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汇编(5篇)
目 录
1.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1
2.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2
3.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3
4.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4
5.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5
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狠抓落实、提质增效,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推动“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多想干得成事的办法、不找干不成事的理由,坚决防范纠治“十种典型问题”,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
第三条 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践行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牢固树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工作理念,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大力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使之成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理念、工作习惯、工作文化,成为云南党员干部的鲜明特质。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党员、干部。
第二章 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
第五条 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纳入政治督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在省委作出工作安排后1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第六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在省委、省政府作出工作安排后2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并按照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制定配套文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在3个月内制定,特殊情况可在半年内制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建立党中央、国务院文件配套文件制定管理台账,每月梳理汇总1次落实情况。
第七条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在1个月内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并建立落实反馈机制,按照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发布后,牵头起草部门每年书面汇报1次落实情况,重要工作及时报告。
第八条 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在职责范围内领导、组织、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推动党内法规全面深入实施。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评估制度,制定机关定期开展评估。
第九条 提高批办性、指导性批示件办理落实效率,有时限要求的,按照要求落实反馈;没有时限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落实反馈,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随到随办,及时反馈;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定期报告进展情况。
第十条 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多评合一,全流程联审联办,建立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制度,相关地区和部门全程跟踪协调、帮办代办。对项目立项、要素保障、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全流程落实计划表,倒排节点、挂图作战。
第十一条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果断处置。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问题时,主要负责同志要掌握全局、坐镇指挥,不顾此失彼。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除极特殊情况外,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州(市)党委办公室应当在30分钟内首报省委办公厅。
第十二条 提高便民为民服务效率,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容缺受理等机制,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推进“一站通办”;优化升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一网通办”;优化12345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回应诉求“一线应答”。建设政务数据直达系统,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省级部门原则上最多运行1个面向基层的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已建有统一政务应用程序的应向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开放相关权限。
第十三条 切实提高服务企业效能,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优化企业全链条服务,建立政策精准推送机制,让企业舒心安心投资兴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层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推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破除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的显性或者隐性歧视条款、准入障碍等,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推行“厅局长坐诊接诉”,优化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功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第十四条 聚焦招引、培育、服务经营主体,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和管理,加强“链主”企业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无底线竞争,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外出招商,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开工率、投产率、转化率。
第三章 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
第十五条 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等,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评估验收的工作闭环。
(一)科学确定任务项目。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把政策变成思路、把思路变成方案、把方案变成具体项目。建立项目化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时限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查,形成责任链条。
(二)扎实推进项目落实。定期举行重大产业项目调度推进会,推动各州(市)比一比、晒一晒,形成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发展局面。落实“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的审批机制,推进项目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一窗受理、受办分离、抄告相关、联合查看、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联合验收。
(三)保障项目实施效果。建立项目协调落实机制,中长期重大项目和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州(市)政府负责管理推进,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年度“重中之重”项目、跨州(市)项目、省本级项目,按照所属行业,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协调,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挂钩管理,要素保障部门优先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统筹调度,各州(市)政府负责推进。
第十六条 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把办公室搬到项目建设一线、招商引资一线、乡村振兴一线,在基层一线解难题、促发展。
(一)党的方针政策在一线宣传。省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1次、州(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1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1次到基层开展宣传宣讲。
(二)社情民意在一线掌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各级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掌握政策落地效果,研究推动解决问题。州(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45日、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60日到基层调研,亲自确定调研题目、分析调研材料、协调解决问题、撰写调研报告。
(三)工作在一线落实。省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1次、州(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1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次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
(四)矛盾在一线化解。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接访”等制度。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1次、州(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1次到基层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经常下访接访,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十七条 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发现培育典型、总结宣传典型、大力推广典型,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一)坚持目标导向。对标中央部委、先进地区,鼓励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选树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强边固防、保护生态、管党治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适时将典型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措施规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把主动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问题、补齐工作短板作为工作常态,把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作为重要实践标准,形成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推进发展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结果导向。按照整体工作上台阶、主要指标有突破、亮点工作创一流的要求,制定可问效、可评估的标准,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形成学典型、争一流、创佳绩的良好局面。
第四章 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十八条 严格实行发文计划管理、总量管控和立项制度,严控临时性、配套类、分工类发文,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年度实际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没有配套要求的一般不制发配套文件,有配套要求的原则上只配套一级;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加强政策性、合法合规性审查;除部署综合性工作外,地方和部门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者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
第十九条 严格实行会议计划管理,严控会议频次数量、规模规格,少开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系统领域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同级党委批准,不得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已直接开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由分管负责同志召集部署的会议,一般不要求下级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已制发文件的工作事项原则上不再专门开会部署。从严落实开短会、讲短话要求,会议发言不搞一般性工作汇报、表态。
第二十条 各地区各部门一般不直接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简报,重要工作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报送专报,篇幅原则上控制在1000字左右,常规性工作不报专报。专报制发部门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夹带请示事项,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亲笔签字方可报送。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备案管理,计划外确有必要开展的应当一事一报,不得擅自开展。严控督查检查考核频次,同一部门不同业务事项应当合并开展,不同部门内容相似的事项应当联合组团开展;不得向同一地方反复安排督查检查事项、不得就同一事项层层对同一地方开展督查检查;除应急类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外,市县乡三级全年平均每月接受上级实地督查检查考核不超过规定次数。精简考核指标和内容,突出考核重点,不层层加码,不搞“千分制”,不得变相设置考核事项。不得按月度、季度频繁搞排名通报。县及以下单位的所有考核事项合并开展。
第二十二条 科学制定年度调研计划,落实调研报备管理机制,加强“调研内容、调研日程、调研人员、调研方式、公务接待”五统筹,避免重复、扎堆、多头调研。推行“前期摸底、现场调研、形成报告、出台意见、督导回访”五步法,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调研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动辄要求见主要负责同志,不得以调研之名行督查检查考核、惩戒追责问责之实。
第二十三条 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和巡视巡察方式方法,避免过度留迹留痕,减少填表报数、做台账、报材料负担。除党中央及省委明确规定外,不得将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纪要记录等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规范明晰基层权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加强动态管理,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不得将村(社区)作为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务的责任主体,不得要求村(社区)出具缺乏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统筹规范“某长制”、网格员等,持续整治基层“滥挂牌”。
第五章 推动形成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第二十五条 坚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第一责任人,要答好“五道思考题”,当好“施工队长”,带着大家一起干、领着大家一起干、教大家一起干,定期带领中层干部走出办公室,聚焦产业发展、聚焦营商环境、聚焦招商引资,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以身作则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
第二十六条 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用“十种鲜明导向”检验干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澄清保护干部制度,旗帜鲜明为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庸懒散拖、阻碍事业发展的干部,坚决果断调整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落实省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工作要求,把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健全由党委、政府办公厅(室)牵头,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机关工委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机制。
第二十八条 加强对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防止简单以下访次数等评价工作,防止新的形式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搞应付性执行、选择性落实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第二十九条 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作为综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调整、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2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12月27日上午,安徽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明确提出了6个方面30条具体要求。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调研要明确主题,带着问题,多到困难较多、条件较差的地方去,多到矛盾较集中、群众意见较多的地方去,多研究问题、解决困难,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统筹安排调研活动,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不要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市、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简化陪同接待,严格控制各级随行工作人员,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制作电子显示屏,不插彩旗,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和水果香烟,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到辖区边界、高速公路出口、车站迎送,不安排接见合影。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结对帮扶,定期开展带案下访。严格执行警卫范围和警卫规格,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须经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每月第1个完整周为 “无会周”。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市任职的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一律不出席剪彩、开竣工仪式和各类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除重要法定会议和少数重要会议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时间不超过2天;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不请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时间不超过1天。改进会议活动形式,除必须当面对接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外,尽量以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召开;严格控制部门到基层召开全省性会议;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全面清理和规范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减轻基层负担。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从严控制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文件数量,各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一种。压缩文件简报篇幅。文件要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公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严格文稿发表,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四要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出国(境)计划审核,重大事项须经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严禁借考察之名旅游,严禁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分别出访同一国家(地区)。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
五要改进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简化职务称谓,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除省党代会、省党代表会议、省“两会”等作全面报道外,其他省委省政府会议活动作一次性报道。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调研时,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优化会见活动新闻报道,规范其他新闻报道。
六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在省内调研、出席省内会议,不安排宴请,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调研一律住普通套房或单间。严格遵守车辆配备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未按程序审批的各类会议活动,财政部门不得核拨经费。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维修、装修,严禁借建造业务用房之机违规建设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购买、建造、装修住房。
改进机关作风意见方案规定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委厅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守“三个务必”,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落实清廉机关样本创建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优化工作作风,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盯住老问题、新情况,通过着力优化机关作风建设,防止“腾挪躲避绕、慵懒散浮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出现和反弹,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弘扬实干精神,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效能型机关,实现工作水平、工作效率有新提升,助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思想认识
(一)坚定政治方向
?机关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要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真功夫,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处室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确保落实落地执行到位。坚决杜绝对党不忠诚、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上的“两面人”等行为。
(二)强化服务理念
机关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把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上级最关心的重大问题和基层、学校、师生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养成主动服务、规范服务、文明服务、高效服务的习惯,以钉钉子的精神履职尽责。坚决杜绝工作中左躲右闪、推卸责任、推诿扯皮、回避矛盾等不良现象,坚决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不良作风。对呈请领导指示的事项,及时报告,做到不误不漏。
(三)端正价值取向
机关党员、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明大德,守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传统美德,要坚持爱岗敬业,自觉履职;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要具有求真务实的办事风格、干净清廉的干部作风、正直高尚的思想素质,秉公办事,诚实守信;要做到自律自省,自觉维护自身的干净与正气。机关党员、干部要慎独慎微,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为家人、亲属作出表率,要求家人、亲属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思想观念。机关党员、干部要做到在任何情况下不阿谀奉承,不趋炎附势,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摒弃个人主义,摆脱名利束缚。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转变工作职能
要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从被动应付事务向主动谋划运作转变;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着力激发基层工作活力;要善于抓大事、计长远、谋全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对改革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点环节,深入分析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克服工作中的畏难思想,着力解决摸不透实情,改革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二)提高文稿质量
要严格落实发文规定,把好发文关,做到发精品文、发管用文。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手准备自己的讲话、报告,起草重要文件,不能一味交由下属代劳。政策性文件要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实事求是的原则,政策出台前要主动深入工作一线做系统、周密的调查研究,用心体察基层、学校和师生的呼声及要求,深入分析和研究问题,及时采纳合理的建议,确保文件质量。政策出台中要及时沟通交流,了解和掌握动态信息,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政策实施后,要及时总结基层典型做法,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加强有针对性的督查指导。调查研究中要避免作风漂浮、沉不下心的问题,坚决反对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口号做事、包装做事、练假把式。
(三)优化办事流程
要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流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缩短内部运转时间,实现信息集成共享,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网上审批和办事服务,减轻基层负担,建好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发挥好教育阳光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处理咨询投诉,防止出现信息不准确、泄密等问题。
(四)提升履职质量
要始终保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奋斗姿态,科学谋划具体目标、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进一步推行首问责任制,面对基层来信来电来访,属于本人或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按规定进行办理或转相关人员办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耐心细致地给予指点;推行限时办结制,对一般事项规定办结时间,未按时完成的要向当事人说明;推行AB角工作制,避免因人员缺位而造成工作延误或办事不便;推行挂牌服务制,采取桌签、公示牌等形式,公开人员信息和身份标识;推行服务评价制,接受基层对服务态度的评价。机关干部要精通业务,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来办事的群众热情接待,认真负责地处理有关事项,杜绝“生、冷、硬、横”行为,杜绝敷衍、推诿、拖拉现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五)扩大信息公开
要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凡是与教育改革发展紧密相关和涉及基层的重大事项,除按照规定要求应保密的信息外,均应通过适当方式公开。要加强对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的解读,善于运用新媒体手段,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知晓率,要防止出现信息公开工作中避重就轻,以种种借口拖延信息公开工作、减少公开内容的现象。
(六)加强协调合作
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保证运转协调、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顾全大局,加强沟通与协作,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及时发现并处置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由处室牵头的工作,牵头处室要强化组织协调,主动与配合处室对接,推动工作开展,相关配合处室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属于职能边界方面的工作,相关处室要服从安排、主动领办、积极协商,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理顺处室职责分工,凝心聚力,共同完成任务。要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不推诿、不扯皮,按时完成交办工作任务,坚决纠治打折扣、搞变通、各行其是、各自为政问题。
(七)严格工作纪律
机关党员、干部要以教育大局为重、以教育事业为重,始终对纪律和规矩保持敬畏感,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遵守办公秩序,严禁在工作时间炒股、玩游戏、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要落实内控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守考勤、请假销假、党风廉政、财务、资产、公务接待、会议、保密纪律等各方面的规定。处室主要负责人要采取“全周期”管理方式,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决不能碍于情面而丧失原则、规矩。机关党员、干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以建立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机关良好的对外形象。
(八)强化廉洁从政
机关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大力弘扬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无私奉献,始终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养成文明健康的工作习惯和生活方式。各处室要树牢抓早抓小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廉政规章制度,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把严管厚爱贯穿日常工作始终;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开展相关学习教育和自查自纠,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结合业务加强沟通协作,重点对照职能和人员岗位职责以及履职情况,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并落实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并严格执行,防范风险。要对评优评先、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物资采购、招投标、学会协会等事项自主承担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内部管理的漏洞和不足,对症下药,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负责受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做好再监督。
四、涵养精神风貌
(一)倡导学习风气
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明确每月的学习重点,精心安排,周密组织,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机关党员、干部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切实增强学习自觉性,切忌以会代学、以工代学,切实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自觉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增强政治理论素养,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的规律性认识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创新工作的措施。坚决克服学习主动性不够、以经验代替学习、满足于过去所掌握的、学习不求精不求深、学用“两张皮”等问题。
(二)提振精神状态
机关党员、干部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积极的态度做改革参与者和推动者。坚决破除一切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要把求真务实贯穿于工作之中,无论是制定政策举措,还是解决矛盾难题,都要遵循客观规律,找到符合实际情况的办法,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增强执行力。弘扬奋发有为精神,敢抓敢管,攻坚克难,不断提高机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工作成绩不夸大,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要通过评先评优,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机关干部振奋精神,争先进位。
(三)营造和谐氛围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大对处室党员、干部的人文关怀,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干部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要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文明的机关文体活动,进一步激发机关内部活力,增强机关干部的凝聚力。机关干部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相互体谅,把加强团结协作变成自觉行动,防止出现勾心斗角、互不配合的行为,共同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
五、强化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委厅建立“书记抓统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处室各支部参与”的齐抓共管机制。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要对本处室、本党支部作风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还要结合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zuozhinan.com/238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