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期,中央通报的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问题,特别是其中违规饮酒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件,犹如一记重锤,敲响了我们作风建设的警钟。这起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发生在全党深入开展贯彻中X八X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充分暴露了部分干部对纪律规矩的漠视,对中央三令五申的置若罔闻。我们县委政法委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法治秩序的关键部门,更应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全面深入开展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的工作,切实强化纪律意识,重塑优良作风。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筑牢纪律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违规饮酒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这不仅关乎我们个人的职业操守和形象,更关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望,关乎政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违规饮酒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到党风政风、关乎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深刻领会中X八X规定精神的内涵和实质。中X八X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其核心在于反对“四风”,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奢靡之风,提倡廉洁从政以及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我们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其内涵,将其内化为自己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时刻牢记中央XX规定精神,把它作为日常工作和生活的行为准则,坚决抵制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严格对照中央XX规定精神,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确保不触红线、不碰底线。
(二)充分认识违规饮酒对政法工作的严重危害。政法工作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的神圣使命,要求我们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违规饮酒会严重影响我们的工作状态和判断力,削弱我们应对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甚至可能导致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严重后果,损害政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一旦因违规饮酒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还会给整个政法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杜绝违规饮酒行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切实增强遵守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基本准则。我们要通过此次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特别是关于禁止违规饮酒的规定。要从思想上树立起对纪律的敬畏之心,将纪律要求转化为内在的自律动力。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积极参加各类纪律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只有切实增强遵守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我们才能在工作中做到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为政法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明确纪律要求,严守行为底线
无规矩不成方圆,明确的纪律要求是我们规范行为的重要依据。在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中,我们必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纪律要求,让每一位同志都清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从而严守行为底线,不越雷池一步。
(一)严格执行禁止违规饮酒的相关规定。中央和各级党委对禁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已有明确规定,我们要严格执行,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严禁在工作时间、执行公务任务期间饮酒,严禁在值班、备勤期间饮酒,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要坚决杜绝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违反规定饮酒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我们要加强对这些规定的学习和宣传,确保每一位同志都熟悉并牢记相关要求。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二)规范公务接待中的饮酒行为。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行为必须严格规范,遵循相关标准和程序。要严格控制接待用酒的范围、标准和数量,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饮酒,严禁使用高档酒水。接待用酒要按照规定进行采购和管理,确保来源合法、合规。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不得擅自扩大接待范围、提高接待标准。接待用酒要严格控制数量,不得铺张浪费。同时,要加强对接待用酒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接待用酒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三)加强对八小时以外饮酒行为的约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行为不仅代表着个人,更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即使在八小时以外,也应时刻保持自律,约束自己的饮酒行为。要避免因饮酒过量而影响个人形象和社会秩序,严禁酒后驾驶、寻衅滋事等违法违纪行为。我们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在八小时以外,要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适度饮酒,避免因饮酒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要加强对自身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做到言行一致,始终保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严肃处理违规饮酒行为。对违规饮酒行为,我们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违规饮酒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要通过严肃处理违规饮酒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让每一位同志都认识到违规饮酒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遵守纪律规定。我们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对违规饮酒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要给予适当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违规饮酒案件的通报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监督检查是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我们要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饮酒行为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确保纪律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委机关内部要建立起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饮酒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配合开展专项检查、案件调查等工作,对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违规饮酒问题线索,要认真核实,严肃处理。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本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同时,要积极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借助纪检监察机关的专业力量,提高监督检查的效果和质量。
(三)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违规饮酒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邮箱,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要认真受理,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保护好举报人权益。要加强对群众监督的宣传和引导,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反馈机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让群众感受到监督的力量和效果。
(四)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违规饮酒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制定详细的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内容、范围、方法和步骤。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梳理分析,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五)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干部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挂钩,对遵守纪律规定、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饮酒、违反纪律规定的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要建立健全监督结果运用制度,明确监督结果的运用方式和程序。将监督结果纳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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