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汇编(6篇)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汇编(6篇)

目录
    1.2023年学校安全工作方案 2
    2.2023年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12
    3.“十四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17
    4.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
    5.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29
    6.教育系统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45
    
    
    

2023年学校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完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和治理体系,提升校园安全基础,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校园安全有序,特制定xx区2023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省、市、区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牢固树立学校大安全观,聚焦安全重点、难点及薄弱环节,持续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体系,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安全工作责任
    1.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基础和前提”的理念,主动扛起“促教育发展,保师生平安”的政治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作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校长和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内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2.履行安全“四个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学校安全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学校主体、家庭监护责任落实,构建“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校园安全治理监管体系。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处置“五到位”。加强家校共育共管,督促家长履行教育与监护责任。
    3.落实“一岗双责”。按照《xx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安全责任,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确保安全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按照《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全员安全岗位职责清单,将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学生管理、家校共建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教职工,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提升校园安全基础
    4.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做好学生的个性化指导与帮扶。强化家校协同育人,组织学校常态化开展家长会、家访等活动,加强学情会商,协同解决好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完善登记、点名、监管、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管理漏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校配齐专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按要求设立心理辅导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及时做好心理辅导干预。将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基础课程,保证每周x课时,针对教学规律、学科课程和学生年龄特点,制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注重教学实效。
    5.强化校园安全干部队伍建设。以全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提升年”为契机,开展严字当头、精准精细、务求实效的校园安全队伍作风建设,在“严、真、细、实、快”上下功夫,彻底排查安全队伍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适合安全工作的人员,该调整的调整,该辞退的辞退,以善于攻坚、狠抓落实的良好作风,不断强化安全队伍建设,充实安全工作队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教育优质课评比和课题研究,要在职称评定、职级晋升时,给予安全监管干部、安全教育专(兼)职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6.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会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xx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xx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校园安防建设“四个xxx%”质量,在严格落实“有”的前提下确保“管用、好用”。强化保安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严格出入校门人员管控。校园“一键报警”联得通、出警快。视频监控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上下学时段学校带班领导、值班教师、执勤保安、家长志愿者和公安干警全部到岗到位,形成群防群治、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
    7.实施校园安全履职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全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大校园安全监管队伍业务培训力度,围绕“消防、用电、校车、扫黑除恶、舆情应对、欺凌防治、防溺水、反恐防范”等内容,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专家、校园安全负责人专题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开展针对性的交流学习。积极探索开展实操性、体验式安全教育,督促教职员工学规章制度、学安全知识、学安全规程,切实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8.规范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指导学校修订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按照标准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常态化的应急疏散演练,即落实中小学一月一演练、幼儿园一季度一演练制度。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演练科目的不同特点,制定专门演练方案,切实提高全市在校师生的安全素养和知险、避险、逃生、自护自救能力。
    9.健全校园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聚焦校园出入管理、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整治、校园欺凌、防溺水、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建立“多部门联合督查、专项督查、第三方机构抽查”三位一体督查体系,积极借助“xx省学校安全管理系统”等智能信息化手段,常态化推进校园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完善“反馈、整改、查验、评价”闭环式管理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年内做到全覆盖。充分发挥视频曝光典型问题的震慑作用,探索建立校园安全“黑名单”制度,持续传递“不履职尽责就要被严厉追责”的警示信号,倒逼安全责任落实。
    10.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风险分担机制。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切口小、燃点低,容易发生各种意外,而且涉及未成年人,极易引发社会关注。镇街教委、各学校要健全校园安全事故风险分担机制,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投保学生意外伤害和疾病等其他保险。
    11.落实安全经费保障。保障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安防设施配备、安全巡查等顺利进行。
    12.深入开展《〈xx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以《实施细则》出台为契机,依照标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体系;按照学习贯彻落实细则要求,督导学校将《实施细则》纳入党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广泛发布《实施细则》图解、解读等信息,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使广大师生员工能够自觉遵守、熟练运用《实施细则》,保障全区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三)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13.消防安全。联合消防等部门指导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对学生宿舍设置封闭防盗窗(网)问题进行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严格规范教职工用电,突出抓好宿舍、食堂、供暖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扎实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类场所消防器材配备完善、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加强实操培训,培养教职工和适龄学生消防“四个能力”。
    14.校车与交通安全。落实《x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摸清校车底数,动态完善校车管理台账,有校车单位要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一次身体和心理健康检查,对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立即停止其校车驾驶或随车照管资格。加大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力度,建立校车违反交规抄告通报制度,联合交警开展校车安全行驶明察暗访,对违反交规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教育幼儿及义务教育段学生不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车辆、超员面包车等,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严防交通安全事故。使用校车学校幼儿园要完善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校车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的应急停运措施,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学校幼儿园开展中小学生文明出行行动,合理安排落实“错时放学”制度,在上放学高峰期加强值班值守、看护疏导。
    15.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严格落实镇(街)政府和村居属地管理责任、教育部门和学校安全教育责任、行业部门水域监管责任、家长安全监护责任,全面加强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学校要将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要求落实到每名学生、每位家长,做好《致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签字回执回收工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醒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依法承担起放学后和假期内对孩子安全监管责任。
    16.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处置机制,每学期专题研究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措施,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和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法治、团结友爱和防欺凌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建立矛盾冲突排查、报告、处置机制,重点摸排家庭经济困难、有矛盾纠纷、有暴力倾向、有抑郁倾向等重点群体学生,发挥好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宿管员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将欺凌打架行为纳入校规校纪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实施欺凌暴力的学生予以教育惩戒,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17.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校园周边常态化治理机制,联合政法、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及时实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人员杂乱、无照摊点经营、占道经营、出售伪劣品、危险品、低俗书刊等问题,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推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完善学校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做到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强化学校周边交通疏导,规范设置并维护好学生安全通行警示标志等交通设施,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18.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卫生防疫。强化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面推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行每日购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学校饮用水监测、食源性聚集性病患者的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严格管理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定点采购、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样等重点环节,强化食堂设施安全管理,抓好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日常使用维护。
    19.校舍及施工安全。及时排查校舍、设施安全隐患,落实警示、修缮、重建等措施。加强学校施工安全,实行施工区域与师生活动区域严密隔离,防范新建、改扩建校舍导致学生安全事故。防范新建校舍新增设施污染,条件不完善、具有污染和安全风险隐患的校舍,不得迁入和招生。对幼儿园使用老旧闲置校舍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使用。
    20.外聘人员安全管理。遵循“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即学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用工责任部门归口管理,要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师生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学校的安全和发展,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全力构建科学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等制度。
    (二)狠抓落实,确保措施落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xx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xx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抓好安全教育、现场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各项具体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营造安全祥和的校园环境。
    (三)量化奖惩,严肃追究责任。建立校园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实现安全管控“定岗、定人、定责、定考核”,以钉钉子精神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相关科室、单位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对于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各级各类评选表彰中实施“一票否决”。对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不排除、整改不及时,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的,责令立即整改,进行通报、约谈;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23年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旗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同管理,有效治理校园及周边各种社会乱象,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开展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平安校园”建设各部门主体责任,坚持齐抓共管、共建共治,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体系建设进程,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按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监管,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不断健全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机制,为全旗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校园安全环境,切实推进高质量的“平安校园”创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构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不断提升“平安校园”治理水平和建设质量。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安全教育,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排查,不断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努力实现校园周边可通行距离200米范围内无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营业场所;无流动饮食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无严重影响师生教学、生活的环境污染;无严重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隐患;无严重影响师生出行安全的交通隐患;无食品安全、火灾、电气事故及其他导致人身伤害的安全隐患;音像、图书零售(出租)摊点无销售各类非法出版物现象等目标。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1.加强校园周边xxx米安全区域治理。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对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无证无照经营、游商和摊贩、乱堆物料、社会治安、娱乐场所、违章建筑、涉危涉爆、交通秩序等问题。在安全区域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和设施;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加强对学校周边各类经营单位检查,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重点关注烟草、酒类、食品等经营单位。(责任单位及地区:教育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文旅体局、市监局、公安局、城管局、消防大队,各苏木乡镇、街道。)
    2.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学校门口交通警示牌、减速线、网格线、斑马线、防冲撞设施建设,规范设置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和科技监控设备。合理调整校园周边公交线路,加大公交供给,实施疏堵工程,优化道路设施。加强校园门前停车管理,落实校园周边早晚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加大对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责任单位:教育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
    3.完善警校合作工作机制。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开展入校指导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处理校园治安突发事件,依法查处各种“校闹”行为,提供法律援助。健全完善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加大校园及周边警务力部署,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巡逻防控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等)
    (二)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保障措施
    4.加强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管理。加强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强化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教育局等)
    5.加强校园伤害事故处置工作。校园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结合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保障机制,及时实施救助和妥善处置。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周边存在的涉毒、涉黄、涉暴、涉恐、诈骗、斗殴、绑架、敲诈勒索等案件。(责任单位:政法委、宣传部、卫健委、应急局、公安局、教育局等)
    (三)加强校园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6.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各属地通过“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管理机制,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良好秩序。(责任地区:各苏木乡镇、街道)
    7.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全面检查。重点对校园物防设施、视频监控系统、一键报警系统、红外报警、防入侵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各类技防设施正常运转。按要求配齐校园安保人员,建立校园周边环境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巡视,做好巡查记录。加强对消防、地质灾害、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燃气、燃煤、燃油、危险化学物品、药品的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公安局、市监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教育局等)
    8.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学校围绕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暴恐袭击等可能造成校园伤害的安全威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学生避险逃生能力,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不少于x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不少于x次。(责任单位:应急局、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校园及周边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教育事业发展,各地区及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开展,保障全旗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查找梳理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重点问题。
    (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在重点难点问题上联合行动、共同处置,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十四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教育发展与校园安全,认真巩固“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成果,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打造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二、创建范围和责任主体
    (一)创建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二)责任主体。学校是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主体。书记、校长(园长)是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
    三、创建内容及目标
“十四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的内容及目标是:按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全面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防范措施,巩固和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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