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政府国资系统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自评工作安排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系统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自评工作。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思想认识的再统一、工作责任的再压实,更是一次行动方向的再明确。刚才,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实地抽评的通知精神,部分企业也汇报了前期的准备情况,这为我们接下来的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条例》作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是推动国企党建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开展《条例》落实情况的自评工作,既是上级党委部署的硬任务,也是我们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提升质量的内生需求。这不仅是一次全面的“工作体检”,更是一场深刻的“政治体检”,对于我们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政府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党建工作基础更加坚实,引领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党建工作的体系化制度化水平显著提升。市国资委党委率先垂范,多次深入市属国有企业各层级开展系统性调研,形成了指导性强的《XX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为精准施策提供了依据。各级党组织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结合企业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实施意见,逐步形成了“1+N”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推动了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强化。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例如,针对XX年排查出的XX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等薄弱环节,我们督促其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并跟踪问效,实现了转化提升。同时,我们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近年来成功培育了数十家全区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并给予资金补助,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基本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在国企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
三是党建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迈出了坚实步伐。各企业党组织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上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例如,市城投公司打造的“红心管家”党建品牌、交产集团创建的“流动的红色引擎”党建品牌、暖心公司探索的“党建融生产、党员做安检”特色模式等,都成为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的生动实践。这些实践有力证明,抓好党建就是抓好发展,党建工作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此次自评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一,这是检验“两个维护”的“经验交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条例》将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具体化、制度化。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核心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这次自评,不是简单的对照检查、填表报数,而是对我们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一次集中检验。看我们是否真正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是否不折不扣地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企业落地生根。
第二,这是提升国企党建质量的“总抓手”。近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国企党建工作中“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在不同层面、不同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张皮”现象尚未根本扭转;有的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换届不及时、组织生活不严肃;有的党务工作力量配备不足、能力不强。这次自评,就是要通过一次全面、系统、深入的“扫描”和“透视”,把这些深层次的问题找出来,把长期存在的短板弱项搞清楚,从而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推动国企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实现整体质量的跃升。
第三,这是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当前,我们正处在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正在向纵深推进。越是改革进入深水区,越是发展面临新挑战,就越需要发挥党建的引领保障作用。通过自评,我们可以系统梳理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中的经验与不足,进一步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健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研究讨论程序,确保企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同时,通过建强战斗堡垒、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能够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注入不竭动力。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这一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此次自评工作,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正视问题、深挖根源,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我检视
成绩要讲够,但问题更要讲透。我们开展自评,目的不是为了“装点门面”,更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要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敢于揭短亮丑,深挖问题根源。结合前期的调研和日常掌握的情况,我认为,当前我市国企系统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
第一,在责任传导上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市委、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层面高度重视,反复强调,部署要求也很明确。但这种压力和责任在传导过程中存在逐级递减的问题。有的企业集团党委虽然也开了会、发了文,但对下属二、三级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不够有力,导致《条例》精神在“最后一公里”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没有真正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看作是“软任务”,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对《条例》的具体内容学得不深、悟得不透,抓落实的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导致党建责任压力传导不足。
第二,在深度融合上存在“油水两层皮”的现象。尽管我们一直在强调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也涌现出了一些好的典型,但从整体上看,融合不够、结合不紧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企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还是各说各话、各干各的。开党建会只谈党建,开业务会不讲党建,党建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两套体系、两张卷子”。党组织活动与企业中心任务脱节,满足于读读报纸、念念文件,未能有效围绕企业技术攻关、市场开拓、风险防控等重点难点工作来设计载体、发挥作用。这种“?融合、实分离”的状况,使得党建工作的价值无法充分彰显,也导致党建引领作用“虚化”、“边缘化”。
第三,在制度执行上存在“选择性、折扣性”的现象。《条例》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各项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我们必须遵守的“铁规矩”。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比如,在“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这一关键环节上,有的企业界定不清、程序不规范,存在“先上会、后沟通”甚至“会上现沟通”的情况;有的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前置研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足。再比如,在发展党员工作上,虽然我们注重从产业工人等群体中发展党员,优化了党员结构,但个别企业仍然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看似是操作层面的细节,实则是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表现。
第四,在基础保障上存在“基层基础薄弱”的现象。“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的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经过重组整合或新成立的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主要体现在“人、机、钱”三个方面。一是“人”的力量不足。部分企业党务工作岗位吸引力不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存在兼职过多、交流过少、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党务干部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导致一些优秀人才不愿意干、留不住。二是“机”构设置不健全。少数企业未按《条例》要求设立独立的党建工作机构,或将党建工作部门与其他部门合并,导致主责主业不突出。三是“钱”的保障不到位。虽然《条例》明确规定了“纳入管理费用、税前列支”的经费保障机制,但有的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标准不高、保障不力,影响了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以上这些问题,是我们在自评工作中必须重点关注、着力破解的。各企业党组织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条例》逐章逐条、逐款逐项进行检视,真正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把差距看清。
三、明确要求、压实责任,以过硬的举措和务实的作风确保自评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自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会议强调,本次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企业党组织必须迅速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这里,我再强调四点具体要求。
第一,要强化政治担当,把组织领导“强”起来。这次自评是对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一次直接考验。各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必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要立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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