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情况自查评估报告

XX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情况自查评估报告
  根据2025年7月17日全县《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推进会的精神和要求,XX公司党委迅速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围绕“学习落实、制度制定、执行成效、问题查摆、整改建议”五个维度,对《条例》颁布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自查评估。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自评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工作现状,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明确未来努力方向。现将自查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理论武装与学习落实情况
  《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公司党委始终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坚持高位推动,实现学习全覆盖。公司党委深刻认识到,抓好《条例》贯彻落实,首要在学、关键在懂。我们第一时间将《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核心学习内容并制定了系统的学习计划。自《条例》颁布以来,特别是近期,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截止目前,公司党委召开党委会1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组织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研讨交流超过50人次,确保党委班子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党委会上,由党委书记亲自领学,逐章逐条解读《条例》原文,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进行专题研讨。
  (二)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学习见实效。为避免学习流于形式,我们采取了“集中学+个人学”、“线上学+线下学”、“理论学+实践学”相结合的立体化学习模式。一方面,我们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和党课,邀请县委党校专家对《条例》进行深度辅导;另一方面,我们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自学,撰写心得体会。为检验学习成果,我们还组织了《条例》专项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确保《条例》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系统学习,党委班子成员对《条例》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有了更为精准的把握,形成了加强党组织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共识。
  二、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保障。公司党委对照《条例》要求,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构建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为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完善顶层设计,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我们深刻认识到,厘清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是贯彻《条例》的核心。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我们积极参与并率先执行了《县属企业党委会议事工作指引》和《县属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指引》。在此基础上,公司党委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和完善了《XX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同时,我们制定了《关于在权属公司党支部(党总支)推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把关的指导意见》,将党的领导有效延伸至最基层。
  (二)健全配套制度,织密党建工作制度网络。我们聚焦《条例》中的具体规定,开展了制度“废改立”专项工作。一是夯实党建基础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实施细则》、《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建设过硬党支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三是推动党建与业务联动的制度建设,出台了《权属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权属企业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等文件,将党建成效与经营业绩、薪酬分配挂钩,初步建立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这些制度的建立,为《条例》在XX公司的落地生根提供了“四梁八柱”。
  三、执行成效与工作亮点:党建引领发展,融合彰显活力
  经过持续努力,《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正逐步转化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
  (一)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更加顺畅有力。通过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运行更加规范。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避免了决策风险。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已成为刚性约束,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尽责的意识显著增强,各治理主体权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二)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的实践探索初见成效。我们坚决摒弃“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定式,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在重大项目建设、技术攻关、市场开拓等关键领域,我们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突击队”,让党旗在业务一线高高飘扬。通过将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攻坚克难上,将党支部的战斗力体现在价值创造上,有效破解了一批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三)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彰显。我们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质量明显提升。我们注重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优化了党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广大党员在各自岗位上亮身份、作表率、当先锋,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存在问题与根源剖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条例》的高标准严要求,对照县委的期望,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弱项。这些问题在之前的全县推进会上被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诚恳接受,并在此次自查中进行了再梳理、再剖析。
  (一)学习贯彻的深度与广度仍有不足,存在“上热下冷”现象。
  问题表现:学习传达多,但联系实际的消化吸收、转化运用不够。党委层面学习研讨较为深入,但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分基层党支部和普通党员对《条例》的学习仍停留在表面,对如何结合本职工作贯彻《条例》精神思考不深、办法不多。
  根源剖析: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少数干部认为《条例》是党务工作者的事,与业务干部关系不大。二是在学习方法上创新不足,灌输式、说教式学习较多,未能充分调动基层党员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对学习效果的检验缺乏刚性约束。
  (二)议事决策程序执行存在偏差,前置把关的精准性有待提升。
  问题表现:尽管制度已经建立,但在执行中仍存在不规范之处。例如,存在个别议题会前酝酿不充分、调研论证不足的问题。有时为了追求效率,存在会议前临时增加议题的现象,影响了党组织前置研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在实践中,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的权责边界有时依然不够清晰,存在党委会讨论研究议题过多过细,有“泛化”的倾向。
  根源剖析:一是“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尚未建立或不够精细,导致哪些事项必须前置、前置到什么程度,界定模糊。二是长期形成的行政化工作惯性思维尚未彻底扭转,程序意识和规矩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不够有力,对违反程序的行为追责问责不够严格。
  (三)党建与经营“两张皮”现象尚未根本破除,融合机制创新不足。
  问题表现:党建工作与经营业绩的关联度不强,在考核评价上未能实现“一体化”。我公司现行考核体系中,虽设有“党建工作”指标,但分值仅占4分,且考核内容偏向于党务工作的过程性指标,如会议次数、活动开展情况等,未能有效体现党建对破解经营难题、提升经济效益的贡献度,党建引领作用的价值未能通过量化指标充分彰显。党建工作特色品牌不多,创新载体和抓手不足,未能形成有影响力的经验做法。
根源剖析:一是创新融合的思路和方法不多,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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