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工程”:以乡村经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千万工程”:以乡村经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A同志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立足浙江省情农情和发展阶段特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趋势,作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千万工程”)的战略决策,在浙江近4万个村庄中选择1万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把其中1000个左右的中心村建设成全面小康示范村,并以此为龙头,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年来,浙江循着“要把整治村庄和经营村庄结合起来,把改善村落村貌与发展生产、富裕农民结合起来”这一理念,推动“千万工程”逐步从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向以乡村经营为主转变,引领“千万工程”持续深化和提升,让更多的村庄成为了充满生机活力和特色魅力的富丽乡村。
    “千万工程”从乡村建设到乡村经营的内在逻辑
    自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浙江经济经历了20多年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已达到小康水平。但是,农村环境脏乱差非常突出,农村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落后,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因此,2003年启动的“千万工程”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入手,推动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现代文明向农村延伸、覆盖、辐射。随着“千万工程”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日益显现,但同时也提出了新的问题:如何让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让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转化为美丽经济?乡村经营问题日益被提上议事日程。
    乡村经营是指以村集体为主导的多元经营主体根据乡村功能对乡村环境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的支持政策,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乡村各种可经营资源进行市场运作,通过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等途径,将社区公共品转化为市场品,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通过乡村经营可以把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转化为经济资源从而推动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则为环境整治中的基础设施维护和可持续利用创造良好的经济条件,也为进一步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最终实现乡村建设投入和产出的良性循环、乡村功能的提升,以及乡村社会、经济、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千万工程”中的乡村经营表现出了良好势头,并不断深化。一是经营主体日渐突出,全省成立了1600多家强村公司,并由此带动了多元化的经营主体,“乡村创客”渐成主流。二是经营模式不断创新。比如余杭通过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的方式,激活村庄发展潜力;临安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运营公司,推动村落景区运营;绍兴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开展整村性、系统化、多维度经营;嘉兴将村一级用地指标进行统一归集,实行“飞地抱团”发展;温台地区利用民企发达的优势,搭建乡贤参与村庄建设与运营的模式等等,各地均探索打破了传统的经营模式,为乡村经营打开了思路、积累了经验。三是品牌乡村大量涌现。各地抓住品牌化核心,提炼价值、突出个性、彰显形象,涌现出诸如红色旅游村淳安下姜村、特色产业村余杭永安村、历史文化村落浦江新光村、特色文化村落上虞晋生村、生态优势村落余杭小古城村等等大量具有差异化特征的品牌乡村,产生了重要影响。
    可以看出,乡村经营是实现“千万工程”中环境整治与经济发展平衡的纽带,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经营的基础。正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让浙江农村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得到了根本性改变,不仅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也成为了市民向往的休闲旅游乐园;而乡村经营又推动了乡村整治与建设中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持续动力和发展方向。
    “千万工程”的持续深化提升所蕴含的基本理念
    “千万工程”20年的实施过程,是不断深化和提升的过程。从环境整治入手,到美丽乡村建设,再到乡村经营;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到“千村精品、万村美丽”再到“千村未来、万村共富”,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其中所蕴含的基本理念值得我们深刻把握。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类需要在开发利用自然过程中实现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并不意味着人类不能开发利用自然,但人类在索取自然资源的同时也要创造实现自然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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