优质民企参与项目并购重组或代建代管。依法依规盘活项目存量资产。压实企业自救责任,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保交楼”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穷尽一切手段自救,包括处置非核心资产、协调股东增资、引入战略投资等。对“躺平”、转移资产的实控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直至追究刑责等措施。
(二)稳妥化解企业债务“连环扣”
全面摸清债务底数,组织对县域内重点房企(特别是预警名单内企业)的债务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厘清债务规模、结构(银行贷款、信托、债券、非标融资、上下游欠款等)、到期时间、担保情况。分类施策有序拆解,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调债权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展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缓释短期流动性风险。支持企业通过出售项目、股权转让、债务重组等方式瘦身健体、断臂求生。司法部门要快审快执涉房企案件,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严防风险外溢传导,密切关注房企债务风险向上下游建筑企业、材料供应商、农民工群体以及关联金融领域传导的苗头,建立应急处置预案。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涉及基本民生的供应商欠款清偿。
(三)着力破解涉房信访“老大难”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在县信访接待中心、住建局设立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门接待窗口,开通线上专线,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推广使用“问题楼盘”线上投诉平台,实现诉求“一键直达”。领导包案啃硬骨头,对久拖不决、矛盾突出的涉房信访积案,实行县级领导包案负责制,包协调、包处理、包督办、包稳定。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化解。多元调解促和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作用,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涉房纠纷调解室,邀请法律工作者、专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依法给予救助。
四、严防金融风险,守住资金安全“生命线”
(一)强化房企融资“穿透式”监管
规范信贷投放流程,督促驻县银行机构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强化贷前调查,做实“四证”齐全、资本金到位、项目合规性审查。加强贷中管理,密切监控信贷资金实际流向,严防挪用至购地、支付土地款或其他非项目用途。严格贷后检查,关注销售回款归行情况。严控非标融资“暗流”,金融办、人行、银保监组要加强对信托、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通过非标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测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房企通过“明股实债”、供应链金融、商票等变相融资行为。监测债券兑付“晴雨表”,对辖区内发行债券(含海外债)的房地产企业,建立债券到期兑付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前研判兑付能力,协调做好兑付资金安排,防范公开市场违约事件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二)筑牢购房信贷“防火墙”
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指导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重点支持首套刚需和改善性合理需求。坚决遏制利用“经营贷”、“消费贷”等违规套取资金购房行为。加强借款人资质审核,强化收入证明真实性核查,落实面谈面签制度,合理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严防“假离婚”、虚增流水等骗取贷款行为。加强合作中介机构管理,打击助贷环节的欺诈行为。保障个人征信权益,对受疫情影响等特殊原因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购房人,指导金融机构依政策灵活调整还款安排,避免简单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措施。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记录的报送,保障信息主体权益。
(三)规范预售资金“全流程”
升级监管系统功能,投入必要资源,建设和完善全县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与监管银行、开发企业、按揭贷款银行的系统直联,确保预售资金(含首付款、按揭款)从存入到使用的每一笔流水清晰可查、流向可控。细化用款审核标准,制定清晰、严格、可操作的预售资金使用审批细则和拨付节点(如基础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交付备案等)。工程建设款拨付必须依据工程进度、监理报告和发票凭证,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压实监管银行责任,公开招标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银行作为监管银行,签订责任书。对监管银行因履职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和监管责任,直至取消其监管资格。
五、着眼民生福祉,织牢住房保障“兜底网”
(一)全力保障“交楼入住”基本盘
压实属地属事责任,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辖区内“保交楼”维稳第一责任人。将“保交楼”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的,严肃追责问责。建立沟通疏导机制,在每个“问题楼盘”设立业主代表沟通联络组,由专班成员、社区干部、业主代表组成,定期通报项目进展、资金状况、复工计划,及时回应业主关切,疏导焦虑情绪,引导依法维权,防止群体性事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维权、负面舆情甚至极端事件,制定周密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公安、信访、网信、卫健、属地等部门职责和响应流程,确保一旦发生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影响。
(二)优化土地住房“双供给”
精准调控土地供应,根据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和市场真实需求,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增存挂钩”。对库存压力大的区域,适当减少或暂停住宅用地供应;对需求旺盛、库存合理的区域,保障有效供给。优化供地结构,增加改善性、租赁性住房用地比例。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利用存量闲置房屋、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探索存量盘活新路径,支持将闲置的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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