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村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受道德约束的行为规则,也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形式,是德治的具体化、条理化,是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就需要在乡村治理中切实强化村规民约,依法推进村民自治。
增强村规民约指导性
要想让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出重要指导作用,各级政府及部门就需要加强规范指导,履行责任,有序推进这项工作;要通过村规民约的实施逐步培育村民参与治理的主体意识,让村民在生产生活中自觉遵守,淬炼共建共享的公共精神,实现乡村治理的和谐。
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公序良俗,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提升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基层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合法的表达自己的意愿,通过协商的形式,形成集体的智慧。
二是要严格依法依规制定。村规民约的内容要合法,每一条、每一款都要符合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抵触或者侵犯村民的人身、民主、财产等权利。同时程序也要合法,制定、修订要坚持公开、公正,要广泛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由村民会议、党员会议表决通过,并备案公布,广泛宣传,确保每个环节合法。
三是要具有操作性,村规民约的内容要符合生活、生产规律,要符合时代要求,要符合村情民风,有的放矢、精准对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内容要通俗易懂,不做表面文章或形式主义。要讲求实效,不搞假大空。要具有针对性,不搞大而全或空洞无味。要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建立动态完善机制,不同时期有不同时期的侧重点,不能一劳永逸、一成不变。形式要生动活泼,具有乡村特色。
提升村规民约自治性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制度化体现,是基层民主的产物。村规民约的制定要把握自治的原则,坚持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执行,提升村规民约的自治性。
村规民约既然是村民自我约束的一种规则形式,在制定时要交由村民自己决定,充分发扬民主,让村民全程参与。村规民约管什么、怎么管,违反了怎么惩戒、守约的如何褒奖,要由村民说了算。通过集思广益,形成统一规范,进而上升到村民的自觉行为。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可代替村民制定,否则会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失去了村规民约的本意,难以实施。
村规民约要紧盯村民的需求和村庄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地解决村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每个村庄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棘手问题,法律和行政手段难以解决,需要村民通过自我管理的方式解决,其中制定村规民约是实现村民自治的一种重要手段。村规民约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规范村民言行,破解一些困扰乡村治理的问题,村规民约只有讲求实效、务实管用,群众才会认可,才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实现共治共享的目的。
村规民约要交与村民自觉组织实施,既然是村民集体制定,体现村民自身利益,村民就要对实施负责,就要自觉地无条件执行,村民可通过村规民约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行动,并可相互影响、相互提醒、相互促进,形成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提升村规民约执行力
要实现乡村有效自治,必须在乡村构建规则体系和规则意识。村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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