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投资类国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情况报告
自2020年1月《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实施以来,我司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落实的总体执行情况
公司党委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地方投资类国企实际,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条例》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一)《条例》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条例》颁布后,公司党委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方案》,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度、分阶段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月报告、季调度、半年总结、年度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组织开展“学条例、强党建、促发展”主题活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推动《条例》学习全覆盖。编印学习手册3000余册,制作宣传展板,在公司网站开设专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各级党组织累计开展专题学习420余次,培训党员干部1300余人次。建立《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机制,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党组织调研指导,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三年来累计开展督查检查40次,发现问题17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条例》要求,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18项,新建制度10项,建立党建工作标准化体系,制定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管理手册等操作指南。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公司党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改造、产业投资发展等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均集中学习18次,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辅导15场次。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在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开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实践活动,将理论学习与工程建设实践相结合。积极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将红色基因融入企业文化,制定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形成了“责任担当、创新驱动、民生优先、廉洁高效”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建设企业文化展示中心,开展“最美建设者”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32个。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分析职工思想动态,针对项目建设周期长、工作强度大等特点,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机制,三年来帮扶困难职工186人次,发放帮扶资金42万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工会组织累计开展劳动竞赛35场次,评选劳动模范78名;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年突击队创建活动,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建立青年突击队15支;妇联组织开展巾帼建功立业活动,评选巾帼标兵30名。
(三)规范企业党组织设置和按期换届、落实党组织主要职责、健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机制等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投资业务板块多元、项目分布广泛的特点,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建立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组织体系,目前设立党委1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18个,在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设立临时党支部12个,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各级党组织均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党委、党总支每届任期5年,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临时党支部根据项目周期灵活设置。认真落实党组织主要职责,党委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在重大投资决策、重点项目建设中发挥领导作用,建立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党总支和党支部认真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在项目建设一线成为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健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机制,建立“四同”工作机制,围绕年度重点投资项目,制定党建工作与项目建设融合清单,在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开发等重大项目中设立党员先锋队35支,建立党建工作与经营业绩联合考核机制,党建工作成效占考核权重18%。建立项目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年来通过党建引领推动解决征地拆迁、资金筹措、工程协调等关键问题156个。
(四)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情况。公司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修订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总则,明确党委在投资决策、风险管控、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建立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记、董事长由同一人担任,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经理,党委委员分别担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职务,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100%。建立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制度,制定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将年度投资计划、重大项目立项、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纳入前置研究范围,确保党的意志在决策中得到体现。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健全适应投资类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经理人才库,三年来累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42名,其中具有工程建设或投资管理专业背景的占85%,党员比例达到90%。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每年召开职代会,审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建立厂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进展、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建立职工合理化建议制度,年均收到关于项目建设优化、成本控制等建议230余条,采纳率达到65%。
(五)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公司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发展程序,结合投资类企业人才荟萃的特点,重点在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投资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制定发展党员三年规划,近三年累计发展党员48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32名,占发展总数的67%,35岁以下青年职工36名,占75%,硕士及以上学历25名,占5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机制,目前有入党积极分子78名,建立导师制,安排优秀党员进行“一对一”帮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结合投资类企业特点,开设投资理论、工程管理、风险防控等专业课程,年均培训党员680余人次。组织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结合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重走建设路、重温创业史”主题实践活动。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在项目建设现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设立党员先锋岗48个、党员责任区35个,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在重大项目建设中组织党员冲锋在前,党员承担的关键岗位比例达到75%,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党员突击队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情况。公司认真落实党内民主各项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建立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制度,每年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建立党员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机制,设立党员信箱和网上留言平台。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党务公开目录,及时公开党组织决议、干部任免、发展党员等事项,接受党员监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党委抓总、纪委监督、部门配合的责任体系,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强化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的协调配合,建立重大项目全过程监督机制,对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督。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4项。三年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8次,约谈提醒45人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加强领导和保障情况。公司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发展战略,与投资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实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规范党务工作机构设置,设立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等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18名,占职工总数的9.2%。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年均培训党务工作人员60余人次,选派党务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15人次。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列支党建工作经费,年均投入党建经费180万元,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教育培训、先进表彰等提供充足保障。建立党建工作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类企业项目分散、人员流动性大给党组织设置和管理带来挑战。由于投资项目遍布全市各区县,部分项目建设周期长达3-5年,项目现场人员构成复杂,既有公司员工,也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给临时党支部的设置、管理和作用发挥带来困难。特别是在执行《条例》关于“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员管理”的要求时,面临党员分布散、集中学习难、统一管理难等问题。部分项目党支部存在“建而不活、活而不实”的现象,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党员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投资类企业专业性要求与党务工作要求之间存在矛盾。投资类企业对领导班子成员的专业素养要求较高,需要熟悉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资本运作等专业知识,而党务工作也需要较强的政治素养和党建业务能力。在执行《条例》关于领导体制要求时,部分班子成员反映既要精通业务又要抓好党建,存在“本领恐慌”,特别是一些专业技术出身的领导干部在抓党建工作方面经验不足,影响了党建工作质量。
(三)重大事项前置研究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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