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实现集团跨越式大发展,更加高效的配合投资发展工作,提升项目获取效率,保证拿地方案设计质效,特编制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各地产公司所有地产项目投资拓展阶段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术语定义
项目前期条件:支持项目定位和设计工作的前置条件的总称,包括附件表格《项目前期应落实的定位及设计条件》,以及城市控规、用地规划条件函、用地红线图、地形图等相关基础资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集团规划方案部职责
1.负责全集团范围内项目立项后的拿地方案设计。
2.负责集团直拓项目立项前设计配合工作。
第五条 区域公司/城市公司设计部职责
1.配合区域公司/城市公司发展职能部门落实项目前期条件。
2.负责对前期条件中设计规范、地方设计标准、规划控制要求等设计相关条件输出。
3.负责区域公司/城市公司拓展项目立项前的设计配合工作。
第三章 工作要点
第一节 非集团直拓项目
第六条 项目论证工作要点
1.现场踏勘
项目通过立项后,集团规划方案部、集团客研定位部共同参与区域公司/城市公司发展职能部门组织的的现场踏勘和市场调研,区域公司/城市公司设计职能部门需配合踏勘并现场沟通。
2.落实项目前期条件
(1)在启动项目拿地方案设计工作前,区域公司/城市公司发展职能部门将项目前期条件及项目产品建议以OA工作联系函形式,经区域公司/城市公司设计、开发等协同落实的职能部门会签后(产品建议需集团客研定位部会签),发予集团规划方案部。
(2)项目前期条件落实应尽量准确及完整(详附件《项目前期应落实的定位及设计条件》)。当项目必须的前期条件内容未落实,原则上不启动项目定位及设计工作, 非招拍挂项目若确实无法落实,相关部门根据项目情况据实反馈并会签确认,报区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开展定位和设计工作:
①基础资料:项目用地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条件、地形图及红线图(合图,dwg格式文件),项目所在地区现行的设计规范文件,市政供电和供热(若有供热要求)基础资料。
②前期需落实信息:当地地产政策要求、规划控制要求、二手地专项落实(二手地项目)、一级土地整理专项落实(一二级联动项目)。
3.拿地方案设计要求
(1)设计周期:集团规划方案部收到项目前期条件及项目产品建议工作联系函到完成拿地方案设计并提交拿地方案设计成果,设计周期为7个日历天,并不得少于5个日历天。
(2)集团规划方案部需完成2版(含)以上总图方案,拿地方案设计深度需满足集团《拿地方案设计成果标准模板》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条件分析、项目价值研判、总图及指标(含多方案比选)、SU体块模型图、户型平面图及户型指标、立面意向效果图、项目风险提示。
(3)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总图dwg、项目指标表excel、设计汇报PPT。
第七条 设计成果提交及上会
1.区域投委会前,集团规划方案部以OA工作联系函形式,将拿地方案设计成果发予集团客研定位部、区域公司/城市公司发展职能部门备案。
2.区域公司/城市公司发展职能部门在区域投委会前与区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从多方案比选中确定唯一总图方案上会。若区域投委会明确对拿地方案提出修改,由集团规划方案部负责在集团投资决策会前修改完善。
3.原则上项目前期条件若未发生变化,项目获取后立即按投资决策会确定的总图方案推进,不得出现颠覆性调整。
第八条 设计调整与修改
当项目前期条件发生变化,或项目最终获取时间超过集团投资决策会六个月或期间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拿地方案设计时,区域公司/城市公司发展职能部门需重新将项目前期条件及项目产品建议发函至集团规划方案部,由集团规划方案部负责对拿地方案设计作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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