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村(社区)巡察工作经验做法汇报材料

县委关于村(社区)巡察工作经验做法汇报材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巡察利剑直插基层。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立足基层治理实际,在村社巡察工作中持续探索实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因村施策精准发力、贯通监督凝聚合力、深化整改提升效力,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聚焦精准施策,构建差异化巡察监督体系
    巡察工作的生命力在于精准发现问题。我县立足村(社区)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巡察对象分类、监督重点明确、方式方法创新三个维度,构建起精准化、差异化的巡察监督体系,有效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科学分类,实施“一类一策”巡察。做好村社巡察工作,首要任务是摸清底数、精准分类。我县综合考量**个村(社区)经济体量、资源禀赋、涉农资金等23项核心指标,将其科学划分为普通情况、风险隐患、重点关注三大类别。针对不同类别,制定个性化巡察方案,明确各有侧重的监督方向和工作重点,避免“一刀切”式巡察,确保巡察工作有的放矢、靶向发力。一是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每轮巡察前,对各村(社区)相关指标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类别划分,确保分类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精准分类,使巡察力量能够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倾斜,提高巡察效率。二是细化工作方案。根据不同类别特点,细化巡察内容和方式。对重点关注类村(社区),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对风险隐患类村(社区),着重排查潜在风险;对普通情况类村(社区),全面了解基本情况,发现一般性问题。三是强化分类指导。成立分类指导小组,对不同类别村(社区)的巡察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及时解决巡察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重点,制定“三张问题清单”。为确保巡察监督重点突出、靶向精准,我县围绕乡村全面振兴、村级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梳理出28项具体监督内容。在此基础上,结合村(社区)实际,制定共性问题清单、分类问题清单和具体问题清单,形成覆盖全面、层次分明的问题监督体系。一是突出共性问题监督。针对各村(社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村务公开不规范等,制定共性问题清单,作为巡察必查内容,确保巡察工作全面覆盖。二是聚焦分类问题排查。根据不同类别村(社区)的特点,梳理出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分类问题清单。如对资源富集类村(社区),重点排查资源开发利用中的违规问题;对经济薄弱类村(社区),关注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三是细化具体问题核查。在巡察过程中,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问题清单,明确每个问题的核查要点和方法,提高问题发现的精准度。
    (三)创新方式,拓宽巡察问题发现渠道。为全面、深入了解村情民意,我县积极创新巡察方式方法,通过搭建宣传平台、灵活组织实施、综合运用多种巡察手段,拓宽问题发现渠道,提高巡察工作质效。一是搭建“巡察直通车”平台。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开展网络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同时,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群众积极反映问题。二是灵活组织巡察实施。根据村(社区)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巡乡带村(社区)和直接巡村(社区)等方式。对规模较小、问题相对集中的村(社区),采取直接巡村(社区)方式;对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区域,采用巡乡带村(社区)方式,统筹力量开展巡察。三是综合运用“12+N”巡察方法。在运用常规巡察方法的基础上,创新采用大数据分析、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多种手段,多渠道、多层面发现问题。通过综合运用多种巡察方法,有效提高了问题发现的深度和广度。
    二、强化贯通协同,凝聚立体化监督工作合力
    巡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我县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调的有效路径,实现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构建起立体化的监督工作格局。
    (一)深化“巡纪”联动,畅通问题线索移交渠道。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的深度联动,是提高巡察工作权威性和震慑力的关键。我县建立健全“巡纪”联动机制,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开辟快速移交通道,实现巡中移交、快速查办,形成强大震慑。一是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对巡察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纪委监委办案部门提前介入,与巡察组共同研究分析,制定查办方案,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得到处理。二是优化移交流程。明确问题线索移交的标准、程序和时限,规范移交文书格式,确保问题线索移交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台账,对移交线索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查办结果运用。对查办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源头治理。
    (二)推进“巡审”贯通,发挥监督叠加效应。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机贯通,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我县建立“巡审”联动工作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手段,有效提升了监督工作的效能。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巡察组与审计部门在巡前、巡中、巡后加强信息沟通,共享相关资料和数据,避免重复劳动,提高监督效率。同时,共同分析研判问题,为巡察和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二是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在涉及民生资金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巡察组与审计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优势和审计的专业监督优势,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强化问题整改联动。对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共同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联动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加强部门协作,提升联动监督质效。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我县完善县委巡察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信访、公安、人大、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力量互融、成果互用。一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各协作部门在巡前向巡察组提供相关信息,帮助巡察组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在巡中及时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巡察组发现问题提供线索;在巡后共享监督成果,实现信息资源最大化利用。二是强化力量互融。根据巡察工作需要,从各协作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参与巡察工作,充实巡察力量。同时,加强对抽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巡察队伍整体素质。三是推动成果互用。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为部门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参考;各部门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巡察组,形成监督工作闭环。
(四)开展专项检查,延伸巡察监督触角。为确保巡察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我县在每轮巡察中,由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延伸巡察监督触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明确检查重点。组织部门重点检查村级党组织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部门重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等情况。通过明确检查重点,确保专项检查有的放矢。二是规范检查程序。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方法、步骤和要求。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同时,加强对检查人员的纪律要求,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并督促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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