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建理论汇编(25篇)

2023年党建理论汇编(25篇)
目录

1.把握历史主动 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3
2.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同 8
3.丰富人民精神世界 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13
4.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21
5.夯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基 37
6.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是百年大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42
7.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51
8.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58
9.劳模精神的理论意蕴与实践路径 62
10.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 70
11.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83
12.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 92
13.深刻把握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 97
14.深刻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高度契合性 106
15.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精气神 110
16.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内在逻辑 114
17.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121
18.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 128
19.新征程坚持人民至上一以贯之 135
20.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重要论述 143
21.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162
22.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彰显载人航天精神的磅礴伟力 170
23.在准确把握“六个必须坚持”中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178
24.展现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强大力量 186
25.中国式现代化是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 192

把握历史主动 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始终把握历史主动是党百年奋斗历程的精神特质和优势所在,党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攀登了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高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把握历史主动,乘势而上,砥砺前行,是走好新的赶考之路、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从辉煌走向更加辉煌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
    坚定历史自信是把握历史主动的内生动力,是对历史底蕴的当代延续和发展
    自信才能自立,自立才能自强。历史自信是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自我认识、自我判断和自我认同,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动力源泉。
    回望历史,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历久弥新,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迸发出新的生机活力,党百年奋斗的历史道路、历史经验、历史成就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新的高峰。坚定历史自信,就是要对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充满自豪感,坚决反对和抵御各种形式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展望未来,党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事业正在迈向新的台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走在康庄大道,我们对赓续历史、把握当下、开辟未来充满坚定信心。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攻克了一个又一个的历史难关,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即使在前进道路上仍然充满风险挑战,但我们有必胜的信心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篇章。
    增强历史自觉是把握历史主动的担当精神,是面对历史任务的主体意识和主动作为
    要深入把握历史规律、总结历史经验、洞察历史大势,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才能准确把握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才能正确判断形势、科学预判未来,提高党的思想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前瞻性、预见性,掌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
    要充分发挥历史主体地位,主动承担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锐意进取、奋发向上,面对成就决不能有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面对困难要有敢于斗争的魄力和善于斗争的能力。坚持主动出击、主动作为,将必然性和偶然性、历史规律性和主体能动性相统一,因势而动顺势而为,顺势乘势而不困于势。
    要坚持自我革命、自我锻造,抵制任何腐朽堕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党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党把握历史、驾驭历史的能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
    保持历史耐心是把握历史主动的坚韧意志,是面对历史挑战时的战略思维和战略定力
    社会的发展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过程,也是一个从量的积累达到质变的过程。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任务。决不能好高骛远,更不能抱有揠苗助长、一蹴而就、一口吃成大胖子的思想,要立足于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一步一个脚印,制定符合当前历史阶段、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化战略目标。
    我们既要坚定取得更大历史胜利的信心,同时也要充分估计历史进程中可能面临的艰难困苦和风险挑战,要加强战略思维能力和历史思维能力,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等待和创造历史时机、抓住和用好各种历史机遇。
    要坚定意志,锚定目标,戒骄戒躁,保持百折不挠、不畏失败、久久为功的精神,不以一时成败论英雄、不以一时得失论高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持续推进,增强党在治国理政过程中的政治定力、执政定力、决策定力、发展定力,以长远的历史眼光、从容的战略定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各项任务。
    凝聚历史合力是把握历史主动的主体力量,是取得历史胜利的坚强保障和最大底气
    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使党始终成为全体人民可靠的主心骨。坚持党的领导,坚守初心使命,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体人民的主心骨,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号召力、组织力、领导力、行动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
    要树立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了解人民的所思所想所盼,尽心竭力为人民谋利益,赢得人民的信任、得到人民的支持,党就能战胜一切风险挑战、克服任何艰难险阻。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要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群众中所蕴含的能量是巨大的,关键是如何将人民智慧和力量激发出来,聚集为社会的创造性力量、建设性力量。要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总结人民经验,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释放社会活力和创造力。
    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坚持工作成效由人民评判。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人民是党的工作的最终评判者。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提升党的工作方法与能力、增强历史主动。
    

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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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创新理论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同,是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深化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凝聚亿万人民力量,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
    ?政治认同关乎方向和道路,是全局性的最根本的
    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中国人民自己的政治选择,是近代中国人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上下求索、苦苦探寻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创新理论始终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实践本质,着眼于当下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提出科学的解决办法,指导和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从一个胜利走向又一个胜利,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进。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思想认同关乎正确认识的形成,是人们行动的先导
    马克思主义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方法,科学指出了人类社会前进的方向。以实践为基础,从整体上把握人与世界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强调,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马克思的科学实践观揭示了人类历史“真正发源地”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秘密”,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基本的思想方法。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新要求,党的创新理论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出发,深入回答了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大时代课题,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创新理论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夯筑于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实践,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的奇迹,锻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脊梁,成为党的思想政治灵魂和人民信仰的基石。全面把握蕴含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正确认识把握这一创新思想的精神实质,对于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理论认同关乎科学真理的把握,是成功实践的关键所在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和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规律,指明了人类实现自由和解放的道路,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坚持“两个结合”,着力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问题,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实现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的良性互动,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创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信这一科学真理的实践创造力量,将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不断探索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路径,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党的创新理论。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展现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和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构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自主知识体系和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原创思想智慧。中国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情感认同关乎价值导向,是革命和建设的力量源泉
    坚守人民立场,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根本价值主线。马克思主义以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为根本指向,站在人民的立场,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构建了关于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将对真理的价值追求融入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奋斗实践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深受中国人民信赖和爱戴。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人民至上,就是将马克思主义人民性这一本质属性始终作为理论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创新理论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关键在于能够准确回答人民之问,在站稳人民立场的同时,倾听人民呼声,把握人民的期盼和愿望。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我们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丰富人民精神世界 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 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⑤

    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充分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是更高品质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既要遵循现代化一般规律,更要符合本国实际,具有本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鲜明特色。”我们推进的中国式现代化,既要让人民的物质生活更殷实,又要让人民的精神世界更丰富,摒弃了西方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展现了现代化的另一幅图景。
    马克思主义在肯定人的物质生活需要的客观性的同时,又强调人的精神生活需要的重要性,并把人的精神生活的丰富性作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未来的理想社会,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指在生产力高度发达、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私有制和旧时社会分工消亡的基础上,实现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全面充分发展,实现人的能力和个性的自由充分发展。这意味着,社会主义不能仅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还必须有高度发达的精神文明,两者必须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精神文明又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两者彼此相连、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因此,中国式现代化是既见物又见人的现代化,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是题中应有之义。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我们坚持以辩证、全面的观点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断夯实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同时注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在一百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曾指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新中国成立后,他更是号召全党:“要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把革命工作做到底。”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启端于伟大建党精神,历经革命战争烽火淬炼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红岩精神、抗美援朝精神,社会主义建设年代锻造的“两弹一星”精神、大庆精神、红旗渠精神,改革开放新时期迸发的特区精神、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新时代形成的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不断延伸、不断丰富发展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标注起中华民族的精神高地,成为共产党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站在新的历史高度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极大增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力量。全党全国人民焕发出更为强烈的历史自觉和主动精神,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特别是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新时代波澜壮阔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长久生存的灵魂,唯有精神上达到一定的高度,这个民族才能在历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奋勇向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借鉴吸收一切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展现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新图景,是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既要避免人们在物质财富上的两极分化,逐步实现物质生活共同富裕,同时也要着力避免人们精神空虚,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实现物质生活高质量跃升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充盈人们的精神世界。必须看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不同社会群体对精神生活的需求呈现出不同特点,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切实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增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精神动力。
    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必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它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具有强大的道义力量,它所昭示的前进方向契合中国人民的美好愿景,是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的价值遵循。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我国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着空前复杂的情况,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不同文明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厚植我们民族和国家最持久、最深层的精神力量,提高整合社会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的能力,汇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合力。要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必须坚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滋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为什么中华民族能够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顽强生存和不断发展?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们民族有一脉相承的精神追求、精神特质、精神脉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丰富人民精神世界,要坚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古为今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跨越时空、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
    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必须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命脉,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提升到新的历史高度,推动我国文化建设在正本清源、守正创新中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当前,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加旺盛,更加渴求品质高、质量好的文化生活,这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刻把握增强文化自信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关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为主动、更为强大的精神力量。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全高水平、高层次、多维度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加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伟大精神推动伟大事业。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我们既要不断厚植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条件,也要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促进物质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增强全民族精神力量。

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一文中强调指出:“我们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于正确认识现行宪法过去40年的实践经验,明确宪法作为根本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加有力地推动宪法实施,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社会公众的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具有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上述重要论述精神,关键要在实践中加强宪法实施工作,更好地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法治保障作用。
    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宪法作为根本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因此,在我国现行宪法体制下,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宪法至上、人民至上是高度统一的宪法原则。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就不可能有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要求的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也必须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用宪法这种根本法的形式来集中和有效地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对此作了全面和系统的阐述,科学揭示了宪法实施和党的领导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再往前追溯至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了确认和体现,其精神实质是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可见,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特别是现行宪法的实践经验表明,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是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体现党和人民意志有机统一的宪法;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和各项成果也离不开宪法的确认和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与加强宪法实施是党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项大政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在《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领导和宪法实施相互关系的论述,特别是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重要作用。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无法保证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对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大政方针在法治实践中具体贯彻落实的行动指南,至少包含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党的领导在宪法领域的体现,侧重在对“宪法工作”的领导,并不是泛泛为之;二是党对宪法工作的领导是“全面”领导,是全覆盖、无遗漏的领导,凡是具有宪法工作性质的宪法行为,都必须纳入党的领导之下。“宪法工作”作为一项描述宪法实践活动的术语,是与履行宪法上的职权职务密切相关的,通常被用来指称具有宪法上赋予职权职责的国家机关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宪法职权职责的行为。宪法工作的基本特性是履行宪法职权职责行为的“公务性”,而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据宪法行使基本权利或者履行宪法义务的行为,因为行为的效果不具有直接的公务性,一般不被纳入“宪法工作”的范围,只是一般的宪法活动。党组织和党员本身不能等同于作为整体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有权对宪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但中国共产党的党组织和党员则与社会组织和普通公民一样,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法理上把宪法工作的行为属性定位在“公务行为”上,能更加精准地解释党的十二大修改的党章所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内涵,以及“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内在逻辑的一致性,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国共产党宪法实施工作的效率。
    宪法实施工作重点在于贯彻落实依宪立法原则
    宪法作为根本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一切法律法规规章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与宪法相一致。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仅无效,而且应当依据宪法和立法程序予以撤销或废止。只有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最高法律权威,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成为维护法治、约束权力、保障权利的有效制度机制。
    在宪法实施过程中,要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法律权威,关键在于立法阶段尊重宪法,在制定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来行使立法权限,依据宪法确立的各项国家制度来制定具体的法律制度。在《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依宪立法原则作了全面和系统阐述:“坚持依法立法,最根本的是坚持依宪立法,坚决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中,体现到各项法律法规中。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违背宪法规定、原则、精神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予以纠正。”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重要论述体现了两方面的依宪立法精神:一是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必须要遵循依宪立法原则,没有宪法依据不得随意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二是作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立法依据的“宪法”,是宪法文本中的原则和各项规定以及体现宪法基本价值的宪法精神,这就从政策层面极大地丰富了依宪立法的价值要求和制度内涵,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遵循依宪立法原则提供了具体和可以参照的立法依据。上述依宪立法的基本精神,已经在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得到了全面系统的体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当前,在立法实践中要有效贯彻落实依宪立法原则,必须从法理上科学地界定宪法文本规定的逻辑结构,要在宪法规范、宪法制度和宪法原则之间建立起严密的逻辑联系,同时还要把宪法文本之外发现“宪法精神”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相关法律程序用制度规范起来,使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获得明确的宪法依据,能够一丝不苟地贯彻落实依宪立法原则。做到这一点非常重要,并且需要从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做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也要“根据宪法”,这就从制度源头奠定了依宪立法原则的权威,确保宪法在立法工作中居于支配地位。
    强化宪法直接实施的体制机制建设
    传统宪法学理论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宪法文本规定具有原则性,不能直接实施,必须要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加以具体化,才能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依宪立法原则下,宪法本身就是立法活动的依据,宪法的各项规定直接约束了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而不符合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的立法行为是无效的,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宪法不仅可以通过立法来加以间接实施,也可以通过约束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以及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和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直接发挥法律效力。
    在《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一文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加强宪法直接实施以及加强宪法直接实施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必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要完善宪法相关规定直接实施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宪法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对涉宪问题的关切。
    现行宪法40年实践积累了直接实施的丰富经验和有效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值得进一步推广。例如,2007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者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上述规定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依据宪法”决定进入紧急状态的制度性要求。尽管现实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尚未依据宪法决定紧急状态,但该法通过立法形式肯定了现行宪法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可以直接实施,而不是必须通过具体化为法律才能实施。再如,以2011年8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为例,该基本法的解释就首先借助于对现行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九)项的解释来完成的,把宪法解释作为基本法解释的前置条件,强化了基本法解释的正当性。该解释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九)项的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行使管理国家对外事务的职权,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属于国家对外事务中的外交事务范畴,中央人民政府有权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统一实施。”上述解释的性质不仅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香港基本法》第158条行使基本法解释权的体现,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为落实现行宪法关于特别行政区的规定行使现行宪法第67条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的规定的法律表现形式。与此同时,由于该解释是由香港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的,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宪法解释的方式来使现行宪法关于特别行政区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审判活动中得到了具体适用。
    总之,虽然在实践中宪法直接实施的情形还不普遍,但直接实施的领域越来越广,体制机制也越来越健全。宪法实施的形式不断丰富和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宪法实施工作效率,强化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根本法保障作用。
    合宪性审查工作是提升宪法实施工作效率的重要制度保证
    合宪性审查是对基于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产生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宪法职权职责的行为,以及对作为上述履职行为形成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的要求进行一致性或不相抵触的制度性审查,及时发现违宪问题并予以纠正,从而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得到尊重、遵守和适用。
    合宪性审查在制度上的正式体现,最早可以追溯到香港基本法符合宪法的审查决定。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通过审查香港基本法与现行宪法之间的一致性,得出结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香港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后实行的制度、政策和法律,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依据。”上述全国人大作出的香港基本法符合宪法的“决定”,具有合宪性审查的形式特征,开启了法律是否具有“合宪性”审查行为的先河。200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在立法监督制度设计方面首次通过法律条文肯定了合宪性审查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和程序的合法性。该法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上述规定在制度上确认了对违宪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可行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一项最重要措施就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其中,“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第一次出现在党的正式文件中,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依宪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制度安排和实践方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贯彻“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要求,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2018年3月通过的现行宪法第五个修正案又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写进了宪法。为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保障宪法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6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根据该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等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应当说,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要求以来,围绕着“合宪性审查”,从组织体制到具体制度,已经打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的组合拳。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则将“合宪法性审查”的概念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或者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问题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显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已经在区分合宪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的制度意义上来使用“合宪性审查”,这就为以推动合宪性审查工作为契机来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工作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在今后宪法实施实践中,进一步推动合宪性审查工作,关键要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法律程序,同时,还要在立法监督制度上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等立法监督机关所进行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且要在宪法解释工作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全国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法定程序发布在合宪性审查过程中对宪法相关规定、原则和精神作出的正式解释和说明,为强化宪法实施工作的法律拘束力提供必要的制度依据。此外,进一步发挥其他国家机关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合宪性审查工作中的作用,也是推动宪法实施的有效措施。只有从整体上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才能提升合宪性审查工作在宪法实施中的地位和作用。
    增强宪法自觉提升宪法实施工作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一文中,首次提及“宪法自觉”一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 如何科学地理解“宪法自觉”的内涵及其意义,是宪法学界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宪法自觉”无论是作为具有独立意义的宪法现象,还是作为表述宪法价值的宪法学概念,目前还没有进入中国宪法学的研究视野。
    “宪法自觉”从认识形态上来看,是认识主体对宪法性质、地位、内涵和功能所形成的正确认识,是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上的“自觉”。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序言最后一个自然段的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由此可见,依据宪法序言规定负有履行宪法职责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有一个“宪法自觉”的问题,并且不同履责主体之间的“宪法自觉”在制度和实践中具有密切关联,只有不同履责主体的“宪法自觉”普遍增长,才能推动宪法实践发展和宪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在培育“宪法自觉”方面都担负着责任。
    “宪法自觉”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首先依赖于个体对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性质、地位、内涵和功能的正确认识,缺少正确的和必要的宪法知识,不可能形成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上的“自觉”。在具备了必要的宪法知识基础上,就形成了个体与其了解的宪法知识之间的互动关系,个体对宪法知识的认可和接受度,决定着个体思维和行为能否信奉宪法的价值要求和制度规范。只有个体对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法律权威持积极和肯定态度,宪法的法律规范特性才能具有约束人们行为的功能,信奉宪法、尊重宪法和“依宪办事”才能成为“宪法自觉”。从社会整体来说,只有全社会成员都信奉宪法、尊重宪法,在交往时愿意按照宪法的价值要求和制度规范来处理彼此关系,宪法实施才能获得强大的社会心理支撑。
    加强宪法实施工作必须以增强政府和全社会公众的“宪法自觉”为前提。只有人人都具备了较高的宪法素养,对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具备正确认知,宪法实施才能落实落地。通过提升宪法实施工作的效率来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制度保障作用,必须在全社会成员中形成高度的“宪法自觉”,让宪法成为人们内心尊崇的最高行为准则。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中国宪法实践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全面实施宪法带来了新的机遇。只有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争做宪法实施的主人翁,把宪法视为神圣准则,才能有效地树立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夯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基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2016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时勉励学校要“勇于创新、敢于超越、力争一流”。中国科大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科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夯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基。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科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强基础研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强大力量。近年来,中国科大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和示范带头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科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将其精神实质、丰富内涵贯彻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深刻理解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础研究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明确学校新时期基础研究的使命和任务,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强基础研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强大力量。
    打造汇聚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的“强磁场”,走好基础研究人才自主培养之路,源源不断地造就规模宏大的基础研究后备力量。中国科大充分发挥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对人才的集聚作用,用好各类人才政策,近十年引进海外人才664人,现有两院院士、万人计划、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占固定教师的42%。深化少年班、创新试点班、强基计划和自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改革,打造体系化、高层次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平台,逐步形成“基础宽厚实、专业新精活”的人才培养特色和“两段式、三结合、长周期、个性化、国际化”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紧紧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推进未来技术学院等建设,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基础研究人才。
    加快建设卓越科技创新体系,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基础研究人才干事创业、施展才华提供广阔舞台。近年来,中国科大全力支持合肥国家实验室建设,积极参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合肥微尺度交叉科学研究中心、火灾安全重点实验室、精准智能化学重点实验室等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加快推动合肥先进光源、空地一体量子精密测量装置、未来网络实验设施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目前,中国科大现有各级各类研究机构133个,其中国家级科研机构15个。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中国科大持续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依托先进技术研究院和科大硅谷,汇聚创新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成立对标世界一流的科技商学院,以全新理念和模式培养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
    坚持“四个面向”,统筹开展目标导向的有组织科研和兴趣导向的自由探索,集聚力量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近年来,中国科大坚持有组织科研与自由探索相结合,两次问鼎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逐步实现从“能干什么、想干什么”向“该干什么”转变。其中,主持或参与完成的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量子信息等领域重大创新成果,获得党的二十大报告“点赞”;牵头或参与的“墨子号”量子科学实验卫星、“悟空号”暗物质粒子探测卫星、光量子计算机、“天问一号”火星探测器等多项工作入选习近平主席新年贺词。以量子科技发展为范式,引导有组织地建制化研究,催生一批重大战略性、颠覆性技术,取得了“墨子号”“九章”“祖冲之号”等重大原创性成果,实现了中国量子科技从跟跑、并跑到部分领跑的飞跃。在衡量基础研究水平的自然指数排名中,中国科大2022年度保持中国高校第2位、全球高校第5位。
    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和老一辈科学家精神,为塑造中国特色、科大风格的创新生态,支撑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中国科大是为“两弹一星”事业而创立,是一所红色大学,创校之初就汇集了严济慈、华罗庚、钱学森、赵忠尧、郭永怀、赵九章、贝时璋等一大批著名科学家。在23位“两弹一星”元勋中,在中国科大任教或工作过的就有11位。近年来,中国科大通过举办中国科大与“两弹一星”等系列事迹展览、拍摄《永怀初心》等弘扬老一辈科学家精神系列微电影,激励广大师生接续光荣传统、矢志科教报国、勇攀科学高峰。中国科大充分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学术规律,实施长周期柔性考核机制,以阶段考核代替年度考核,以同行交流代替述职考评;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鼓励青年人才在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坚决“破四唯”“立新标”,为基础研究人才松绑、减负、降压,营造“科教报国、追求卓越”的创新沃土。
    在全面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关键时期,中国科大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科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在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上下功夫,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中国科大力量。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是百年大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以这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不能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这次主题教育工作会议,是我们党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对于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永葆百年大党的生机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思想理论武装是百年大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
    回望党的百年征程,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我们党创造历史、成就辉煌的一条重要经验。在党的百年历史上,每到历史关键节点,我们党都会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推动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断提高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和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能力。
    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创新,并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一贯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注重用实践检验理论学习的成效。通过延安整风运动,破除了党内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定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首个理论成果即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产生深远影响。改革开放初期开展的全面整党,纠正了部分党员、干部不能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甚至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倾向。21世纪以来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次成功实践。
    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并注重体现政治属性和政治要求。党的政治路线决定着党的事业的发展方向。思想理论武装作为党的建设的主要途径,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设定的目标来进行。延安整风运动的核心任务之一是彻底肃清“左”倾和右倾错误思想顽疾,统一全党思想,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改革开放初期通过全面整党,纠正了一切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的“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1世纪以来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了全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坚持以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为着力点,并注重加强组织建设和作风整顿。通过延安整风运动,不仅纠正了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初步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而且有效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改革开放初期开展的全面整党,不仅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提高了思想觉悟,而且通过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党的组织得到进一步加强,作风有了明显改善。从1998年到2000年底开展的“三讲”教育中的“讲学习”,要求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同时“三讲”教育还要求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作风,努力改造主观世界。21世纪以来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仅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而且要求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行党纪不严等问题。
    2.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洞察时代大势、把握历史主动,勇于进行思想理论探索和创新,以全新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取得重大思想理论创新成果,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才能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真正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学到手,共同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磅礴力量。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面临的形势之复杂、斗争之严峻、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艰巨世所罕见、史所罕见。正是因为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才有力解决了影响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根本上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我们应以这次主题教育为契机,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和力量,熟练掌握其中蕴含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凝心聚力促发展,驰而不息抓落实,立足岗位作贡献,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我们党正带领全国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完成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既不能离开科学理论的指导,也不能没有统一思想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我们应以这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更加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改造客观世界、推动事业发展,用以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积极识变应变求变,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3.在扎实推进思想理论武装中永葆百年大党生机活力
    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班、读书班、座谈会、宣讲会等,坚持不懈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入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努力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贯通起来,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实践贯通起来,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砥砺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深刻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人格力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坚定理想信念、人民立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等一系列要求,夯实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的思想根基。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为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作出新的贡献。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熟练掌握其中蕴含的调查研究方法,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等作为调研内容,把调查研究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战胜困难的实际成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善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使调查研究的过程成为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
    强化实干担当精神,主动以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践发展难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领域勇挑重担,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各项任务,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聚焦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扭住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迎难而上、破难而进,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大力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正确判断形势、科学预见未来、把握历史主动的重要思想武器,从中汲取真担当、真斗争的智慧,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把握科学思想方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好、运用好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思想方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使其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坚持理论创新是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坚持理论创新”作为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进行总结,指出“只要我们勇于结合新的实践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善于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就一定能够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上展现出更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事实证明,党的百年奋斗取得一系列伟大胜利都是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结出的硕果。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史,我们党在推进理论创新中发展壮大,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是百年大党始终保持青春活力的密钥所在。马克思主义者从不囿于既有的理论,坚决反对理论僵化,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促成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中国其他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勇于结合新的实践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善于运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是重要原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百年奋斗中,党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都创造了与时代相适应的科学理论,指引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强调“只有创新型的政党才能永葆先进性”。因此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集中体现创新型政党的建设要求。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坚持理论创新的重大举措。
    以强大理论感召力促进全党全社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任何产生真理伟力的思想都源于社会需要,满足社会需要的思想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马克思主义强调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彻底性的程度取决于回应实践要求的程度。理论形成强大感召力才能彰显生命力,党的创新理论只有在全党全社会产生广泛影响,才能发挥凝心铸魂的作用。
    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题中应有之义。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人民创造历史的实践既为理论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也为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提供了发挥作用的空间。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是推动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实践效能的必由路径。
    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旨在促进全党全社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历经艰难困苦而不断发展壮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党始终重视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党的百年奋斗积累了用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的丰富经验。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科学方法论提高全党认识问题的理论水平;加强学习党的文件以及总结历史经验达成全党共识;通过认清形势变化提高把握新任务新要求的自觉;开展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认识分歧问题,等等。这些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成功经验,对促进全党团结、全社会团结起到了重要作用。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从一个胜利走向又一个胜利的重要保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关系党的事业前途命运。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是我们这样一个大党面临的一个独有难题。我们要以增强理论感召力解决好这个难题,必须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促进全党全社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使全党和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共同奋斗,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调“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是加强思想建设根本任务的重中之重。
    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我们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先后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同历史时期确立起来的党的指导思想,都是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的根本遵循,推动党和人民事业结合时代特点与实践要求不断向前发展。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庄严地写入党章,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从党的十九大作出核心内容的概括,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生动诠释了党的创新理论紧贴时代要求、适应实践发展、满足社会需要、回应人民期待的特点。在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进程中,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推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党中央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要求是“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根本任务是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因此,我们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把握中国发展进步的战略定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赋予实现伟大中国梦以新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全面论述,构建起的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体系展示了党和人民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宏伟志向。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有助于在不断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广度和深度的创新实践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走好团结奋斗之路。前进道路上,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是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全力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的必然要求。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团结奋斗的结果,团结奋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最显著的精神标识。能够团结奋斗的民族才有前途,能够团结奋斗的政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新时代新征程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才能形成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生动局面,才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既深刻体现了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的高度政治自觉,又充分展示了我们党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旗帜鲜明反对特权的一贯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党员干部要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政党“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的基本要求,以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为新起点,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为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供强劲动力,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以公正用权为基本准则。明人汪天锡在《官箴集要》中写道,“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指明了党员干部公正与否,主要取决于其能否正确对待与使用手中权力。自古以来,“贿随权集”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部分党员在诱惑考验面前丧失警惕之心,将权力“公器”变成自己捞取好处的“私器”,搞“暗箱操作”,打“擦边球”,使公平正义的“天平”最终歪向满足自身私欲的一端,出现了权力滥用、以权谋私乃至权力寻租等公权力异化现象,严重削弱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因此,秉公用权要求党员干部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把好思想和行为的“总开关”和“总闸门”,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不画“小圈子”,不搞“因喜以谬赏”,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坚决做到按规矩原则用人,按法规程序办事,以自身过硬的言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圈”。
    以依法用权为有效方式。判断公权力是否异化的重要标准是权力是否受到监督,是否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运行。实践证明,法治是现阶段规约权力的最有效手段,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契合全党全社会的政治意愿,也是长期执政条件下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因此,党员干部要以严守权力的规范为要义,坚持底线思维,警惕没落的权力观对党员干部的毒害,坚决肃清在权力来源问题上一切错误观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切实将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自觉行动,时刻谨记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碰触,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让权力在“安全线”内运行。
    以为民用权为价值准则。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关键就在于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在深刻践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础上,始终将权为民所赋作为执政的根本依据,将权为民所用作为执政的本质要求,始终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现实需要为工作导向,以实际行动充分凸显出人民群众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权力主体。党员干部是被人民推选、受人民重托、代表人民来行使权力的。一方面,应当时刻具备“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政治自觉,紧密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找准权力的着力点,以权力的合理行使主动回应人民关切,充分体现权力服务于民的效度、力度和温度;另一方面,党员干部作为服务人民的践行者,要对手中权力怀有敬畏之心,对人民怀有谦卑之心,以“赤子爱父母”的精神和情感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变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以廉洁用权为底线。“廉者,政之本也。”回顾世界政党百年浮沉,苏联共产党亡党的主要原因之一正是党内特权阶层私欲膨胀,权力异化导致了权力腐败与政治腐败的“温床”,终致大党“改朝换代”。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反腐败是一场持久的无硝烟的战争。党员干部作为防止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当事人”,其一,要围绕“廉洁奉公树新风”学思想、见行动,经常学、时刻学、自觉学,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不断淬炼政治本色,练就过硬政治本领。其二,要坚守廉洁底线,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用廉洁文化启智润心。其三,以廉洁自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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