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区位于##腹心,地跨长江南北,属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管理国家级**经开区,是西部地区重要的钢铁和综合化工基地,长江南北两岸目前有存量化工医药企业82家。域内山环水绕、江河纵横,境内河流均属长江水系,其中有长江一级支流7条,二级支流8条。近年来,我区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A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A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工作,扎实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统筹抓好河(湖)长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污染治理“4+1”工程等重点工作,长江**段等主要河流水质常年稳定达标,2018年“2·10”跨境非法倾倒酸洗废水案获公安部通报表彰、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2020年“4·14”跨境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执法正面清单典型案例和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彰。
    现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心系“国之大者”,凝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合力
    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为必须落实好的“国之大者”,坚决扛起“保护长江母亲河”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推动全区上下形成责任落实合力、要素支撑合力、法治保障合力、共建共治合力,全力确保“一江碧水向东流”。
    (一)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区长江办先后6次组织有关单位通过收看专题视频方式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带动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规资局等重点单位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职工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小组讨论等方式,加强对长江保护法学习,推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入脑入心。
    (二)线上线下,全力营造良好氛围。责成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规资局等单位联合各街镇,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公益广告、微博、微信等线上方式以及广场宣传、院坝宣传等线下方式,呼吁广大群众关注长江,爱护母亲河,在全社会营造保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良好氛围。
    (三)联合发力,凝聚法治护水力量。在全市率先成立环境违法案件审查委员会,探索出案件查办“执法现场+法制审核+会商会定+法律咨询”新模式,依法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成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多次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社会各界以实际行动保护长江。与重庆市渝北区、四川省邻水县构建生态环境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跨区域环保联合执法。
    二、聚焦关键重点,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一)强化问题整改清零。一是以上率下抓整改。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先后11次学习整改要求、研究整改举措、审核整改方案。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整改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强化一线指挥、多次现场调研督办,各部门多次联合现场办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链条。二是一案一策抓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和长江经济带生态警示片批露的问题,制定实施《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实行定任务、定措施、定职责、定人头、定时限“五定”责任制,清单化、项目化、销号制推动整改任务清零。截至目前,涉及我区的6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三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全面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问题46项(区级问题),编制并上报25项问题整改方案(其中:1项重钢问题、15项共性问题、9项举一反三问题)。同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强化以案促治理、强监管、改制度,进一步补齐了监管短板、完善了制度机制。
(二)强化“三生”空间管控。一是严格空间管控。制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空间规划一张图”,编制完成**区“三线一单”,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划分20个管控单元,有序推进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二是严格产业管控。制定《长江**段岸线1公里范围内产业规划》,全面禁止在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及化工项目,5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布局工业园区。三是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关停并转”18家沿江小化工企业以全区所有煤矿及非煤矿山,累计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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