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副市长在市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其实施细则,总结近年来我市公务用车管理成效,分析当前形势任务,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刚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报了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专项督查情况,部分单位作了交流和表态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极端重要性
(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公务用车管理看似小事,实则关乎党政机关形象,关乎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从中央巡视反馈和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车轮上的腐败”问题屡禁不止,有的变相配备超标车辆,如某省直单位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名义违规购置3.0T越野车;有的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某市交通局长期占用企业5辆商务车用于日常办公;有的既领车补又坐公车,某县农业农村局3名班子成员违规享受双重待遇。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更在群众中造成”官老爷做派”的恶劣影响。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看待公务用车管理,把规范用车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经验交流,作为落实中央****精神的切入点。要深刻认识到,每辆公车都承载着党的形象,每次用车都体现着作风建设成效,必须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整治”车轮上的歪风”,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必然要求。我市现有公务用车近3000辆,年运行维护费用超2亿元,是机关运行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过紧日子要求必须长期坚持。通过优化车辆配置、推行集中管理、强化成本控制,去年全市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同比下降12%,但与浙江、广东等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如杭州市通过”公车+地铁”接驳模式降低用车频次,深圳市建立”区域化保障中心”实现跨部门共享,这些创新举措值得我们借鉴。必须把公务用车管理作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深挖节支潜力,提高使用效益。要看到,每节省1升油、每减少1次空驶,都是在为民生事业积累资源,必须以”精打细算”的态度管好每分钱,把宝贵资金用在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刀刃上。
(三)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是防范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公务用车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究其原因,既有特权思想作祟,也有管理漏洞可钻。本轮专项督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车多卡”、虚列维修项目、私车公养等问题,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规用车。如某区住建局长授意驾驶员将私家车维修费2.8万元在公车账户报销,某市应急管理局虚增公车里程套取资金用于违规接待。这些问题警示我们,公务用车管理必须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构建”不敢腐”的震慑机制,对顶风违纪者从严处理;完善”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用信息化手段堵塞漏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将廉洁教育融入日常管理。通过制度约束、技术防控、监督问责三位一体,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彻底铲除”车轮腐败”滋生土壤。
二、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当前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的突出短板
(一)制度执行存在”中梗阻”。虽然省市两级都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但”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把”一般公务用车”等同于”全部公务用车”,违规保留业务用车,如某区住建局以”执法需要”为由长期占用3辆越野车;有的审批流程不规范,跨区域用车、节假日用车未按规定报备,某市直单位全年未报备用车记录达47次;有的标识化管理不到位,个别单位以”涉密””执法”为由不喷涂标识,逃避社会监督,如某县市场监管局12辆执法车仅有3辆完成标识喷涂。这些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究其根源,既有部分领导干部特权思想根深蒂固,把公车当作”身份象征”,也有上级部门政策解读不到位、培训指导不力的因素,更暴露出日常监督存在盲区,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动态评估和刚性约束。
(二)管理手段存在”技术差”。全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虽已建成,但功能应用不充分,车辆定位、轨迹查询、油耗监测等核心功能使用率不足60%。有的单位未按规定安装北斗定位终端,某市直单位17辆公车仅有9辆完成设备安装;有的故意拔掉电源逃避监管,某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平台抽查发现,32辆公车存在异常离线记录;有的甚至人为破坏设备,某县卫健局公车GPS模块被恶意拆卸达6次。在平台数据运用上,仅停留在简单的轨迹回放层面,未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对异常用车行为缺乏预警功能,如某单位公车频繁在景区、高档酒店周边停留未触发系统预警。这种”重建设轻应用”的倾向,导致信息化手段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反而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
(三)监督问责存在”宽松软”。从专项督查情况看,对公务用车违规问题处理偏轻偏软,有的单位以”工作需要””情况特殊”为由网开一面,如某市直单位对驾驶员私车揩油行为仅作批评教育;有的对违规用车问题仅作书面检查处理,未按规定追缴费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某区去年查处的7起违规用车问题均未启动问责程序。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介入不够,对违规用车问题线索移送不及时,某县纪委监委去年仅收到3条相关线索,与督查发现的23个问题形成鲜明反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尚未形成有效震慑,某市直单位连续3年出现违规用车问题,但仅对具体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未追究领导责任。这种”宽松软”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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